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州市紀委在查辦案件工作中,突出“四個重點”,切實強化對案件查辦全過程的管理,著力提高案件查辦效率和質量。
強化案件線索管理。對信訪舉報、上級要結果、領導批示、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移交和查辦案件中發現的案件線索,建立《案件線索登記表》臺賬,專人管理,杜絕私自扣壓、擱置信訪件的現象。實行案件線索集中管理、歸口辦理,案件統一進出、一個窗口對外,統一管理的工作模式。紀委常委會對案件線索每月定期集體排查,重要案件線索隨時排查,對排查出的案件線索確定包案領導、案件主辦人、協辦人、督辦人,確保辦案工作開展。
辦案全程跟蹤督辦。制定《晉州市紀委監察局案件督辦暫行辦法》,規范案件督辦的程序和期限,由案管員負責對案件督辦事項進行統一接收、統一轉辦、統一督促、統一報告,通過電話、發函、現場督促等方式加強案件跟蹤,對重大案件、要結果案件定期集中督辦。對一些疑難或久立未結的案件,紀委副書記以及分管常委親自帶隊找癥結,幫助解決辦案中遇到的困難。加強對鄉鎮紀委的指導和督促,實行鄉鎮紀委月調度會制度,統籌協調基層辦案工作,解決鄉鎮紀委“零”辦案現象。
實行案件監督回訪。案件調查結案后,對案發單位和被調查人進行回訪,征求被調查對象及單位對辦案工作和辦案人員的意見,了解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遵守辦案紀律、履行辦案程序、使用辦案措施、保障被調查對象合法權益等情況,加強對辦案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發揮案管綜合效應。強化對案管資料的統計匯總、綜合分析,剖析案件發生特點、原因及防范措施,及時發現規律性和苗頭性的問題,為領導科學決策和查辦案件工作服務。同時,責成發案單位及主管部門深入開展集中整頓活動,查找問題、建章立制、強化治本。(石家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