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省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座談會發言摘登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當務之急是加強權力制約監督。各級黨委必須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做好頂層設計,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防止人、事、財等重要權力過度集中。重點應強化對用人權、決策權和重要行政權力的制約。一是強化對選人用人的監督。二是強化對決策權的制約。三是強化對重要行政權力的制約。去年以來,我們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將行政審批事項由372項減至70項,收費項目由52項減至25項,推行了“一章制”、“一費制”和一站式服務,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公開審批事項和流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有效預防違法行政和腐敗問題。
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必須增強制度建設的精準性和有效性。一是制度設計要科學精準,真正把權力關進籠子。近兩年,我們針對制度缺陷,扎緊籬笆,努力做到讓“老虎”無機可乘、“蒼蠅”無縫可鉆。二是權力運行要定向監控,真正讓制度成為高壓線。權力集中部門往往是腐敗案件的易發高發區,也是加強防控的重點領域。針對重點部門和崗位權力運行的關節點、內部管理的薄弱點、問題易發的風險點,先后制定了15項制約重大權力行使的制度;對重要崗位股級干部實行輪崗制和一次舉報查實下崗制。(定州市委書記 趙志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