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是規范巡視工作、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基礎性法規。我們要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大力推進國有企業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引向深入。
深入學習和全面領會條例內容特點。一是立法目的更加鮮明。條例開宗明義地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作為立法目的,回答了“巡視條例、巡視工作為了什么”的問題,即要立足、服從、服務于全面從嚴治黨。這既體現了條例作為制度利器的重要作用,又賦予了巡視工作利劍的使命責任。二是指導思想更加明確。條例明確了巡視工作職責定位,即“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清楚地回答了“巡視干什么”的問題。同時,明確了巡視工作重大方針,強調了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又明白地回答了“巡視往哪深化”的問題。這一指導思想,既體現了依規治黨的共性,更突出了巡視監督的個性,增強了條例的專業性、規律性和指導性。三是巡視內容更加精準。條例明確規定對巡視對象執行黨章黨紀黨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進行監督,緊扣“六大紀律”,深化“四個著力”,盯住“三個重點”,發現問題線索,尤其是要把紀律挺在前面,發現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標本兼治。這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和嚴格執紀的要求,彰顯了巡視監督的震懾遏制治本作用。四是巡視方式和領導體制更具創新性。條例將十八大以來一些有效管用的做法增加進來,比如“開展機動靈活的專項巡視”“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等,這豐富了巡視工作方式,增強了巡視發現問題的能力。同時,對巡視工作領導體制進行了改革改進,在探索實行“三不固定”的基礎上,明確規定巡視組長根據每次巡視任務確定并授權;將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省、區、市巡視工作的原指導關系變為領導關系,這更加有利于發揮巡視工作的異體監督作用。
認真學習貫徹條例,推進國有企業全面從嚴治黨。要喚醒黨章黨紀黨規意識。省國資委系統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條例與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抓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進一步喚醒黨員干部的黨章意識、紀律意識、規矩意識和組織意識,切實增強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要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去年10月,中央第六巡視組對我省的反饋意見中明確指出:“國企經營和國資監管中問題頻出”;今年,省委巡視組對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巡視中,也嚴肅指出了一系列突出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在于系統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力。必須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把加強黨的領導作為頭等大事,從各級領導班子做起,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成員在職責范圍內都負有領導責任;各級紀委要干好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必嚴。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加大紀律審查力度,借鑒兄弟省市國資委專項巡查做法,緊密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檢監察工作,探索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及時發現問題;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肅問責,真正讓紀律立起來、嚴起來。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標本兼治。以學習貫徹條例為契機,完善國有企業管黨治黨和廉潔風險防控機制,研究制定《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認真執行“三重一大”各項制度,強化對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決策環節的監督;研究制定加強監事會監督的對策和措施,為國有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突出抓好省委巡視意見整改落實,以整改落實的新成效助力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當前,省國資委系統正處于省委第一輪巡視意見整改落實的關鍵階段,各有關單位必須抓緊抓好整改相關工作的落地落實。要強化組織領導抓整改。在建立省委巡視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機構的基礎上,適時召開整改工作落實情況調度會,督促被巡視企業黨委和相關處室整改落實,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把巡視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整改不力的該批評教育的批評教育,該組織處理的組織處理,該紀律處分的紀律處分。要強化嚴肅查處抓整改。組織本系統紀檢骨干力量,優先查辦省委巡視組移交的案件線索,用最堅決的態度減少腐敗存量,用最果斷的措施遏制腐敗增量。對企業“四個著力”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抓幾個典型,嚴厲懲處,形成震懾。要強化干部管理抓整改。及時調整不適應崗位的干部,切實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對于涉及一般性問題的干部,通過反饋談話、教育、警示、誡勉,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抓早抓小;對于一些反映不實的,給予澄清解釋,保護干部。要強化統籌兼顧抓整改。目前,省國資委和監管企業正在全力配合和保障省委巡視組開展第二輪巡視工作。下一步,我們要充分利用第一輪巡視成果,將整改落實轉化為做好工作的強大動力,與做好國有企業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防風險各項工作結合起來,樹正氣、講團結、聚合力、促轉型,以整改落實推動國資國企各項工作取得新的更大進步。(省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王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