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問責推動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四論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部署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黨章規定的政治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主體責任能否真正落實,關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關乎黨的生死存亡,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決不允許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不斷強化“兩個責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部署,各級黨委必須明確從嚴治黨職責,進一步健全制度、細化責任、以上率下,強化責任追究,讓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在我們國家,黨是領導一切的,各級黨委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能否把這份沉甸甸的責任扛起來,是對黨的領導干部擔當精神的檢驗。落實主體責任,要從增強黨的觀念入手,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宗旨和黨風廉政教育,喚醒黨員領導干部的黨性觀念、組織意識,切實履行好管黨治黨的職責。
主體責任不能虛化空轉,必須細化、具體化。落實主體責任關鍵看行動,要形成實實在在的工作支撐。各級黨委不能當“甩手掌柜”,必須加強作風和紀律建設、堅決懲治腐敗,定期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責任落實情況,種好自己的“責任田”。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時刻牢記黨內職務就是政治責任,親自掛帥出征,做好表率。創新體制機制、改進工作方法,不搞一抓到底、全面鋪開,層層傳導壓力,級級落實責任,推動形成全黨動手一起抓的局面。今年要在鞏固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落實主體責任成果的基礎上,把責任落實到地市一級。
坐而論道,不如強化問責。對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嚴肅問責,堅決查處山西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件,追究相關黨組織及主要負責人責任……過去一年,中央對此三令五申,決不是言之不預、不教而誅。今年開始,尤其要突出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建立完善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通報制度,通過問責,推動責任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黨的工作,光靠中央抓不行,僅靠紀委抓也不行,各級黨委必須堅守責任擔當。只要全黨共同努力,把責任真正扛起來、落實下去,我們就一定能從嚴峻復雜的形勢中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