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三轉”要求,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香河縣紀委監察局深入落實中央、省市紀委關于派駐機構全覆蓋及加快對內設機構進行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三結合”深入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激發紀檢監察工作新活力。
堅持內外結合,盤活工作格局。加快內設機構改革。對紀檢監察工作力量進行合理調配,不斷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量及人員投入,加強監督執紀力量。通過內部挖潛、盤活存量,將紀檢監察室增加到5個,與案件查辦業務直接相關的內設機構占機構總數的71.4%,人員編制占編制總數的66.7%,將更多機構和人員集中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業上。派駐紀檢監察機構。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關于派駐機構全覆蓋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改革縣紀委監察局現行的派出機構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撤銷10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先行向縣直部門派駐20個紀檢組,明確派駐機構職責、工作方式及人財物的管理,制定派駐機構日常管理辦法和履行監督職責辦法,逐步實現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全覆蓋。
堅持點線結合,織密監督網絡。實現以派駐機構及鄉鎮紀委為“點”,以落實紀檢監察主業為“線”,織密了監督執紀問責之“網”。切實加大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力度,派駐機構在縣紀委監察局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人員任免、經費列支與駐在部門完全脫離,派駐紀檢組長不擔任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成員,不參與駐在部門工作分工,專注對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及履行“主體責任”進行監督,從而切實改變“同體監督難”的被動局面。同時,嚴格落實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分管紀檢監察主業以外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縣紀委班子成員下沉一級,對所分包鄉鎮紀委書記專職專用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一對一”專項督導,確保鄉鎮紀委書記專司其職,徹底退出所在部門其他業務分工。同時,加強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落實好鄉鎮紀委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縣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從責任意識、能力水平、綜合素質出發,選好用好干部,確保紀委書記專職專用,集中精力抓好農村干部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
堅持動靜結合,激發履職活力。堅持統籌規劃、動靜結合,在保持業務骨干的相對穩定,維持工作的延續性的同時,扎實推進干部交流力度,逐步形成干部的合理流動機制。派駐機構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監察室主任實行定期輪崗交流制度,每兩年按規定進行交流。定期組織縣紀委內設機構內部輪崗,將組織需要和干部特長結合起來,把干部輪崗到能發揮其特長的崗位,確保培養干部和促進工作兩不誤、兩加強,不斷激發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履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