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廊坊市委出臺《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廊坊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兩個《問責辦法》),打造完整閉合鏈條,推進“兩個責任”全面落實。兩個《問責辦法》的出臺,意味著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兩個責任”將受到嚴厲的責任追究。
知責明責——為落實責任劃上“分界線”
今年8月6日,廊坊市召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工作電視電話會,印發落實“兩個責任”的具體工作方案,在明確黨委選好用好干部、源頭防治腐敗等5方面核心內容的基礎上,細分成黨委領導班子、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成員3個層面20項具體責任,并逐項分解到相關市領導和責任部門。將紀委監督責任定位于監督、執紀、問責,細劃為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強化對同級黨委監督等10項具體責任。
先后組織20多名縣(市、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走進新聞直播間接受訪談,40多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撰寫落實主體責任心得體會在各級媒體刊發,各級各部門組織落實“兩個責任”專題培訓班30多場……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活動,迅速促使各級領導干部真正知責明責,擔當起“兩個責任”的重任。
履責盡責——-為落實責任掛上“火車頭”
廊坊市委緊緊抓住干部任免不正之風這個突出問題,由市委組織部門牽頭,幾易其稿,出臺《關于實行“兩報告一篩查”工作法對擬推薦和提拔重用的干部進行“廉政體檢”的意見》。今后,廊坊市凡是提拔重用為市委管理干部都要報告個人重要事項以及決策用權情況,并在干部動議環節先行經過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信訪部門、政法委、檢察機關、審計部門、宣傳部門7個單位根據平時掌握的涉嫌違紀違法相關問題進行初步篩查,科學分析研判,提出廉政評價意見,作為干部選拔任用把好廉政關的重要依據,嚴防干部“帶病上崗”。
為保證主體責任有專門機構管事,廊坊市成立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讓主體責任的落實貫穿始終。為增強紀委監督責任的權威性和相對獨立性,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市紀委監察局大刀闊斧地對縣級紀檢監察機構體制進行改革,派駐紀檢組長不再擔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不參與駐在部門分工,徹底剝離紀檢派駐機構與駐在部門之間利益關系,確保了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更好地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上來。
問責追責——為落實責任加上“緊箍咒”
市委堅持把可控、可查、可追溯、可監督做為重要標準來打造無縫、閉合的責任鏈條。落實責任要簽字背書,每個具體責任行為都要實行痕跡化管理,責任人都要留有底單、簽字負責。
市委明確規定,實行“一案三查”,即對重大違紀案件,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和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今年7月份,文安縣建設局原局長邵俊德因工作日中午帶領下屬參加宴請過量飲酒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同時,其分管副縣長也受到相關責任追究。對下屬監管不嚴、出現嚴重違紀問題追究主管領導責任,將成為廊坊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新常態。(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