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08-25 08:30:00
????1.冀州區冀州鎮前趙村黨支部書記韓洪占違規為其妻辦理低保問題。韓洪占在其妻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救助金的情況下,為其妻辦理農村低保補助。韓洪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武邑縣韓莊鎮南郭村黨支部書記劉國恩在低保評定過程中把關不嚴問題。2015年9月24日,劉國恩在低保評定過程中把關不嚴,將不符合條件的劉寶印納入低保范圍,使劉寶印違規享受低保金。劉國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故城縣武官寨鎮尼莊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桂中等3人冒領扶貧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2年期間,時任故城縣武官寨鎮尼莊村黨支部書記劉桂中、黨支部副書記萬海申、村支部委員代方文,在協助故城縣扶貧和農業開發辦公室辦理扶貧項目的過程中,利用工作便利,以他人名義分別套取1萬余元扶貧物資,用于建設個人所有的鴨棚。劉桂中、萬海申、代方文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景縣王謙寺鎮前油房村黨支部委員丁立站套取國家扶貧資金問題。丁立站在2014年以購買輕鋼建羊舍的名義,共計套取扶貧資金4.5萬元,其中4.3萬元用于村集體開支,剩余2000元用于稅金繳納及施工管理費。丁立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衡水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