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促進黨委切實當好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充分發揮主體責任,涿鹿縣采取四項措施,積極推動黨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深入學習,增強黨委的主體責任意識
提高黨委的責任意識,必須從學習教育入手。涿鹿縣組織各級黨委認真學習了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習總書記關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論述、《中共河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通過學習教育在兩個方面提高了的思想認識:一是提高了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重大意義的認識;二是提高了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黨委必須承擔和履行的基本責任的認識。從而把落實主體責任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覺擔負起宣傳教育的責任、組織領導的責任、監督檢查的責任、率先垂范的責任。
強化管理,分解黨委的主體責任目標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目標,從明晰責任、細化措施、規定時限三個方面進行分解,同時通過劃分責任區,簽定黨風廉政責任書等形式將責任范圍,責任內容確定下來。首先明確黨政一把手的責任目標。作為“一把手”是領導班子和核心,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他們既是各項制度規定貫徹落實者,又是具體的執行者,其作用舉足輕重,黨政“一把手”必須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其次,明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目標。要求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在各自職權內起模范帶頭作用,在做好所分管工作的同時,切實抓好所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重任。第三,明確單位中層領導干部的責任目標。中層干部雖然不是主要領導,但是他們對黨風廉政建設如何抓,抓的效果如何,影響很大,因此也明確了他們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責任目標。
檢查考核,促進黨委主體責任有效落實
加強檢查考核是落實主體責任的有效手段,也是督促責任主體落實責任制的重要方法,為強化檢查考核的有效性,該縣對考核的標準、程序進行了嚴格的規范、完善和細化。在方法上做到“三個結合”,一是把各責任主體落實主體責任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相結合;二是把各責任主體負總責的基本要求與具體工作任務相結合,做到既要有總的責任考核要求,又要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具體任務進行考核,防止考核時無實際內容。三是定量與定性要求相結合。在內容上,突出體現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的表率作用,在檢查考核中,把黨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起表率作用的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在配套制度上,重點建立“三個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報告制度。責任主體要將執行責任制的情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中的重大事項,定期向黨委、紀委匯報,并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二是建立評議制度。每年兩次在各黨委內部組織對責任主體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的民主評議,廣泛聽取意見,評議結果在適當范圍內公開。三是建立檢查制度。對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年終考核和干部調動、升職的的重要依據。
責任追究,夯實黨委擔負主體責任的決心
建立了關于黨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責任追究制度和通報曝光制度,對那些在落實主體責任方面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敷衍塞責導致黨風廉政建設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實行責任倒查、“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又嚴格追究主要負責同志的責任,追究責任采取四種方式進行:一是廉政談話。二是組織處理;三是經濟處罰。四是黨紀處分。并實行通報曝光,抓典型、樹靶子,杜絕“圓滑官”、“老好人”繼續混跡于干部隊伍中,弘揚敢抓敢管、嚴抓嚴管、不怕得罪人的敢擔當精神,真正使主體責任銘記在黨委干部的腦海中、落實在行動上。(張家口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