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曲周縣進行了巡視。12月12日,省委巡視組向曲周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視,把整改落實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一是迅速動員,統一思想認識。巡視組反饋意見后,12月15日,縣委書記郭新耀第一時間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對巡視組反饋的意見進行了深入學習討論,各位縣委常委對巡視組指出的問題進行了深刻反思,并對照反饋意見逐條進行自我檢查,逐項制定了整改落實意見。12月16日,組織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召開了全縣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會,郭新耀同志對整改落實工作做了全面動員部署,明確指出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照單全收、積極整改,要求各級黨員干部堅決克服“不認賬、不以為然、過了關”三種錯誤思想,按照立即著手、全力整改、堅決到位的工作部署,切實做到問題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通過連續深入地學習、研究、部署,全縣各級黨員干部充分認識到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了抓好整改落實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了省委巡視組對整改落實工作的要求上來。
二是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為確保整改落實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成立了由縣委書記郭新耀任組長,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薛洪志和縣委副書記、政府副縣長王鵬任副組長,其他常委為成員的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黃志勇擔任。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四方面問題,領導小組下設4個專項整改小組,分別由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建立了《整改落實工作日常工作機制》,明確縣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4個專項整改小組的協調、調度、檢查、督導,確保整改工作有序開展、高效推進。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都及時成立了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縣委統一部署,扎實開展整改工作。
三是細化責任,明確目標任務。經縣委常委會認真研究,制定下發了《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對整改落實各項目標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了責任領導、牽頭部門、責任單位、主要任務、時限要求,將各項整改任務落實到部門,明確到人頭,真正做到壓實責任,確保整改落實工作沒有盲區、不留死角。圍繞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四個方面21類具體問題,在4個專項整改小組下面又設10個工作分組,分別由縣委、縣政府12名領導牽頭擔任責任領導,具體負責相關責任單位的整改落實工作,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實行倒排工期、掛圖作戰,針對每一個具體問題,逐項逐步推進整改。
四是強化調度,確保整改實效。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全程參與。作為全縣巡視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郭新耀同志多次召開專題調度會,對巡視整改工作提出具體指導意見。12月15日主持召開專題討論會,認真研究了《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要求各整改小組、各單位對照整改任務,逐項列出清單,建立工作臺賬,采取項目管理、臺賬推進、掛賬銷號的辦法實施整改,完成一項銷號一項,完不成任務決不收兵;12月16日,召開了全縣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會,郭新耀同志對整改落實工作做了全面動員部署;12月18日,再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聽取了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專項整改小組的情況匯報;1月4日,在整改工作進入攻堅階段,召開專題調度會,要求各小組對反饋意見逐條逐項定性定量,直面問題,精準發力,確保整改到位;在1月6日召開的“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郭新耀同志要求各位縣委常委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問題,深入剖析,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1月14日,我縣召開縣委十屆九次全會,郭新耀同志在工作報告中專門提出,要把整改落實的成效體現到“十三五”時期曲周跨越發展中,體現到2016年高點起步、高潮開局上來。薛洪志同志也多次對整改落實工作進行調度,強調巡視整改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必須不打折扣,堅決落實,并與相關部門一起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各責任單位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明確時間節點,完善長效機制,確保整改任務如期改正到位。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連續四次召集專項整改小組負責人,調度了解各小組的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謀劃推進整改工作。其他縣委、縣政府領導按照責任分工,堅持每周一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縣委堅持將督導檢查作為倒逼整改的重要手段,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縣委、政府兩個督查室不定期對各專項整改小組工作開展情況、各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層層傳達壓力,督促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圍繞解決突出問題,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在本次巡視過程中,省委第四巡視組共移交問題線索67件。縣委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安排縣紀委監察局對問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堅決做到有疑必查、查必有果。截至五月底,省委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已全部辦結。其中,立案16件,黨政紀處分29人(科級16人),免職3人,職務調整4人,辭退1人,誡勉談話3人。
(二)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
1.關于解決“縣委對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重視不夠。對黨風廉政建設復雜性估計不足,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不完善,往往事前大意,事后著急”的問題。縣委深刻自省、立行立改。一是加強學習,深化認識。組織縣四套班子領導認真學習了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通過學習,進一步深化對落實主體責任重要意義的認識,強化了“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意識。同時,還深入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切實增強廉潔從政意識,堅守理想信念“高線”,牢牢把住紀律規矩“底線”。12月16日,組織縣四套班子領導、公檢法三長及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黨政正職進行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知識測試,各單位也自行組織本單位黨員干部進行了測試。在“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各單位都對照巡視反饋意見進行了深刻反思,認真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通過學習,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意識、規矩意識顯著提升。二是制定方案,全面整改。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整改方案》,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要圍繞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十個方面,逐項開展自查,切實找出在履行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查擺出來的問題,加強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意見和推進措施,建立工作臺賬和銷號制度,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全部制定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方案》。三是健全制度,著眼長效。進一步健全完善了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簽字背書、廉政談話、定期報告、述責述廉、警示教育、年度考核等制度。特別是2015年度考核中,突出了對落實主體責任的考核,使各級各單位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
(1)關于巡視組提出的“對一些領導干部的細節性、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認識不足,警惕性不高,防微杜漸的思想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問題。采取了四項措施:一是完善廉政談話制度。緊緊圍繞“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創新廉政談話形式,將反腐倡廉教育關口前移。實行“三級一全面”廉政談話制度:黨委(黨組)書記與班子成員談、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談、部門負責人與基層干部談、紀檢組長全面談,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在談話中,突出“三類人員”,堅持“五個必談”:把“部門主要負責人、新任職領導干部、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列為重點談話對象,堅持做到重大事項必談、重點崗位必談、重要節日必談、干部調動必談、發現苗頭必談。談話重點針對干部崗位職責、崗位風險、職業道德、工作紀律、工作作風等事項進行及時提醒,確保談話取得實效。二是開展廉情巡查活動。建立了廉情巡查制度,每年選擇5-10個部門單位開展廉情巡查,重點掌握該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情況;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情況;落實“兩個責任”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黨員干部廉政勤政情況;執行工作紀律、加強作風建設情況;選拔任用干部情況;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等情況。巡查主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群眾走訪、查閱資料賬目等方式進行。通過巡查,著力發現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三是完善廉政預警機制。在縣紀委內部,構建起以預防腐敗室為紐帶,各職能室、檢查室、紀工委監察分局為依托的廉政風險信息采集機制;在機關外部,建立了由紀檢、組織、公檢法、審計、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廉政風險信息采集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當前發現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對收集到的風險信息進行及時研判,視情況做出不同等級的廉政預警,提醒相關部門及時整改。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創新監督方式,加大監督的力度與密度,瞄準關鍵節點,精準發力,確保實效。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縣紀委成立5個專項檢查小組,對全縣各單位違反八項規定和“四風”問題開展拉網式檢查,共發現問題32個,全縣通報。
(2)關于巡視組提出的“2012至2014年縣委常委會未專門研究過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縣委發布的一些安排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文件,未提交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通過”問題。縣委出臺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修訂了《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明確提出“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與其他各項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每年年初,縣委要印發黨風廉政建設重點任務分工,明確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對需縣委常委會研究的黨風廉政建設有關事項,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專門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制度的硬約束促進主體責任的真落實。
2.關于解決“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鄉鎮紀委書記‘三轉’不到位,仍分管計生、信訪、維穩等工作。有執紀問責失之于寬、軟、松現象”的問題。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整改:一是深化認識。2015年12月18日,縣紀委召開全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推進會議”,組織全縣紀檢監察干部認真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重要論述和中央、省、市關于落實“兩個責任”有關文件精神、中紀委關于推進紀檢監察機關“三轉”的要求。通過學習,進一步深化對監督責任的認識,強化責任擔當。二是自查自糾。制定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整改方案》,要求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認真圍繞監督責任的十個方面,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如實上報“三轉”情況。通過自查自糾,共發現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5個方面問題,“三轉”不到位7人。三是督促整改。縣紀委向10個鄉鎮紀委和8個紀工委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各單位對照自查出來的問題,深刻剖析,限期整改。對“三轉”不到位的紀檢監察干部,要在5個工作日內整改到位。縣紀委干部室對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了實地督查,詳細了解整改情況。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嚴格監管。針對執紀問責失之于寬、軟、松現象,建立紀檢監察干部績效考評制度,明確具體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辦法。每半年對各室委、各鄉鎮紀委、紀工委開展紀律審查情況進行一次考核,緊緊圍繞“二十四字”方針,從依紀依法、工作程序、辦案效率、調查取證、定性量紀、文書格式、歸卷整檔、處分落實等環節嚴格把關,有效解決執紀問責中存在的重視程度不夠、效率不高、資料不齊、證據不足、定性不準、執行不力等問題。對考核不達標的予以約談,并嚴格按照績效考核辦法進行責任追究。
3.關于解決“有的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報告不真實。個別領導干部對需要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躲躲閃閃,遮遮掩掩,欺騙組織”問題。一是嚴肅紀律。開展“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報告不真實”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召開全縣正鄉科實職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嚴明紀律會議,認真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明確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目標、標準和紀律,對重新填報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二是從嚴落實要求。針對2015年7月集中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存在的填報不真實、隱瞞不報、躲躲閃閃、遮遮掩掩、欺騙組織等問題,特別是對省委巡視組抽查發現的9名領導干部,要求本人做出說明,并列為重點審核對象,督促其重新填寫、如實填報。三是全面核查。縣委組織部會同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等相關單位,對所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情況進行全面核查,確保填報內容完整、準確、真實。四是建章立制。實行正科實職領導干部每年初定期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建立干部個人誠信檔案,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記錄在冊,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4.關于解決“個別鄉鎮向巡視組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問題。經核實:巡視期間,省委第四巡視組到曲周縣安寨鎮了解情況,發現該鎮配備的工會干部一直未到崗履職,職位空轉。在與安寨鎮了解情況時,該鎮負責印章管理的工作人員未向鎮主要領導請示,出具了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證明,造成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這一事實。縣委對安寨鎮黨委書記職務進行了調整;縣紀委對安寨鎮及安寨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了一級廉情預警;經安寨鎮黨委、鎮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印章管理人辭退處理。
(三)違反廉潔紀律方面
1.關于解決“項目建設中圍標串標、未招投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土地出讓金、滯納金應收未收,違反財經紀律,不規范票據入賬”等問題。制定了專門整改方案,從12月下旬開始,在全縣范圍集中開展了項目建設招標投標、專項資金使用、土地出讓金和滯納金收取問題、違反財經紀律“四個專項治理”行動。一是嚴格自查。要求各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核查是否存在上述問題,并如實向縣紀委報告。二是重點檢查。組織了4個專項檢查組,分別由發改局、財政局、國土局、監察局的主管領導帶隊,對有關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責令相關單位予以整改。三是完善制度。為從源頭上杜絕圍標串標、規避招投標問題發生,探索實行了法人到場制、招標前報告制、現場勘察制、“黑名單”管理制等一系列制度,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圍標串標、弄虛作假的公司,一經發現,除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將其列入“黑名單”,對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經營單位采取禁止其新增項目的核準、土地使用、參與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證券融資、政策性資金和財稅政策扶持等措施。同時,嚴格落實招投標網上報名、網上下載標書、網上評標等制度,實行資格后審,取消投標報名和資格預審環節,切斷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的紐帶,減少圍標串標人對其他投標人排斥的機會,降低圍標串標的機率。四是規范管理。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規范、升級,凡在曲周縣區域內進行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都必須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交易。如發現有場外交易現象,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對巡視組指出的“2015年縣高標準農田項目招標中,在第12標段出現了1人找3家公司參與投標的亂象”問題。經核實:曲周縣2015年曲周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12標段于2015年9月10日開標,根據商務標和技術標評審,綜合得分最高的是邯鄲市邯一建筑有限公司。該標段共有七家公司投標,其中曲周縣槐橋鄉霍某某和楊某某找了河北鑫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星榮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邯鄲市第一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投標,均未中標。但在檢查中發現,曲周縣2013年高標準農田示范工程項目D標段于2013年9月16日開標,邯鄲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66.67萬元中標。開標后有節余資金,2014年3月13日,縣農開辦沒有履行公開招投標手續,直接與邯鄲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施工補充協議合同書,約定以19.39萬元在東牛屯村修過道涵洞一座,韓固村修過道橋一座。工程造價超過了D標段原中標價的10%。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給予該項目負責人黨內警告處分。
(2)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項目內定中標單位,直接交付重要工程,違規操作造成重大損失”問題。經核實: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曲周縣交通局自白寨鄉新民居向西經北油村、致中寨至老營線,修建三級公路,全長2644米,工程造價498.42萬元。交通局未履行招投標手續,直接將該工程發包給曲周縣恒達路橋建設有限公司。縣紀委已對該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立案,此案正在調查中。
(3)對巡視組指出的“2012至2014年,縣人社局挪用再就業專項資金”問題。經查:曲周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屬于財撥性質,但擁有22名自收自支人員,只能依靠開展職業培訓、技能鑒定等工作,向財政申請創業培訓補貼、鑒定補貼,用于支付工作人員工資、社保及日常辦公開支。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33號文件),第五項第(一)款第二條規定:健全公共就業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將縣級(含)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對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開展公共就業服務所需經費確有困難的,上級財政部門可根據公共就業服務質量和服務成效給予適當補助,所需經費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雖然該局做法符合上級文件精神,但其做法在該文件下發前,其行為是不妥的。縣委對原勞動就業服務局局長職務進行了調整。
(4)對巡視組指出的“2012年中央撥付縣農牧局測土配方施肥專款60萬元,該局擠占該專項資金10余萬元發放補貼”問題。經查:2012年9月,縣農牧局收到測土配肥項目中央補助資金60萬元。在項目實施中,農牧局組織部分自收自支工作人員參與了該項目實施,并以項目補貼方式向參與人員發放勞務費共計10.34萬元。縣紀委給予縣農牧局一級廉情預警處理。
(5)對巡視組指出的“2012至2014年,全縣應收未收土地出讓金8088.1萬元,應收未收滯納金4800多萬元”問題。經核實:截至2016年1月8日,曲周縣時利和置業有限公司2013年2月27日競得的兩宗地,未按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產生的違約金1984.7萬元;邯鄲市萬祥房地產有限公司2013年3月6日競得的兩宗地欠繳土地出讓金4878.1萬元,產生違約金4311.73萬元;河北澤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競買一宗地欠繳土地出讓金3210萬元,產生違約金1262.3萬元。由于目前整個房地產行業面臨經濟下行壓力,融資困難,銷售形勢低迷,短期內將企業欠繳的土地出讓金、違約金全部收回存在一定難度。縣國土局、規劃局、發改局、住建局、城管局組成聯合工作組,依照各自職責,共同參與、密切配合,除繼續加大催繳力度外,在企業交清所欠土地出讓金和違約金前,不再予以辦理相關手續,并列入“黑名單”,限制其參加新的建設用地競買活動或建設用地出讓活動。同時,也做好通過法律手段進行收繳的準備,對拒不繳納的,依照合同約定依法解除合同,依法收回土地。
(6)對巡視組指出的“國土局、水利局和交通局2013年白條入賬13.5萬元。縣國土局2013年支付縣康復醫院捐助款3萬元,入賬只有雙方簽訂協議沒有發票。縣交通局、縣發改局宣傳費、印刷費發票既無明細也未附合同。縣交通局、水利局超限額支付現金11.8萬元”問題。通過核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水利局、交通局、國土局、發改局一級廉情預警;給予上述單位財務人員及單位分管財務的主管領導二級廉情預警。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健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財務人員教育培訓,規范財務管理。對交通、國土、水利三個單位白條入賬問題,責成該單位撤銷白條,按照實際費用開支更換正式發票;對國土局支付縣康復醫院捐助款沒有發票問題,責成縣康復醫院給國土局出具捐款正式發票,并就3萬元捐助款的使用情況向縣國土局、縣紀委做出書面說明;對縣交通局、發改局宣傳費、印刷費發票既無明細也未附合同問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責成縣交通局、發改局對未附明細和合同的票據,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詳細填寫和附帶開支明細和合同。
2.關于解決“有的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自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在全縣開展“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一是教育動員。在縣委的統一部署下,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認真組織黨員干部深入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營造氛圍,引起重視。二是認真自查。各單位對本單位干部職工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調查摸底,認真填寫《黨員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信息報告表》,對填報的《報告表》,由領導班子集體進行梳理、核實、匯總,并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接受干部群眾監督。三是嚴格檢查。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縣紀委監察局會同財政、工商、審計等部門,通過實地調查、座談走訪、網上核實等多種方式,對各單位上報的信息進行甄別。共發現違規經商辦企業干部2名,分別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對巡視組提出的縣政府辦黨組副書記傅某某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2015年11月,縣委給予傅某某免職處理,縣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3.關于解決“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私車公養和違規借用企業車輛”問題。從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15日,在全縣開展“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私車公養和違規借用企業車輛”問題集中整治行動,由縣紀委監察局牽總,成立了2個檢查組,對全縣各單位實現拉網式排查,確保無空白、無盲點、無死角。同時,開通了專項舉報電話和電子舉報信箱,歡迎社會各界投訴舉報。截至二月中旬,共排查單位41個,發現問題3個。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1)對巡視組指出的“縣工信局主要領導2013至2015年在本單位報銷手機費及手機通訊費共計1萬元”問題。經縣紀委核實,又發現了縣工信局主要領導其他違紀問題,縣委對其予以免職處理,縣紀委監察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2)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部門有違規發補貼、列支土特產”等問題。縣紀委在檢查中發現,縣中醫院2013年違規購買土特產12219元,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縣中醫院院長黨內警告處分。
(3)對巡視組指出的“2012年,安寨鎮未經批準擅自用18萬元購買公務車,無控辦手續,并登記在個人名下”問題。經核實:2012年7月,安寨鎮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購買大眾邁騰轎車一輛,車牌號為冀DNH959,用于公務使用。因該車為二手車,無控辦手續,不能過戶,故一直在原車主名下,導致“公車私照”問題。縣監察局給予時任安寨鎮黨委書記行政警告處分。
(4)對巡視組指出的“縣電視臺1輛五菱面包車、縣教體局2輛公車皆用個人牌照,還違規從下屬企業借車”問題。通過調查核實,給予時任縣廣播電視臺臺長黨內警告處分;市紀委給予時任縣教育體育局局長黨內警告處分。
(四)違反組織紀律方面
1.關于解決“公開選拔干部不嚴肅”問題。2012年初,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吸引和集聚優秀人才到曲周干事創業,我縣拿出10個職位面向全國公開選拔科級干部,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但也存在一些不符合公開選拔政策規定的問題。為解決“公開選拔干部不嚴肅”問題,我縣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加強業務學習。采取集中授課、分組研討、個人自學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機關干部認真研讀《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確保熟練掌握公選的程序要求,防止再出現類似問題。二是嚴格執行政策。在今后的公開選拔工作中,堅決做到“四個嚴格把握”:嚴格把握適用公開選拔的五種情形,慎重啟動公開選拔工作;嚴格把握公開選拔的職位條件,既不拔高參選資格,也不降格以求;嚴格把握公開選拔的六個程序,嚴格按照有關比例要求確定各階段人選;嚴格把握公開選拔紀律,維護公選工作的嚴肅性。三是健全公選制度。建立了公開選拔事前報告制度,在決定公開選拔前,將公開選拔的職位、資格條件、程序環節、實施步驟等工作方案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待審核同意后,按批復的實施方案嚴格進行。完善了公開選拔流程圖,明確公開選拔的各個程序環節,保障公開選拔工作的規范有序、公開透明進行。
2.關于解決“執行干部調任規定不嚴格”問題。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間,我縣結合縣情實際,先后提拔干部29名,其中5名干部由縣直事業編制干部調任到公務員領導崗位,20名鄉鎮事業編制干部選任到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在調任前,雖然向市委組織部進行了報告,但在市委組織部未受理的情況下,進行了研究任命,導致執行干部調任規定不嚴格問題發生。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觀上是思想認識不到位,過分強調了工作需要和“重鄉鎮、重基層、重一線”的用人導向,在執行調任規定上不嚴格。為解決這一問題,制定了三項措施:一是強化學習,提高認識。組織機關干部認真學習了中組部、人事部《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的政策要求,準確把握調任的資格條件,熟練掌握調任的有關程序,嚴格執行調任的各項規定。二是積極協調,分類解決。對2014年以來未能辦理公務員調任登記手續的25名同志,建立專門工作臺賬,實行另冊管理。對符合調任條件的,積極爭取上級組織部門支持,進一步完善報備手續,盡快辦理公務員調任登記手續;對暫時不符合調任條件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其進行適當調整,逐步解決。三是完善制度,從嚴把握。完善了調任前報批制度和事前檔案審核制度。調任前,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邯組通字[2009]18號文件有關調任工作的規定,先書面向市委組織部報告,提出申請,說明職位、職數的使用情況,擬調任人員的條件和范圍,待市委組織部批復同意后,再進行調任。在上報調任前,對擬調任人選的人事檔案進行嚴格審核,看是否符合調任所需的資格條件,對身份、學歷存疑的,一律取消調任資格。
3.關于解決“違規選任調整干部”問題。制定了六項措施:一是加強條例學習。把條例納入領導干部培訓的必學科目,各單位理論中心組每年要安排不少于兩次的集中學習,使每名領導干部都能明政策、懂程序;每季度組織全縣組織人事干部進行一次條例培訓,使其做到融會貫通、熟練運用。二是對違規調整問題限期整改。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縣公安局違規調整干部問題,市紀委給予時任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某黨內警告處分,縣紀委對縣公安局進行了一級廉情預警。對違規調整的12名干部,已于2016年元月20日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嚴格執行規定。抓好《黨政領導干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等干部工作黨內法規的貫徹落實,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制,黨政領導干部在任期內保持穩定,一般任滿一個任期;對不滿一個任期進行調整的,及時報上級組織部門批準。四是搞好調查摸排。對2012年以來提拔干部檔案進行逐一審核,把身份審核做為重點,對有從工人身份直接提拔為領導干部的人員,實行另冊管理,建立工作臺賬,適時進行調整。五是嚴格選任程序。今后干部選任中,將嚴格堅持《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嚴把“干部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干部任職、法定程序”等六關,真正把忠誠、干凈、擔當的好干部選出來。六是建立長效機制。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結合工作實際,探索建立“廣泛了解、充分醞釀、全面考察、嚴格審核、公開任用、跟蹤評價”的干部選拔任用“六步工作法”,提高干部選任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4.關于解決“個別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問題。自2015年12月19日至2016年1月17日,組織對在職干部人事檔案全部進行了審核排查。通過審核,對80名出生年月存有涂改或前后填寫不一致的重新按規定進行了認定,對73名在職進修學歷存有交叉或間斷的進行了變更。同時,以這次巡視整改工作為契機,從健全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機制入手,制定出臺了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人事檔案查閱、轉遞、收集鑒別、整理歸檔、保管保護、檔案審核、造假處理等各項規章制度,使檔案管理各項工作、各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建立起一套科學規范、完整統一、符合實際、操作性強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機制。
5.關于解決“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我縣共超職數配備干部131名,其中領導職數超配50名,非領導職數超配81名。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通過干部交流調整、兼職干部免職等措施,整改消化超配干部21名,截止省委巡視時,仍超配科級干部110名,其中:超配科級領導職數45名,非領導職數65名。針對這一問題,縣委高度重視,直面問題,精準發力,堅持把消化整改工作與樹優用人導向、推進干部交流、激發工作活力結合起來,樹立“一個叫響、五個注重、五個不用”的用人導向,唱響“激情創業、實干興縣”的主旋律,截至2015年11月13日,將超配干部全部消化到位,在全市率先完成整改任務,受到通報表彰,并在全市組織工作專題會議上做了交流發言。具體工作中,主要采取“免去兼職騰出一批、空崗補缺交流一批、能力突出提拔一批、虛實調整改任一批、職級并行消化一批、推進‘能下’免職一批”等“六個一批”的工作辦法,對超配的110名干部,逐人逐崗制定具體消化措施,并全部整改消化到位。在今后干部選任中,將認真執行調整干部預審制度,嚴格按職數調整配備干部,堅決防止出現新的超配問題。
6.關于解決“個別領導干部公權私用、公利私謀,利用職權違反規定為近親屬謀取榮譽和利益”問題。主要從三個層面進行整改:一是單位自查。要求各單位圍繞“領導干部利用職權為近親屬謀取榮譽和利益”問題,對近三年來的榮譽授予情況、救濟救助情況進行回頭看,深入查擺問題。二是暢通舉報渠道。將近年來的榮譽授予情況、救濟救助情況進行公示,開通專項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歡迎監督舉報。三是加強制度約束。建立了報審備案和公開公示制度。凡涉及榮譽稱號、職稱評定、低保辦理等涉及廣大干部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相關單位要及時將評定授予結果報有關部門審查備案,待正式人員名單確定后,要在單位公開欄內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截至目前,共發現領導干部公權私用、公利私謀問題1個,利用職權為近親屬謀取榮譽和利益問題3個。對為親屬謀取榮譽的縣總工會常務副主席給予免職處理、行政警告處分,對其親屬獲得的“邯鄲市‘五一’勞動獎章”榮譽稱號予以撤銷。
(五)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方面
1.關于解決“先占后批、違法征地”問題。我縣成立了由國土、公安、財政、監察、法院五部門組成的聯合行動小組,對全縣項目用地進行了摸排,發現涉嫌“先占后批、違法征地”問題共計30宗711.65畝。問題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項目業主急于項目建設落地實現投產達效,相關部門監管不嚴、未嚴格按照程序辦事。聯合行動小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依法對30家企業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做到了行政處罰、行政處分“雙到位”。同時,對那些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項目,嚴格依法補辦手續,使其合法化,此項工作已于2016年1月10前完成。為防止此類問題的再發生,我縣進一步完善了項目用地預審制度、用地審批制度、用地監管制度,嚴把“三關”,切實加強用地審批和監管。一是嚴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關。加強用地規劃審查,凡不符合法律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不予辦理用地預審。二是嚴把建設用地審批關。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地結構不合理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準。三是嚴把建設項目用地監管關。建立批后監管臺賬,定期巡查,及時掌握項目開工竣工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非法轉讓、批少占多、擅自調整土地位置及閑置等問題,對違法行為及時查處。
2.關于解決“在縣城投巨資建牌坊和尚書閣,干部群眾反映較大”問題。“三年大變樣”以來,為進一步彰顯曲周的文化歷史底蘊,我縣不斷加大縣城建設力度,力圖通過打造標志性建筑,提升縣城品位。2012年,按照《城鎮建設上水平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了進縣口牌坊和龍海公園尚書閣建設。因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對項目建設論證不足,沒有廣泛聽取民意,導致不少群眾質疑和不理解。整改措施:一是關注民生、科學決策。今后,在實施城建項目中,要堅持民生優先,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公開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聽取民意,爭取民眾支持,做到民主決策;同時,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科學論證,確保科學決策,力爭把每一項工程都打造成民心工程,堅決杜絕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二是嚴格程序,規范管理。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管理措施,在項目建設中,要嚴格項目的審批程序,加強項目立項、規劃論證、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企業資質管理、驗收備案等各個環節的管理,保證項目建設依法依規。三是科學規劃,量力而行。在今后的縣城建設中,嚴格按照“關注民生、科學規劃、量力而行、穩步推進”的工作思路,嚴格遵循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緊密結合縣域發展需求、人民愿望和財政能力,科學制定項目規劃,量力而行,穩步推進。杜絕拔苗助長、盲目攀比。
3.關于解決“個別領導干部生活不端、道德低下”問題。從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在全縣開展干部作風整頓活動,重點從三個層面進行整改:一是強化教育引導。組織各鄉鎮、縣直各單位黨員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了習近平同志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有關文件,通過強化教育,使黨員干部深刻認識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領會中央關于加強干部作風的新任務、新要求。并發動群眾對身邊存在的黨員干部生活不端問題進行舉報。二是深刻剖析自省。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民主生活會,各單位組織單位黨員干部,認真回顧自身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生活作風和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問題,逐一對照檢查,深刻剖析。1月6日,縣委召開了“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民主生活會,縣委書記郭新耀帶頭開展了批評與自我批評,各位縣委常委也深刻剖析了自己,相互之間開展了誠懇的批評,真正做到了“紅紅臉、出出汗”,受到市委督導組的充分肯定。三是全面整改落實。各單位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逐一研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限期進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4.關于解決“縣直部門工作紀律松散”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各單位要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干部職工的管理。縣紀委監察局聯合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組成了3個效能督查小組,對全縣各單位開展拉網式效能督查,做到每個單位必進、每個科室必查、重點崗位必看,圍繞工作紀律、工作作風開展明察暗訪。同時,還組織社會監督員采取模擬辦事、隨同辦事、電話查詢等方式,對各單位工作人員的履職情況、工作作風、辦事效率、工作紀律等情況開展暗訪,深入查找在效能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1月15日,我縣通報了一批違反工作紀律問題,涉及20個單位22人,對相關單位及個人分別給予廉情預警。今后,將進一步加大對工作紀律監督的力度與密度,使之常態化、經常化。
同時,按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集中整治基層干部貪腐謀私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建議,我縣自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2月上旬,在全縣開展了“基層干部貪腐謀私損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圍繞涉農收費、集體土地流轉、民生資金監管三個領域,重點整治農村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貪腐謀私、執法不公等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共查處損害群眾利益問題6個,黨政紀處分6人。
三、深化成果運用,從嚴從實鞏固擴大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的。下一步,我縣將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以“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堅持嚴的標準、實的作風,注重標本兼治、強化源頭治理,不斷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一)從嚴從實落實“兩個責任”。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堅持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切實做到認識到位、管理到位、監督到位、問責到位。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經濟社會重點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推動全縣黨風政風持續好轉。嚴格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發揚擔當精神,聚焦主責主業,忠誠履職盡責,嚴格紀律審查,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二)持之以恒抓好后續整改工作。立足全面完成整改落實工作,嚴格做到不達目標決不收兵。下一步,我們將堅持班子不撤、目標不變、力度不減,不放過省委巡視組反饋的任何一個問題,繼續抓好整改落實,直至全部整改到位。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及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近期能夠整改到位的,加快整改進度,爭取早日完成;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提出階段性目標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嚴格實行“臺賬銷號制”管理,強化跟蹤問效,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果;對整改工作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幫助分析原因,協助解決困難,確保每個問題整改到位,落到實處。
(三)不斷完善長效機制建設。針對省委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深入剖析問題表象下的深層次原因,加強制度建設,抓好源頭治理。一方面,對整改落實期間制定出臺的各項制度規定,完善配套措施,抓好貫徹執行,確保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另一方面,繼續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對現有的各項工作制度進行梳理審核,查漏補缺,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該修訂的修訂,該完善的完善,該廢止的廢止,扎密扎緊制度的“籠子”。
(四)以改革創新統領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深化改革,不斷推進反腐倡廉體制機制創新。緊緊圍繞制約和監督權力這一核心,著眼于干部人事、行政審批、國有資產、執法司法等重點領域的權力,著眼于人財物管理使用的重點部位和關鍵崗位的權力,著眼于決策、執行和監督等關鍵環節的權力,著眼于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通過合理分解、科學配置和公開運行、程序制約等手段,構建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實現源頭治理。
(五)統籌推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既是對曲周縣黨員干部最好的保護,也是曲周今后推動發展、干好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們要以這次巡視反饋意見為遵循,把整改工作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緊密結合起來,把整改工作與推進曲周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整改,徹底解決影響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影響發展的瓶頸問題;通過整改,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堅定、作風優良、敢于擔當的干部隊伍,切實把巡視成果轉化為推動曲周又好又快發展的強大動力,以整改落實的成效和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實效來回報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曲周的關心和厚愛,向省委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6年7月5日至9月5日)。聯系方式:電話0310—8912388(工作時間);郵政信箱:曲周縣公仆路19號曲周縣紀委信訪室;郵編057250;電子郵箱qzxjwxfs@126.com。
中共曲周縣委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