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5-06-05 10:01:00
為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景縣通過厘清職責,完善機制,強化問責,督促領導干部履職盡責,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
明確職責,強化責任意識。該縣印發《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分解方案》,將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逐項、逐級進行分解。規定各部門主要領導必須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其他班子成員根據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制定出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和《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細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通過分解公示、簽字背書、廉政約談、約談函詢、責任追究等措施,強化對落實“兩個責任”的剛性約束。同時,督促領導干部加強學習,重點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上級紀委文件精神,深刻領會思想內涵和精神實質,增強落實“兩個責任”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完善制度,確保有章可循。建立完善四項制度,使“兩個責任”落實更具體。廉政承諾公開制度。各級黨委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向社會做出廉政公開承諾,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承諾事項報縣紀委備案。定期研究匯報制度。各級黨委主要領導每年親自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于5次,每半年必須聽取一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專題匯報。年末,各部門領導班子撰寫專題報告,班子成員撰寫個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題述職報告。定期提醒制度。縣紀委定期發放書面提示卡,對縣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主體責任進行書面提示。分級督辦制度。對縣四大班子領導干部,由縣紀委提出督辦內容,由四大班子主要領導負責督辦;對鄉鎮和縣直部門正職,由縣紀委負責督辦;對部門班子成員,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督辦。
強化問責,督促責任落實。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倒逼責任落實。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部門,約談其領導,督促糾正整改;對領導不力、疏于監管導致“四風”問題突出,重大腐敗問題發生的部門,既問責當事人,又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從嚴查處頂風違紀人員,通報典型案件,增強震懾警示效果。通過開展紀律作風專項整治行動,狠抓干部作風,督促主體責任落實。今年,縣紀委對檢查發現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問題的6個單位,予以全縣通報,并按規定問責了部門主要領導。(衡水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