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頭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同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編制責任清單、層層簽字背書、下發工作要點,做實壓實“兩個責任”。
編制責任清單。為促進“兩個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有抓手,市紀委依據市委印發的《泊頭市鄉鎮(街道)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實施細則(試行)》,將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進行了細化、和量化,編制印發了《鄉鎮(街道)黨委履行主體責任十項工作清單》和《鄉鎮(街道)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八項工作清單》,同時出臺了《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簽字背書實施辦法》,剛性落實“兩個責任”。
層層簽字背書。市委研究制定了《泊頭市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責任書》,將責任清單內容全部列入其中,從建立健全領導組織和工作機制、細化任務、簽字背書、工作報告、述廉述責、廉政約談、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8個方面提出具體履責要求,同時明確了實行責任追究的9種情形。市委、市紀委主要領導,責任單位黨委負責人、紀委書記分別在《責任書》上簽字,明確任務、認領責任。全市其他單位和部門也都層層簽訂了責任書,保證了責任逐級落實,壓力傳導到位。
下發工作要點。市紀委研究室結合當前落實“兩個責任”的重點工作,向全市各單位下發《落實“兩個責任”工作要點》,既提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按照《責任書》應該履行的職責,也提示應當采取的措施,同時要求報送相關材料,便于市紀委監督。在《工作要點》中,要求基層單位要做好學習貫徹上級紀委全會精神、研究確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及履行監督責任工作要點、層層簽訂責任書、對“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開展自檢自查、加快推進“三張清單”制度防控廉政風險、加大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查處力度等重點工作,使“兩個責任”內容更加具體。(滄州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