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級黨委和紀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履行政治責任,主動適應從嚴治黨的新形勢,把握紀律審查的深刻內涵,善用“四種形態”,轉變執紀觀念,創新執紀方式,突出執紀特色,提升執紀質量。
轉變思想觀念,回歸黨章賦予的主責
紀檢監察機關在深化“三轉”過程中,首先要轉變思想觀念,澄清模糊認識。要明確認識到紀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紀委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力量,必須回歸黨章賦予的本職主責,回歸“原教旨”;要明確認識到只有守住紀律這條底線,“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才能真正管住“大多數”,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才能全面從嚴治黨;要明確認識到紀委不是黨內的公檢法,紀檢工作也不是“抓小偷”,我們的職責是依“紀”進行監督執紀問責,要突出執紀特點,維護紀律的嚴肅性,體現紀律審查的政治性。
明紀律立規矩,讓黨員干部知行統一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目的,是使黨員干部遵規守紀,使之不違紀或少違紀,而不是為了查處而查處。要把紀律規矩立起來,讓黨員干部知道應該怎么做、不能怎么做,怎樣做了就會觸犯紀律規矩,就要受到查處,從思想上筑起第一道防線。要深入學習,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講話;學習中央的有關文件、有關規定,反復討論,增強紀律意識;要把相關紀律規定具體化,制定適合地方更具有操作性的細則規定;要常抓警示教育,對通報的違紀案件案例和典型案例進行剖析,使黨員干部引以為戒。
開展監督巡查,主動發現違紀問題
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不能被動地等著受理群眾信訪舉報,而是通過巡查方式,積極主動地出擊,去發現問題線索、了解情況。把發現的苗頭性問題,違紀傾向和群眾反映焦點,作為紀律審查的重點。基層紀委應在開展對相關部門、單位巡查的基礎上,積極發揮黨風廉政建設專項巡查的作用,堅持問題導向。
堅持提醒在前,告誡黨員干部“不越雷池”
發現違紀苗頭馬上去管,觸犯紀律及時去查,這是紀委的職責。要經常開展警示談話、紀律誡勉,讓紅臉、出汗、扯袖子、咬耳朵成為常態。要經常性地針對一般性問題開展函詢,把反映的問題告誡給本人,并要求本人如實作出說明;要有目的地開展約談,就檢查考核中發現的,以及平時收到和掌握的問題,找相關單位主要領導干部進行約談,個別問題找本人約談,尤其是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方面,存在問題的都要找主要領導約談;督查通報要及時,督查發現的問題除了要及時調查處理外,還要及時通報曝光,使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違紀查辦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快查快結
摒棄“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查處”的慣性思維,防止和糾正“以大案論英雄、忽視日常監督執紀”的錯誤傾向,著眼查清違紀事實,盡快作出黨紀政紀處理,重點強調抓早抓小。真正實現“四個轉變”:一是實現從盯住少數“爛樹”向著眼整個“森林”轉變,把監督執紀重點放寬,從廣度上監督執紀問責。二是實現從查“違法”向查“違紀”轉變,一切以紀律為標尺,用“六大紀律”去衡量,把維護紀律和規矩擺在更突出的位置。三是實現從“案件線索”向“問題線索”轉變,堅持有案必查,違紀必究,只要收到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哪怕是再小的違紀,也要一經發現就嚴肅執紀。
嚴格紀律審查,優化執紀業務流程
紀律審查在前,優化執紀業務流程,是紀律審查方式方法的調整,而不是客觀方向方略上轉移,是紀律審查工作流程的再規范,是對紀律審查工作力度和節奏上的掌控把握,是要科學辦案、依紀依規辦案,而不是減少辦案、不辦大案。對此,要“把好五關”:把好信訪處置關,凡是信訪反映的問題線索,全部納入“五類”標準進行處置,不能貪大棄小,不能重違法輕違紀;把好查案效率關,提高辦案效果,縮短辦案周期,不貪大求全,查清主要違紀事實,對有涉嫌違法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機關;把好案件綜合協調關,加強信訪、巡查、黨風政風、案件監督管理等部門的工作銜接、協調運轉,避免交叉重復,尤其是案件監管要跟蹤督辦;把好執紀審理關,對錯誤事實的定性量紀,要把違紀問題擺在首位,同時推行審理提前介入,做到案件不僅快查,而且快結;把好處分處理關,對違紀黨員干部,除了正確運用黨紀、政紀處分檔次外,還可綜合運用組織調整手段調離重要崗位、免職、降級等多種方式。(作者鐘喬峰系江西省宜春市紀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