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7-05-04 11:29:42
????“松樹臺鄉馮家店村原黨支部書記鄧玉林截留項目補貼資金4400元、貪污低保資金2.25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河北省平泉縣紀委日前對查處的一起“微腐敗”問題公開通報曝光。
????今年以來,平泉縣扎實推進“微腐敗”專項治理工作。該縣實行紀委常委包案制,明確紀委常委作為“微腐敗”案件總協調,組織指導案件查辦,及時召集承辦人員研究案情,統籌力量,協調推進。案件承辦科室每5天向分管常委、每10天向主管案件副書記匯報進展。縣紀委書記不定期聽取重要及復雜案件進展匯報,確保“微腐敗”問題線索快查快結。
????“對于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微腐敗’問題,必須要做到‘零容忍’,對敢違紀的黨員干部一律嚴肅查處,絕不姑息!”平泉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王猛表示。該縣出臺專項治理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嚴查脫貧攻堅、教育衛生、基層執法領域中存在的“雁過拔毛”、虛報冒領扶貧資金、權錢交易、吃拿卡要等問題,始終保持懲治“蠅貪”的高壓態勢。今年以來,全縣已受理相關舉報32件,立案15件,紀律處分15人。
????在查辦“微腐敗”問題過程中,平泉縣成立由31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對群眾信訪舉報的“微腐敗”問題線索層層“起底清倉”,嚴格分類處置,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提升案件查辦的質量和效率。(趙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