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04-05 08:21:57
????秦皇島市積極推行容錯免責機制,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給改革者一定的“試錯權”,讓干事者吃下“定心丸”,著力營造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該市明確7類容錯免責情形,對單位和個人在改革創新、推動發展中,特別是在關系全市改革發展大局的重點工作中,出現的工作失誤或無意過失,但不違反法律和政策的禁止性規定,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符合相關情形和條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處理或免除相關責任不予追究。同時,明確嚴明紀律,嚴禁打著改革創新的旗號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堅決懲治借改革創新之名徇私舞弊、貪污受賄、假公濟私以及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把容錯糾錯免責與把握運用“四種形態”結合起來,落實到信訪受理、線索處置、談話函詢、調查審理、問題處理的各個環節,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結合。在將容錯免責貫穿到追責問責之中的同時,建立澄清防范機制,對反映黨員干部在干事創業中的問題,經核查不屬實的,要在一定范圍內予以澄清,及時消除負面影響。在容錯免責認定中,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的“四風”問題,違反“六項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的行為,漠視群眾訴求、侵害群眾利益等行為,堅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做到越往后執紀越嚴。(秦皇島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