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廊坊市紀委五屆五次全會部署,2015年將成為落實“兩個責任”問責年。
市紀委全會強調,各級黨委、紀委要擰緊螺絲,上緊發條。嚴格按照市委關于對落實“兩個責任”失職瀆職行為實施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規定,在追責上按圖索驥,在問責上對號入座,建立倒逼機制,防止主體缺失。要實行“一案三查”,對領導不力、疏于監督導致發生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腐敗問題嚴重、“四風”問題突出的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相關領導的責任。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上率下,強化督導。加強日常監督和考核評價,建立實施責任追究典型問題通報制度,真正把壓力傳導至神經末梢。要監督各級黨委在落實主體責任上是否言出必行,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是否言而有信。對不親自抓的,及時約談,傳導壓力;對不想抓的,向上級黨委建議調整崗位;對害怕抓的,嚴肅查處或督促其主動向組織說清問題,著力解決監督執紀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問題。
據悉,過去的一年,廊坊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協助市委出臺了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施方案及10項保障制度,成立了主體辦,制定了責任追究辦法,以組織創新強化責任擔當,以剛性問責倒促責任落實,形成了“定責、明責、履責、問責”環環相扣、完整閉合的責任鏈條。(廊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