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黨委必須打破原有的思維慣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擔當精神,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樹牢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的理念。堅定不移反腐敗關乎人心向背,關乎黨的生死存亡,關乎“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國夢能否實現。我們要從全局高度深刻認識主體責任就是政治責任,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是可以商量和選擇的,而是必須履行的政治擔當、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要樹牢主體責任是直接責任的理念。黨委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一項主要職責,不抓就是失職,抓不緊抓不好就是瀆職。不僅要做部署工作的領導者,還要當好直接主抓的推動者、全面落實的執行者,既要“掛帥”,又要“出征”,直接抓、具體抓、抓具體,真正把主體責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要樹牢主體責任是人人有責的理念。有權就有責,責權要對等。主體責任是一個責任體系,各級黨委、每名領導干部都要知其責、明其責、盡其力。黨委書記必須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既要抓好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又要加強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進而確保領導班子“不松手”、黨委書記“不甩手”、班子成員“不縮手”。
——摘自省委常委、秦皇島市委書記田向利發表在省紀委監察廳網站上的文章《在改革創新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