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6-05-24 08:22:00
1.豐南區豐南鎮農業綜合推廣站原站長么秀英騙取財政補貼資金案。經查,為得到政府農業結構調整補貼,么秀英利用職務便利,以其二姐的名義與豐南鎮南趙莊村委會簽訂240畝的綠化帶土地承包協議,并虛報為成方連片苗木栽植面積398畝,共騙取補貼資金59.7萬元,據為己有。經豐南區紀委研究,給予么秀英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
2.遷西縣農牧局畜牧站原站長李付春失職瀆職案。經查,2014年7月,在遷西縣宏立養殖場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小區建設項目驗收過程中,時任遷西縣農牧局畜牧站站長李付春,不認真履行職責,在未對項目建設內容實際測量、未審查項目建設相關賬目的情況下,即出具了《奶牛場標準化建設驗收表》,致使該項目在未達到標準的情況下通過驗收,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80萬元,并收受該養殖場出資人王某某3000元。經遷西縣紀委研究,給予李付春開除黨籍處分。
3.曹妃甸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曹妃甸森林公園管理處(城市綠化管理處)原處長張小龍違反廉潔紀律、失職瀆職案。經查,2013年5月和2014年4月,張小龍利用擔任森林公園管理處(城市綠化管理處)處長職務便利,借用某園林綠化有限公司資質,與他人合伙承攬鉑瑞公館小區和碧海云天小區的綠化工程,合同總金額356.9萬元。在兩小區綠化驗收過程中,為使綠地率達到標準,張小龍編造數據,分別出具了綠地率為35.5%和31.6%(實際為34.5%和26.2%)的驗收意見書。經曹妃甸區紀委研究,給予張小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曹妃甸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研究,給予張小龍行政撤職處分。
4.樂亭縣龐各莊鄉動物防疫站原站長郝曉娜失職瀆職案。經查,郝曉娜任樂亭縣新寨鎮動物防疫站副站長、龐各莊鄉動物防疫站站長期間,在辦理該縣奶牛合作社奶牛保險理賠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在收取相關費用后,不到現場進行核實,就為當事人開具有效證明。2011年至2013年,共違規出具病死奶牛無害化處理憑證76份,其中空白憑證29份,使奶牛合作社非法獲利,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37.7萬元。經樂亭縣紀委、監察局研究,給予郝曉娜留黨察看、撤職處分。
5.豐潤區王官營鎮財政所所長柴增山失職瀆職案。經查,柴增山在擔任王官營鎮財政所所長期間,對王官營鎮田家灣村委會上報的低保戶審批材料把關不嚴,且未入戶復核。截至2015年,共有8戶12人違規享受低保7.96萬元,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經豐潤區紀委研究,給予柴增山黨內警告處分。(唐山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