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下發的《關于加強省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派駐機構的責任權限、工作關系、管理保障等,彰顯了省委對派駐機構的重視。要切實找準定位,省直派駐機構深化“三轉”,積極探索運用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把“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都發揮到位。
要突出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貫徹,使全廳黨員干部明確底線、踐行高線。要扎緊制度的籠子,努力構建不想腐的教育機制、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要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抓早抓小、廉政教育、監督檢查、查辦案件等制度,采取信息提醒、案例警示、過失約談、節日巡查、關注關口等抓早抓小手段,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
要狠剎各種不正之風,采取定期與不定期檢查、全面自查與重點抽查、明察暗訪與走訪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密度和力度。對在辦理群眾事務時違反工作紀律的,在社會上吃吃喝喝胡亂結交影響黨員干部隊伍形象的,要進行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對個別咬耳不覺疼、扯袖不耐煩、提醒不紅臉、批評不出汗的,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調整,不給其繼續犯更大錯誤的機會和條件,用嚴管最大程度地保護挽救干部。
要堅持有腐必懲、有案必查的高壓態勢,對利用職務貪占社保基金的或在干部職工錄用調動、職稱評定、軍轉安置時吃拿卡要,索賄受賄的,嚴格執紀問責,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并按照“一案雙查”要求,追究有關領導責任。(作者:省紀委駐人社廳紀檢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