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抗洪救災工作,涉縣下發緊急通知,向全縣黨員干部提出“五項要求”。
服從統一調度,聽從指揮。各級領導干部要在縣委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堅強領導下,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科學決策。各鄉鎮、各部門要克服麻痹思想,履職盡責,主動作為,搞好服務。各級黨員干部要以抗洪救災大局為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扯皮、敷衍搪塞、臨陣退縮。
堅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各鄉鎮、各部門要認真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干部值班制度,不得空崗、離崗,尤其是所有險要路段、重要堤防要24小時有人值守。
準確核查災情,如實上報。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實事求是地核查災情,及時上報災情信息,不得瞞報、漏報、遲報、謊報災情。
管好救災款物,公平發放。各鄉鎮、各部門對用于抗洪救災和災后重建的物資和資金,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嚴格發放、嚴格使用,確保及時、全部用于抗洪救災和災后重建,確保公平、公開地發放到災民手中,確保每一分錢都用于抗洪救災和災后重建。
加強監督檢查,嚴肅問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一線,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落實抗洪搶險救災工作責任制和領導責任制情況,險情處置以及救災款物發放使用情況,確保險情處置及時有效、措施得當,款物發放手續完備、公平公正。在抗洪搶險救災中出現任何失職問題,要堅決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嚴處理、嚴肅問責,切實為抗洪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提供堅強的紀律保證。(邯鄲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