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中央紀委十八屆五次全會關于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部署和要求,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守紀律、講規矩,日前,衡水市紀委下發通知,在全市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中實行“守紀律、講規矩”有關事項明示制度,要求領導干部每年在3月底以前,組織填報上年度《衡水市領導干部“守紀律、講規矩”有關事項明示表》。
該市紀委將“守紀律、講規矩”要求細化為18類必答明示問題,主要是:是否存在違規提拔任用干部,違規任用身邊工作人員,封官許愿、拉票助選,以及打招呼干預下級干部任用問題;是否存在插手、參與工程項目,違規批辦土地礦產問題;是否存在違規在企業參股、任(兼)職務問題;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特定關系人、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問題;是否存在公私不分,與商人交往超出正常范圍問題;是否存在泄露信息、傳播小道消息問題;是否存在參加戰友會、同鄉會、同學會問題;是否存在對重大問題、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不經集體研究,個人專斷問題;是否存在懶政怠政、只求不出事寧可不干事、“為官不為”的傾向;是否存在不向組織匯報擅自脫崗離崗,尤其是節假日不能自覺堅守崗位的問題;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借培訓中心、單位食堂奢侈浪費,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出入私人會所問題;是否存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借機斂財問題;是否存在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將個人費用轉嫁給相關單位、企業或個人問題;是否存在違反規定配備、購買、更換、裝飾公車及公車私用問題;是否存在違規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問題;是否存在以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為名,實為參與賭博問題;是否存在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對干部疏于管理、放任縱容問題;是否存在不主動、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問題等。
為督促廣大領導干部要如實填報有關情況,衡水市紀委還將加大檢查抽查力度,確保“守紀律、講規矩”成為常態。(衡水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