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風廉政建設上,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目標和方向是一致的,“兩個責任”同等重要、相輔相成,但也不能彼此脫離、形成“兩張皮”,必須各盡其責、相互協調、共同發力。一方面,黨委是一個地方、一個部門的領導核心,這種領導地位決定了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必須強化三種意識。強化“負總責”的意識。黨委要統攬黨風廉政建設的全局,協調反腐敗斗爭的各方,切實擔負起統一領導、直接主抓、全面落實的責任。強化“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是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牢牢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強化“一崗雙責”的意識。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必須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好“一崗雙責”。另一方面,強化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并不是說紀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減輕了,而是要求更高了、責任更大了、任務更重了。紀委(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也應強化三種意識。強化“協助”意識,就是站位全局,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積極協助同級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斗爭工作,出好主意、當好參謀。強化“主業”意識,就是突出監督執紀問責這一主業,認清自身職責,堅守責任擔當,積極主動、科學有效地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強化“力度”意識,就是跟上中央反腐倡廉的力度,在紀律的執行、案件的查處、作風的監督上出硬招、下狠手,拿出一些抓標治本的措施,抓出一批有影響的案件。
——摘自保定市委書記聶瑞平發表在省紀委監察廳網站上的文章《準確把握“兩個責任”關系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