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兩個責任”關鍵在行動,要把嚴的規矩立起來,切實增強各級干部講政治、懂規矩、守紀律意識,加強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特別是總書記提出的“五個必須”執行情況的執紀監督;要把好的作風樹起來,各級干部都要適應嚴查嚴管的作風建設新常態,在執行中央規定、克服“四風”上形成自覺和習慣,不要把組織的要求當耳邊風,不要往槍口上撞;要把鐵的利劍用起來,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干部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行為,嚴肅查辦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把硬的隊伍建起來,紀檢體制改革堅決不能放緩,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堅決不能再分管其他業務和兼任其他職務,各級各部門在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上堅決不能與紀檢監察機關相脫節、相脫扣、相脫離,紀檢監察機關堅決不能出現“燈下黑”的問題。
---摘自省委常委、秦皇島市委書記田向利2015年2月27日在秦皇島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推進會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