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持續深入推進全省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近期,河北省公安廳紀委組織開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試點工作。
廳紀委成立了由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金元任組長的“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公安廳關于開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召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試點工作調度會,并集中約談各試點單位主要負責人。
試點工作中,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廳紀委明確了四項工作制度。一是線索交辦和抽查核實制度。對廳紀委接到的上級交辦、轉辦、領導批辦的線索,交辦試點單位要迅速進行調查核實,對試點單位調查核實上報的情況,廳紀委及時進行審理,同時,認真進行抽查核實。對試點單位查否而廳紀委查實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二是月調度制度。試點工作期間,廳紀委將堅持實行每月一調度制度,由廳紀委書記、副書記親自負責、分口調度。各試點單位堅持每半月向廳紀委報送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成果,以此來確保試點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三是廳紀委約談和通報制度。對試點工作推進緩慢、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明顯,以及情況不上報、上報不及時、甚至弄虛作假的,由廳紀委對試點單位的相關領導直接進行約談、通報,并實行倒查問責;四是工作講評和考核制度。對試點單位和廳紀委案件室、黨風室、審理室、現役室實行工作講評和內部考核制度,并將情況作為年底評先進優、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對“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工作情況,廳紀委還將向試點單位黨委進行面對面通報,并向廳黨委專題報告。(省公安廳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