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03-16 08:01:00
????為強化各級各部門責任擔當,調動廣大黨員干部積極性,近日,秦皇島市紀委出臺《關于推進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建立“督查+問責”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對作風不實、效能低下、工作不力、違法違紀等行為嚴肅追究問責。
????《實施辦法》重點對推進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過程中出現的11種情形進行問責。這11種情形包括:對重要會議作出的決策部署傳達貫徹不及時、措施不得力或工作成效不明顯,影響工作大局的;對重要文件提出的要求落實不到位的;對統一部署的重大專題活動未按照計劃要求開展或開展不力的;對市委、市政府工作要點明確的具體任務,未按時限推進完成的;因不作為、亂作為、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力,導致重要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社會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嚴重或社會影響的;工作質量未達到要求或在工作中把關不嚴、弄虛作假、隨意變通,虛報瞞報工作進度和成效的;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問責啟動不及時、進展緩慢超過問責時限、該問責不問責或問責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
????根據《實施辦法》,秦皇島市紀委在問責過程中建立日常信息共享、監督前置和會商例會三項制度,落實問責對象、問責程序、問責整改三個清單,以全程監督和跟蹤問效為手段,全面強化各責任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效能意識,力促問題整改到位,激發全市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秦皇島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