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委書記周仲明和市紀委書記路洪昌對2015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考核結果排名靠后的1個縣、3個市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約談,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該市抓早抓小,制定三項制度,分別對談話、函詢和初核了結問題線索后續處置進行了規范和明確,探索解決誰來談、談什么、怎么談、談后怎么辦等問題,初步構建了談話制度配套體系。
出臺《監督執紀談話辦法(試行)》,提出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談話函詢、誡勉談話4種類別,針對22種具體情形因人因事靈活采取談話方式;建立分級分層談話機制,規定了談話主體的責任和任務;實行“一套談話方案、一份談話提綱、一份問題清單、一份談話記錄、一份簽字背書承諾”的談話制度;要求被談話人不得借故推諉、回避事實、追查反映問題人員、打擊報復、拒不糾正等,要求談話人不得搞形式、走過場、敷衍塞責或不履行談話主體責任,對涉嫌違紀的嚴肅查處。
為解決函詢工作程序不嚴格、不注重效果等問題,制定《進一步加強函詢工作規范化的通知》,對審批備案、組織實施等流程,函詢呈批表、通知書等材料,答復期限、形式、需提供材料等進行規范:函詢前做好充分準備,函詢中嚴格規定動作,函詢后強化結果運用。
為解決初核了解滯留在紀檢部門、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制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初核了結線索后續處理工作的通知》,對經初核存在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予追究黨政紀責任的,規定了8種處理方式,包括提醒談話、書面檢查、誡勉談話、職務調整、崗位調整處理、在民主生活會批評幫助、通報批評等。對反映問題不實初核了結的,規定了6種處理方式,包括向本人說明情況;在一定范圍澄清;對顯著成績且作風正派的,及時向其所在單位反映;反映方式不當或信息不明,對反映人提醒談話;了解情況不全面錯告的,對反映人批評教育;對歪曲事實蓄意誣告的,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承德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