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昌黎縣全面推行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紀委全會述責述廉述德制度,督促各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地生根。加強組織保障。研究制定“三述”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實施、廣泛依靠社會參與支持”的“三述”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三述”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組織保障。明確工作內容。在內容確定上,實現“責、廉、德”三者統一,主要包括黨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正風肅紀行動開展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查辦案件、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情況。在程序規范上,科學設置“確定對象、撰寫“三述”報告、會議陳述、詢問質詢、落實整改、情況反饋”等步驟程序,并對每個環節、每項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和要求。在對象選擇上,注重挑選城建、教育、衛生、民政、水務等權力集中、群眾關注的部門和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突出對重點領域和重點部位領導干部的監督。創新監督方式。除縣紀委委員外,特邀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新聞媒體進行現場監督,對領導干部的評議結果當場公布,基本實現了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媒體監督有效對接,實現對領導干部多角度、全方位的監督。注重結果運用。為避免“為述而述”、“述完就算”的形式主義,對“三述”人員進行現場提問和點評。各作“三述”報告的黨委(黨組)書記對委員的質詢認真回答,仔細記錄,對存在問題做出整改承諾,明確具體措施。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縣紀委適時進行回訪,對一時難以糾正和解決的問題,實行監督整改責任制,幫助分析原因,督促限期整改。
今年以來,縣紀委共組織13個單位的黨委(黨組)書記開展了“三述”工作,通過“面對面”報告,“一對一”問詢,“點對點”點評,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進一步提升各級黨組織負責人主體責任意識,切實推動各級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秦皇島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