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至關重要。作為協助黨委抓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紀委,應有所作為,也大有可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后,唐山市紀委堅持從地級市重在抓落實的實際出發,堅守執紀監督問責主業,加強對破解“不愿抓、不敢抓”、“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實、抓不好”等問題的探索,助推主體責任落實,收到較好效果。
從破解“不愿抓、不敢抓”問題入手,為黨委(黨組)有效落實主體責任清阻破障
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之所以出現“不愿抓、不敢抓”問題,既有工作機制上的原因,也有思想認識上的原因。從工作機制上看,主要是在過來執行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一票否決”中存在著簡單化傾向。比如,前人違紀、后人受罰,不論過錯、無責受罰,個人違紀、集體受罰。造成的后果是,不僅偏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本意,更給各級組織和干部群眾加重了思想和心理負擔,怕被“一票否決”,在評先評優、提拔重用、獎金福利等方面受到影響,知道有問題也寧愿捂著蓋著,致使小問題拖成大問題,小矛盾釀成大危害。從思想認識上看,有的黨組織、領導干部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分內之事,滿足于形式上的敷衍了事;有的把沒有查處問題混同于沒有問題,甚至對已經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有的對中央重典治亂,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的堅定決心認識不清,投機取巧,屢治屢犯,甚至頂風違紀;有的把反腐倡廉與經濟發展對立起來,與政績對立起來;有的狹隘地理解“關心部屬、保護干部”,把查處問題說成是“整人”,認識不到查早、查小、露頭就查是防止干部犯大錯誤,查處少數黨員干部是對絕大多數黨員干部的教育愛護。這些問題,成為了主體責任落實的主要障礙。要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必須首先清除這些“攔路虎”。為此,我市從完善制度破解機制問題入手。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聯合下發了《關于糾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一票否決”簡單化問題的通知》,科學確定“一票否決”的原則,嚴格界定“一票否決”實施中注意把握的五種具體情形,為基層組織和干部勇于正視問題、敢于揭露問題、認真解決問題,支持辦案工作,解除機制桎梏,卸掉思想包袱。其次,主動宣傳解決思想問題。堅持從市紀委書記做起,每一名班子成員都當好宣傳員,將宣傳引導融入調查研究、座談交流、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中,不失時機地借勢造勢、因勢利導。開通唐山紀檢監察網,改版升級《唐山風紀》,健全完善“廉政黨課”制度,在電視、電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和全市發行量千份以上的11種內部刊物全部開辟反腐倡廉專題專欄。主動在市委常委會、市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會、政府廉政工作會、全市警示教育大會等重要場合,反復強調上級有關精神,宣傳中央紀委、省紀委一系列理念和思路的調整,解讀反腐倡廉形勢和任務的變化,并通報查處典型案件,贏得黨委(黨組)和各級領導干部對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強落實主體責任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從破解“抓什么、怎么抓”問題入手,為黨委(黨組)有效落實主體責任架“橋”造“船”
有的黨委(黨組)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積極性,但對應該抓什么、怎么抓還思路不清、目標不明、方法不懂。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就必須按照架好“橋”、造好“船”的思路,圍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化大做文章。
從健全制度入手,使主體責任落實有遵循。市紀委按照“明內容、定動作、要效果”的思路,以市委名義起草印發了《關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化的意見》,確定了黨委(黨組)10項工作重點,黨委(黨組)書記5項主要任務以及3項保障措施。對黨委(黨組)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作出更加明確、具體、量化的規定。同時從唐山實際出發,強調要著力優化發展環境,針對突出問題、重點領域、關鍵環節,要求縣級黨組織每年至少組織開展兩次專項治理。明確對于重要的具體責任行為,領導責任人和監管責任人要逐級審核簽字,留檔備查。這一明確管用“操作規程”的建立,使主體責任更加具體細化、有操作性,落實起來有章可循,考核起來有據可依。
開展試點運作,使主體責任落實有示范。以宣教工作為切入點,按照職能歸位、主體落實、任務明確、簽字背書、立項監督、考核追責的思路,先行助推主體責任落實。協助市委將42項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具體任務分解到25個職能部門牽頭負責,并對各項工作實行精細化管理,細化內容由各單位“一把手”簽字背書后報紀委備案,推動責任歸位。建立黨風廉政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組織協調,使責任主體及時掌握動態、發現問題、得到指導、改進工作。建立全市反腐倡廉新聞通氣制度,定期提供新聞線索,通報反腐倡廉新聞宣傳工作開展情況、研究確定階段性宣傳重點,促進責任主體更加清楚宣傳什么、怎么宣傳。這些創新有力的舉措,使全市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很快形成了媒體有廉政聲、公共場所有廉政景、廉政文化生動活潑有作品、廉政教育入心入腦、形式多樣有舉措的生動局面,也為其它各項重點任務的主體責任落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導作用。
加強溝通指導,使主體責任落實有合力。建立市縣兩級落實主體責任懇談會制度。代表市委分層次組織召開黨委(黨組)書記懇談會,在深入解讀《關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化的意見》的基礎上,聽取黨委(黨組)書記們的看法、態度和落實思路,并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的落實要求。建立市紀委常委分包聯系制度。每名市紀委常委都分包一個縣(市)區,對當地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常態化聯系指導,使市縣兩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目標更加明確,重點更加突出,方法更加得當,行動更加一致,以確保上下聯動。
從破解“抓不實、抓不好”問題入手,為黨委(黨組)有效落實主體責任揚鞭催馬,強化保障力
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辯證統一的關系,黨委的主體責任是前提,紀委的監督責任是保障,兩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缺一不可。紀委用足用好執紀監督問責手段,推動黨委(黨組)強化責任擔當,解決“抓不實、抓不好”的問題,是助推主體責任落實的關鍵環節。
細化職責好揚鞭。市紀委按照《關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具體化的意見》要求及時制定了監督細則,對主體責任重點任務的落實過程、落實方法、落實結果,都明確了細化的監督目標、監督手段,使監督工作有規可依、有據可查、有責可問。同時,按照這一細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實行常態化監督。
加大懲治強震懾。去年下半年以來,市紀委直接立案查處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交警支隊長徐某,空港城黨工委書記鄭某和市人社局副局長李某、市醫療保險事業局局長田某和北方瓷都集團窩案等重大腐敗案件,以及市食藥監局副局長岳某(正處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典型案件。查處身邊人的震撼,使各責任主體對抓好本地、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更加警醒、更加自覺。
創新監督求實效。不斷創新監督方式,對發展環境等復雜問題,注重帶著問題、解剖式、辦案式監督;對“小金庫”等長期治理難以根治的問題,注重突擊檢查,即查即處,打“殲滅戰”;對有明確規定、要求嚴格落實的問題,注重事先不通知、隨機不確定、高頻次不間斷地明查暗訪;對中省市確定的整治內容,一個一個時間節點地抓,一個一個具體內容地抓,堅決糾正打折扣、搞變通行為。執紀監督的實效化,使各責任主體抓早抓小的意識進一步增強。
責任追究動真格。對因組織領導不力,導致管轄范圍內出現嚴重頂風違紀問題的,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干部責任;對不認真履行反腐倡廉職責,在黨風廉政建設上存在嚴重問題,或發生系統性、普遍性、區域性問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地方、單位或部門,倒查追究黨委(黨組)書記和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的責任。今年以來,已先后對54名領導干部實施了責任追究,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23人,組織處理31人,為主體責任落實提供了強有力的紀律保障。(作者:唐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崔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