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武強縣紀委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工作理念,一改過去泛泛而談的做法,采取分層次、分類別、分重點約談提醒,強化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部門一把手的教育、監督和管理,推進“兩個責任”工作落實。
活化約談方式
結合各部門工作職能和業務范疇的不同,重點開展三類約談:履責約談。對各鄉鎮、縣直部門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負責人開展履責約談。對部門一把手重點從強化主體責任、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方面進行約談;對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重點圍繞協助黨委(黨組)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黨委(黨組)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等方面進行約談。提醒約談。對重點單位負責人進行提醒約談,重點側重廉情預警“五化”即:權力運行公開化、崗位職權明確化、工作流程標準化、廉政風險明晰化、防控措施前瞻化。誡勉談話。對存在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但尚未構成違紀違法的,由縣紀委書記對部門一把手進行誡勉約談,使其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找準工作定位,強化人員管理,嚴格責任追究。截止目前,全縣共開展各類約談15次,涉及黨員領導干部300余人次。
固化約談程序
對約談程序步驟進行科學固化,做到“三步推進”:事前提醒告知。約談前,縣紀委結合實地巡查、信訪舉報、群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到的部門、單位及工作人員存在的廉政風險和突出問題,制定約談工作預案,明確約談重點,同時向約談對象下發《約談通知書》,告知相關準備事宜。事中簽字背書。約談時,重點聽取被約談對象落實“兩個責任”、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問題的情況匯報,指明存在的風險及問題,講清危害,提出整改措施,明確完成時限,并責成其簽訂《整改承諾責任書》。事后督促整改。約談后,縣紀委向被約談單位下發《整改督辦通知書》,并指派專人按照整改承諾時限要求,對被約談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整改完成一項銷帳一項,確保問題整改真正落到實處,收得實效。目前,共發放《約談通知書》、《整改督辦通知書》23份,14名單位一把手簽訂了《整改承諾責任書》。
強化約談實效
為促使各部門約談整改真正落到實處、收得實效,重點做到了“三動”:回訪促動。約談結束一周后,被約談單位沒有整改具體動作的,由縣紀委書記對其單位一把手采取回訪談心形式,面對面聽取被約談單位一把手在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整改落實情況,鼓勵其卸掉包袱、振奮精神、積極進取,并責成按時保質完成整改工作任務。評議推動。約談結束2個月后,縣紀委組織“兩代表一委員”、群眾代表、服務對象等對被約談單位整改情況進行評議。評議分為“好”、“一般”、“差”三個等次,評議為“差”的,取消該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個人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問責驅動。對經約談評議后,仍對存在問題視而不見、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不動真格整改,不下死手真抓的,啟動追紀問責程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今年以來,共對28個單位進行了整改評議,黨政紀處分8人,其中部門一把手4人,1個單位紀檢組長因履職不力被免職。(衡水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