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區委履行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在推進中堅持具體抓、抓具體,做到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在全區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制定《2016年度區委常委、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政協主席、區政府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職責范圍及工作要求》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將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紀委監督責任再細化、再量化,逐級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定期向87家鄉鎮(街道)、區直部門發放《提示函》,健全日常督促、定期抽查、述責述廉、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五項機制,形成以上率下、全面覆蓋、層層壓緊、盯牢抓實的責任落實鏈條。(唐山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