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河北省委批準,河北省紀委對邢臺市原副市長李全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全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交通工程、企業(yè)經營、工作調整、安排工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李全保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給予李全保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