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11-10 10:20:20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保定市進行了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3月17日,省委巡視組向保定市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保定市委高度重視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一方面,認真對照《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深刻反思、深刻剖析,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和省委巡視組要求上來。另一方面,堅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立即研究部署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確保各項工作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會議后,市委立即召開“五人小組”會議,成立了市委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長、政府副市長、市委秘書長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專門召開市委常委會,研究審議《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對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對各項整改問題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改目標措施。整改期間,整改辦公室多次組織召開專題調度會、協調會,聽取各責任單位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并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委巡察辦抽調精干力量,組成3個專項督導組,按照“提質提速提效”的要求,對責任單位進行多輪督導,有力推動了巡視整改工作的落實。各責任單位嚴格執行省委、市委要求,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確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自省委第二巡視組對我市進行巡視反饋以來,市委緊扣巡視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市委書記主動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市委認真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聚焦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履行整改責任主動性不夠等突出問題,深刻剖析根源,逐條對應,從嚴從實抓好整改。整改過程要求嚴格、組織嚴密、效果明顯,在廣大黨員干部群眾中引起了強烈反響。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梳理出的28個具體問題,已完成18個、基本完成7個、未完成3個。
(一)巡視整改落實情況方面
1.關于“巡視整改責任落實情況”的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黨委履行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的問題。
針對“市委常委會未對巡視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報告進行集體研究,采取在個別班子成員間圈閱報批”“整改決策程序不夠規范”的問題。市委書記聶瑞平第一時間主持召開“五人小組”專門會議,對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市委常委會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由聶瑞平同志帶頭開展對照檢查,深刻剖析落實主體責任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其他市委常委逐人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增強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落實“一崗雙責”要求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了《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對28個問題逐項明確牽頭市領導和責任單位。整改期間,由市委專項督導組對巡視整改工作開展2輪專項督導,加強指導、調度、核查,確保整改各項任務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4月28日,市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召開整改工作調度會,聽取各責任單位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對做好下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市委積極學習外地好經驗好做法,謀劃成立市委履行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專責抓好主體責任落實工作,加強巡視整改建議的收集工作,建立健全收集、交辦、反饋、回復機制。為進一步規范決策程序的事項,市委常委會嚴格按照《關于市委常委會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定期聽取市紀委常委會工作匯報、巡察工作情況匯報和市委常委會述責述廉,并在市委常委會會議上傳達學習每一期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紀要。市政府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文件,4月12日,修訂通過《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4月13日,出臺《保定市人民政府黨組議事規則(試行)》,4月14日,印發《關于市政府常務會定期研究有關重點工作的通知》,4月21日,印發《保定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了決策程序,堅持做到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針對“市政府未對巡視組關于有關系統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報告進行集體研究”的問題。4月2日,市政府印發了《關于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落實方案的通知》(保政函〔2017〕25號),進一步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市政府辦公廳召開專題會議,細化責任,明確牽頭領導和責任處室統籌落實好市政府要求,督促有關部門高度重視,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實。5月2日,市政府辦公廳召開落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調度會,針對整改情況進行調度,對下一階段的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目前各項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中。
(2)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班子成員履行巡視整改責任主動性不夠”的問題。
針對“有的班子成員只掛帥不出征,深入部門和單位督促指導協調整改不夠,分管責任不實不牢,缺乏釘釘子精神”“有的班子成員沒有針對巡視整改批示過意見”的問題。聶瑞平同志多次作出指示,要求班子成員抓好各自分管系統,堅持“一崗雙責”,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明確提出各位市委常委都是市委常委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人,既要把各項工作搞上去,也要把紀律作風抓清正,抓而不緊、出了問題的,要承擔相應責任。市長郭建英同志要求,對沒有完成整改任務的政府相關單位,政府辦公廳要立即督辦,限時完成。市委副書記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牽頭,對28項整改任務逐項督導、推動,其他黨政班子成員圍繞牽頭整改任務,多次深入責任單位,一線指揮、調度,以“嚴”“細”“實”的標準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各項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針對曲陽、淶源、安新“三縣領導班子中有的對自己分管的巡視整改任務底數不清,有的缺乏直面矛盾和問題的勇氣”的問題。曲陽縣先后組織召開2次常委(擴大)會議和1次巡視整改專題調度會,審議通過《省委第二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聽取牽頭縣領導和責任部門整改落實進展情況匯報。縣整改辦對會議議定事項、推進措施進行分解立項,由分管領導負責督辦,限期整改到位。縣督考辦專門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并進行全程跟蹤要賬,每周督查匯總報縣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一步壓實部門責任,確保每項整改任務都落地落實、整改到位。安新縣黨政主要領導逐一與班子成員進行談心談話,分別指明問題。研究制定縣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表及巡視“回頭看”任務分解表,明確整改任務和完成時限。根據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要求,安新縣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直面問題,深入剖析,立行立改,全面落實各項整改舉措。淶源縣充分發揮專題民主生活會作用,班子成員主動認領責任。整改期間,主要領導帶頭抓督導,對班子成員分管領域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定期進行全面督導檢查,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堅持一周一調度、一周一匯總、一周一通報,及時、全面掌握整改進度。
(3)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責任部門巡視整改的壓力傳導不到位”的問題。
針對“有的整改責任單位沒有把自己擺進去,沒有真領會真整改,存在不催不動的現象”的問題。市委專項督導組根據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市委領導意見,多次對我市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全面督導,加強督查力度、加大督查密度,以督查促進整改落實。根據督導情況,各責任單位均召開了黨委會議專題研究整改事項,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真說真改,立行立改,并從自身職能出發,主動作為、深挖根源,認真查擺巡視整改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予以研究解決。
針對“省委巡視組在兩次巡視中都指出個別領域存在的問題,但有關單位黨組沒有召開黨組會對巡視反饋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的問題。相關單位立即召開黨委會傳達貫徹市委關于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向市委作了《關于落實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報告》,深刻檢討政治意識不強、大局意識不強、規矩意識不強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成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牽頭領導和責任處室。此次巡視整改任務的推動部署、方案形成和匯報總結,全部按要求經過了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4)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對巡視整改公開后收集意見建議重視不夠”的問題。
針對“巡視整改中雖然設立了受理群眾意見建議的信箱、電話和電子郵箱,但后續工作做的不細不嚴不實”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開設電子郵箱和受理電話,在市委設立意見建議信箱,并在保定日報、保定晚報、唐堯網進行公告,嚴格規范意見建議集中受理、辦理回復、跟蹤督辦等程序,把受理群眾意見建議的后續工作做細、做嚴、做實。
針對“巡視整改情況向社會公布后沒有收到干部群眾意見建議”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定期查看意見建議郵箱、信箱,截至目前,共計收到9條意見建議,已經按程序安排專人進行處理。
針對“曲陽縣、安新縣沒有安排收集意見建議的辦事機構和具體人員”問題。曲陽縣明確2名人員專門負責意見收集工作,再次將巡視整改報告在政府網站公示,并在縣委和縣紀委分設征求意見箱,在縣群眾工作中心設立專門受理窗口,公開聯系電話,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建議。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由縣整改辦、縣紀委共同負責,逐條做好交辦、反饋、回復等。安新縣成立縣委意見建議收集辦公室,負責建議的收集工作,并做好跟蹤督辦,切實防止“零意見”。截至目前,共收集意見建議70條。
2.關于“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的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落實巡視整改的力度隨時間逐漸遞減”的問題。
針對“整改落實方案印發后,責任部門就‘各自為戰’,整改情況向社會公布后就‘完事大吉’”“班子成員就整改任務專門調度督導不夠”“在整改過程中,沒有形成領導主動擔當、部門齊抓共管的整體合力和工作氛圍”的問題。市委專項督導組多次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督導,要求各單位定期報送整改進展情況,梳理匯總后呈報市委領導。各責任單位按照方案要求,針對巡視整改存在的問題建立長效機制,不定期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不反彈。按照市委領導指示要求,3月19日,召開整改工作碰頭會,研究我市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務清單。3月26日,召開碰頭會,專題研究《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整改“回頭看”暨換屆風氣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討論稿)》。4月20日,整改辦公室召開調度會,對各責任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導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4月28日,整改辦公室召開調度會,聽取各責任單位整改進展情況匯報,有關市領導對各責任單位整改工作進展提出明確要求。
(2)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推進巡視整改任務落實進度緩慢”的問題。
針對“截至‘回頭看’時整改任務處于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比例為38%,經與呈報巡視整改情況報告時相比,基本停留在當時的狀態,后續整改效果不明顯”“盡管有些整改任務需較長時間才能整改到位,但有些能夠推進的未及時推進”的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對階段性事項進行了分解,落實責任,市委專項督導組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專項督導,通過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和召開座談會等方式,推動整改工作落實,確保按計劃完成整改。市委整改辦對督導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梳理,督促各責任單位積極推進整改任務落實。
針對“曲陽、安新、淶源三縣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比例均占30%以上”“在與曲陽、安新、淶源三縣‘兩代表一委員’談話中,多人對巡視整改效果感觸不深,獲得感不強”的問題。曲陽縣組織召開2次縣委常委(擴大)會和1次領導小組會,研究部署巡視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16年省委巡視組指出的49項整改任務,已經完成41項,基本完成7項,未完成1項(政府辦公樓問題),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比例降至16.3%,同時向“兩代表一委員”征求意見建議,縣整改辦向“兩代表一委員”發放征求意見表150份。安新縣對15項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進一步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對11項取得階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務,強化整改措施,加大推進力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印發了《巡視整改過程和結果的通報》,組織22名“兩代表一委員”召開座談會,共征求建議2條,已分別做出安排部署。淶源縣針對各單位承擔的工作任務定期督導、調度,認真查找問題和不足,確保整改工作迅速推進。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向社會進行公開,接受監督,廣泛征求基層群眾特別是“兩代表一委員”的意見,著力提高整改質量,發揮整改效果。
(3)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巡視整改存在應付”的問題。
針對“對省委巡視組在反饋意見中指出的問題,在整改情況報告中有的沒有正面回應”“巡視整改情況報告中列舉的制度、規定,有的在巡視以前就已制定出臺”的問題。明確要求未“正面回應”的部門(單位)認真落實整改,并加強督促檢查。市委整改辦督促各責任單位在起草巡視整改報告時,要認真對待、實事求是,內容要客觀準確、完整充分,整改報告要由單位主要責任人簽字同意并加蓋黨委(黨組)公章。同時,組織人員力量,成立整改報告起草小組,對照巡視組提出的整改問題,逐一正面回應,對整改報告中列舉的規定、制度重新進行梳理。
針對“曲陽、安新、淶源三縣整改情況報告中除上述問題外還程度不同地存在報告數字與實際不符” 的問題。曲陽縣經過重新梳理,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安新縣重新修改完善《巡視整改報告》,對整改報告中列出的19項制度進行了認真梳理,對其中3項巡視以前就制定出臺的予以剔除,對報告中的每一組數字都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認真核對,確保與實際相符,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淶源縣召開縣委常委會專門研究部署,明確責任分工,梳理任務節點,對整改報告中列舉的制度、規定和數字,認真核對,對存在與實際不符的情況,查明原因。截至目前,召開整改推進調度會7次,對11個相關責任單位進行集體談話1次。
3.關于“移交問題線索處理情況”問題
(1)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移交的問題線索立案率偏低”的問題。
針對“在移交省紀委涉及處級領導干部問題線索中,立案率低”“曲陽、安新、淶源三縣移交問題線索立案率偏低”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對問題線索逐一進行了梳理,摸清情況,深入查找問題原因。市紀委對各案件承辦科室進行調度,逐案聽取情況,研究整改措施,進一步提高立案率。關于曲陽縣、安新縣、淶源縣移交問題線索立案率低的問題,三縣加強督導調度,摸清情況、查明原因、立行立改。
(2)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未結和正在辦理的問題線索數量偏高、時間偏長”的問題。
針對“在省委巡視組移交市紀委的問題線索中,未結和正在辦理的問題,有的時間達兩年以上。安新縣移交問題線索未處置率低”的問題。市紀委于4月12日召開常委會對問題線索進行了分析研究,4月13日對各紀檢監察室進行了調度。對安新縣相關問題加大督辦力度,截至目前,省委巡視組向安新縣移交問題線索處置率達100%。
(3)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對市委管理的干部處理偏輕”的問題。
針對“某縣級干部違規提拔人員案件”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對該案進行了“回頭看”,嚴肅執紀,從實處理,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針對“在安新、曲陽、淶源三縣均存在對縣委管理干部偏寬偏輕問題”“安新縣對審計中發現的應給予紀律處分的違規違紀人員,只進行了批評教育”的問題。曲陽縣重新梳理2016年科級干部處理情況,對處理不到位的違紀人員進行“回頭看”,對存在問題的從實從嚴處理。對曲陽縣某中學校長的處理,曲陽縣紀委與市紀委進行了溝通并調查補證,目前已基本調查完畢,準備進入審理程序。淶源縣通過對黨政紀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進行“回頭看”,存在的問題現已全部整改到位。安新縣成立了由縣紀委審理室和相關辦案科室組成的專門工作組,對審計中發現的應給予紀律處分的違紀違規人員,已嚴格依照“四種形態”擬定處理意見,并按程序處理到位。
(二)“‘回頭看’新發現問題情況”方面
1.關于“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有待進一步深入,特別在基層表現的更為明顯”的問題。
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對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學習得不夠扎實深入、系統有效,特別在基層表現的更為明顯”“在談話中,有的不清楚十八屆六中全會的主題,有的不清楚十八屆六中全會關于領導核心的完整表述,有的不清楚‘四個意識’內容等”的問題。一是制發了《關于進一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等會議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單位將進一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省第九次黨代會、保定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和保定市“兩會”精神作為市直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學習內容,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努力提高學習實效,切實把市直機關廣大黨員干部的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市會議精神上來。二是精心組織召開了3次市委中心組集中學習會議,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3·23”趕考日精神、省委主要領導講話精神等。三是制發了《保定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集中宣講工作方案》,組建了市委宣講團,結合實際面向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及農村、社區黨員干部群眾宣講會議精神。四是在市直機關廣大黨員干部中開展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省第九次黨代會、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兩會”精神答題活動。五是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加強“四個意識”專題教育等工作進行專項督導檢查。
2.關于“從嚴管黨治黨有待進一步深入”的問題。
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在工作中,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還未在基層真正落地生根,與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監督執紀寬松軟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對相關案件進行了督辦。市紀委認真研究強化監督責任的具體措施,起草了《保定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和監督責任清單》《保定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擬提交市委研究通過后印發。制定印發了《關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間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格糾正“四風”的通知》,持續開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和“四風”問題常態化監督檢查,“五一”期間累計發現問題線索46條。召開全市動員大會,部署開展基層“微腐敗”專項整治行動以及“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繼續深入推進惠民政策落實情況專項監督檢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切實增強群眾獲得感。組織開展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回頭看”抽查工作,收集典型案例46個,擬篩選部分進行通報曝光。
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個別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后一直未作黨政紀處理”的問題。有關單位均按照規定要求,對案件作出相應處理。
3.關于“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氛圍有待進一步強化”的問題。
針對省委巡視組提出“經查閱市直有關單位黨組織生活會原始記錄,實質性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內容很少,多屬‘蜻蜓點水、不痛不癢’、針對性不強的意見,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不強”的問題。2017年1月,在全市縣處級以上領導班子召開2016年度民主生活會時,為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對全市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領導和指導,市委常委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參加指導了縣(市、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同時,市委派出32個督導組對全市縣以上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進行全覆蓋督導,確保了民主生活會的高質量。下一步,我市將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貫徹執行好《準則》和《條例》,把有關要求細化、實化,并將《準則》《條例》落實情況,作為各級黨組織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換屆風氣專項巡視情況”方面
1.關于省委巡視組提出換屆工作中“在提名推薦、選舉考察等環節還有風險點”“對換屆紀律的宣傳氛圍還不夠濃厚”“對一些‘進退留轉’干部還需加強思想引導”的問題。2016年9月,市委組建了8個巡察組,開展換屆風氣專項巡察,對縣鄉兩級黨代會和縣人代會、政協會進行監督檢查,為我市營造了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堅持超前謀劃、精心組織、嚴格政策、嚴肅紀律,截至4月10日,已經順利完成市縣鄉領導班子換屆工作。特別是市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期間,按照市委提出的“精心、精細、精致、極致”要求,市委組織部認真組織、周密部署,市四大班子人選全部高票當選,得到了省督導組的充分肯定。今后,我市將認真總結換屆中好的經驗和做法,認真防范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風險點,綜合運用個別談話、座談考察等方式加強對干部的思想引導,使全市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再上新臺階。
2.關于“省委巡視組移交了一批反映領導干部有關問題線索和不良反映,由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牽頭做好相關問題線索的查處,并將核查情況在巡視整改報告中予以反映”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案件監督管理室對問題線索實行統一管理,及時就有關線索進行交辦督辦。各紀檢監察室嚴格依紀依規做好相關問題線索的核查工作。市紀委監察局與市委組織部加強統籌協調,定期督促匯總相關問題線索辦理情況。
(四)“截至‘回頭看’時,13項任務取得階段性成效”方面
1.關于部分單位“政治紀律意識有待加強”、個別單位“提供資料不實,偽造黨委記錄”的問題。結合我市深化機關作風整頓活動,督促各級黨委(黨組)開展政治紀律專題學習教育,切實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融入每一名黨員干部的日常工作和學習中。市紀委監察局把遵守政治紀律情況納入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方面,重點檢查各單位貫徹落實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準則》《條例》執行情況。強化執紀問責,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快查快結,對典型案件公開曝光。嚴肅換屆紀律,全程對市“兩會”期間會風會紀開展督導檢查,分兩次向所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送會議紀律提醒短信,對與會人員參會、就餐、住宿情況進行督導抽查。針對個別單位“提供資料不實,偽造黨委記錄”的問題,有關單位黨組召開黨組會暨專題民主生活會,要求班子成員一定要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時刻保持高度的政治紀律意識,嚴防此類問題再度發生,并對黨辦室工作進行了“回頭看”,看“有沒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有沒有不按事實記錄、記錄不規范和偽造記錄行為”,要求機關黨員干部進一步強化學習,增強政治紀律意識,嚴守政治規矩,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黨組會會議記錄的通知》,要求黨組會會議后及時整理會議記錄,沒有特殊情況,會議紀要必須在2日內印發。
2.關于“超標準配備干部”的問題。按照省統一部署,2016年6月我市已經全部完成超職數配備干部的整改工作。為進一步鞏固整改消化成果,4月12日,下發了《關于開展“超標準配備干部回頭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認真開展“超標準配備干部回頭看”,主要看是否存在超職數配備干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黨政分設、配備專職黨務干部的問題,截至目前沒有發現問題。認真落實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備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管干部調整前及時報省委組織部預審。同時,繼續嚴格執行科級干部調整預審制度,縣(市、區)和市直單位研究調整干部前,有關部門或相關備案部門進行預審,防止出現新的“超標準配備干部”問題。并在下半年對各地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3.關于“事業單位進人沒有完全公開,部分事業單位超編比較嚴重”的問題。針對事業單位超編問題,有關部門對市直454個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及超編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摸底、測算,同時,向59個超編單位下發了《嚴禁滿編和超編單位進人通知書》和《機構編制整改工作督辦卡》,并制定了《市直事業單位消化超編人員的工作方案》。按照嚴控總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增減平衡的原則,解決事業單位超編問題。
4.關于個別單位“單位黨政分設或配備專職黨務干部”的問題。市委組織部對市直部門市管干部黨政分設或配備專職黨務干部的情況進行了梳理,并積極推進整改。其中,配備專職黨務干部的1個市直單位,已消化解決。黨政分設的2個政府組成部門,已于6月上旬政府組成部門重新任命時予以消化。
5.關于“房地產開發、土地出讓,違規樓盤沒有全部整改完成”的問題。通過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對列入2015年房地產專項整治范圍內的項目,目前已依據處置政策整改處理完成,并將處理結果向省專項整治辦作了書面報告。我市房地產開發、違規樓盤已按省專項整治的驗收標準全部完成。我市將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堅決在2018年年底之前完善用地手續。
6.關于黨委主體責任落實問題,取得了部分成效,但是巡視指出的“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批示不具體”,問題依然存在,尤其是市直部門黨組的問題。嚴格按照2017年4月11日《保定市關于“一本通”縱橫兩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清單落實的實施方案》(保辦字〔2017〕7號)要求,以落實“一本通”為載體,建立落實責任紀實制度,實行領導干部落實責任全程記錄、全程留痕,推動“兩個責任”特別是主體責任落實。市紀委研究起草了《保定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和監督責任清單》《保定市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5月4日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通過,擬提交市委研究通過后印發。堅持問題導向,找準主體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研究制定我市“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主體責任缺失、落實政策不力、有章不循、懶政怠政等突出問題,抓住典型,嚴肅問責,公開處理,倒逼“兩個責任”落實。謀劃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執行《準則》《條例》情況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委嚴格執行各項規定,把嚴的要求貫徹到管黨治黨全過程、落實到黨的建設各方面,目前監督檢查實施方案已經制定完成。
7.關于“紀檢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市直單位紀檢組長期不辦案,而且部分市直部門紀檢組沒有壓力”的問題。市紀委監察局結合紀委派駐機構改革,配齊、配強各級人員,選調優秀干部、人才充實辦案一線力量。深化“三個核心”建設,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開展“講看齊、改問題、樹標桿”活動,把培訓、整改、考核貫穿全年,找短板、抓整改、建機制、促提升。4月22日,召開了全市紀檢監察系統“講看齊、改問題、樹標桿”活動動員大會,邀請省紀委法規室領導,就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及我省實施辦法開展專題輔導培訓。逐步完善派駐機構工作運行機制,強化紀檢組對派駐單位重點人員、重點崗位、關鍵環節的監督,聚焦主責主業,找準職責定位。同時,市紀委監察局適時向紀檢組交辦問題線索,增強市直部門紀檢組的責任壓力和工作動力。
8.關于“反腐敗協調機制作用不夠,有的案件通報不及時,交流不暢,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紀委對相關人員仍然長期不做處理,觀望等待”的問題。根據《關于在查辦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中辦發〔2015〕10號)文件精神,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2017年5月4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作出紀律處分工作的規定》,明確要求公安機關辦理黨員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案件,應在立案或行政處罰后10個工作日內向紀檢機關通報;檢察機關偵查涉嫌黨員干部職務犯罪的應在立案后10個工作日內向紀檢機關通報;審判機關受理黨員作為被告案件,在審判機關判決后10個工作日內通報紀檢機關。市紀委監察局加強同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系,定期召開協調會加強溝通,嚴格落實案件通報、案件移交反饋機制,規范線索移交、案件通報程序,堅持紀在法前,及時對移送司法機關案件及立案案件作出黨政紀處理。
9.關于“‘三大片區改造’取得了較大進展,但是沒有整改完成”的的問題。3月28日,市政府召開西大園、府河片區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會,進行了專門調度,提出了具體要求。(1)府河片區。規劃建設A、B、C、D四個安置區,安置樓39棟6139套。A區9棟1842套,其中4棟已經完工,3棟裝修正在收尾,1棟主體施工至31層,1棟施工至主體9層;B區12棟1766套,已于2014年分配入住;C區9棟1077套,目前主體建設已完成,配套工程進場施工;D區9棟1454套,主體全部完成,內外裝修正在收尾。預計A區7棟今年10月竣工,其余2棟明年年底竣工;C區9棟2018年7月竣工;D區9棟2018年10月竣工。B區已正常投入使用。在建A、C、D區外網部分配套工程正積極協調相關施工單位,加快施工進度。四個安置區全部竣工后,片區內所有涉遷住戶即可全部完成安置。(2)西大園片區。規劃建設安置樓18棟3496套,現已開工建設16棟3172套,其中5棟912套已建成并完成安置,11棟2260套室外配套工程已基本完工,(5棟目前已啟動安置程序,另6棟年底完成安置)其余2棟324套即將開工,計劃2018年底完成安置。(3)清真寺片區。已基本完成拆遷戶回遷安置。剩余的1棟回遷樓正在進行基礎施工,年底竣工(不影響回遷安置)。
10.關于“商住房變更提升容積率”的問題。關于科學制定規劃方面。市城鄉規劃管理局通過科學制定規劃,啟動了保定市總規和控規修編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城市規劃對城市各個區域單元及地塊建設用地規劃控制要求,增強了規劃調整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前《保定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實施情況評估報告》和《保定市城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等總規修編前期工作已經完成;2017年6月,召開了全市《保定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40)》編制動員大會,工作方案已報請市政府準備印發。控規修改成果已經市規委會審議通過,并于2017年5月向市人大和省住建廳備案。結合控規修編,建立了控規動態維護工作規則,涉及控規調整的事項均嚴格按照規定執行;關于保證規劃實施連續性方面。強化規劃全過程管理,在規劃編制、規劃實施和規劃監督檢查過程中始終堅持按制度辦事,按程序審批。對商住房等建設項目,在給出規劃條件、核發規劃許可、規劃條件核實等各關鍵環節,均確保容積率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并做到前后一致,切實保障規劃實施的連續性和規劃修改的嚴肅性;關于嚴格修改程序方面。嚴格規劃修改程序,著力解決住宅用地容積率管理制度不健全、調整容積率法定依據不充分、程序不規范等問題。在市級層面,對《保定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進行了修訂,新制定了《保定市城鄉規劃管理程序規定》、《保定市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和《保定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管理辦法》。其中,《保定市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辦法》等3項已報請市政府轉法制辦審查,《保定市城鄉規劃管理程序規定》已按有關意見修改完善,擬于近期上報市政府。縣級層面,參照2016年“一問責八清理”容積率專項清理行動期間有關要求,對各縣(市、區)規劃編制和管理制度建設督導工作進行再加強,截至目前,22個縣(市、區)已經編制完成新版控規,8個已經審批、備案,其它14個正在履行控規報批程序。各縣(市、區)新制定文件47項,修訂文件12項。
11.關于“挪用國家建設資金發放獎金”的問題。省委第二巡視組巡視后,按照反饋意見,有關單位下發《關于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函》。市財政部門成立領導小組,召開整改工作部署會,制定了《關于整改“挪用國家建設資金發放獎金”問題實施方案》,通過查閱賬目、調閱文件,詢問當事人等方法,對省委巡視組交辦和市委督辦的有關單位“挪用國家建設資金發放獎金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截止到5月10日,獎罰差額資金已全部收回。
12. 關于“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實現‘兩個覆蓋’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市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加強市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關于市紀委向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有關事宜的通知》,設立35個派駐紀檢組。派駐紀檢組人事調整安排,采取整體推進、分步實施的原則進行,目前,35名紀檢組長已全部到位,其他人員的安置、調配,已在對原紀檢組人員檔案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編入派駐紀檢組。關于市委巡察機構改革工作,印發《關于設立市縣兩級黨委巡察機構的通知》,對市縣兩級巡察機構設置提出具體意見。市委巡察機構已設立市委巡察辦、6個市委巡察組,目前,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及部分工作人員已到位,其他人員的安排與派駐紀檢組工作人員一并考慮安排到位。縣(市、區)紀委內設機構改革工作人事安排已到位。
13.關于“檢察院立案查處人員未受黨政紀處分”的問題。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對涉嫌違法犯罪黨員作出紀律處分工作的規定》,規范和加強反腐敗協調工作。落實文件精神,組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成員單位,對案件和案件移送工作進行“回頭看”,督促其按照規定移送相關案件和問題線索。近期,公檢法共移送案件線索32件,按照紀在法前要求,27件已轉相關單位作出黨政紀處理,5件正在分轉核實中。
省委巡視組共移交給保定市317件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初核73件,立案81件,談話函詢11件,暫存50件,了結102件;移交司法部門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92人,其中科級8人,科級以下8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以這次巡視整改為契機,以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決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樹牢“四個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政治使命感,做好保定市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
(一)增強“四個意識”。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提升政治責任感和敏銳感,拓展、延伸整改效果,找準著力點和突破口,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風落實好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這一重要政治任務。
(二)完善長效機制。適時開展巡視整改工作“回頭看”,砸實整改效果、防止問題反彈。將省委巡視整改任務作為一次契機,既徹底解決問題,又深挖問題根源,同時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做到一手抓整改落實,一手抓建章立制,更好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確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實實的效果。
(三)強化巡察監督。采用常規巡察與專項巡察相結合的方式,對市委巡察對象和范圍內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察監督,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問題,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著力查找違反“六項紀律”方面的問題,實現巡視工作常態化和監督全覆蓋,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全面深入的貫徹落實。
(四)做好公開公示。市委將根據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通知要求,適時向黨內和社會公開省委巡視整改工作落實情況,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監督。
此次省委巡視組對保定的巡視,是一次政治體檢,指出的問題直擊要害。保定市委高度重視,積極整改,進一步推動了“兩個責任”深入落實,為保定發展營造了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當前,保定市面臨著重大的歷史發展機遇,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搶抓歷史機遇,譜寫奮進篇章。以實干實政、決戰決勝的工作,奮力書寫“趕考”路上的保定答卷,為雄安新區規劃建設開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為建設創新驅動經濟強市,推動京津冀地區率先聯動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實現保定復興而努力奮斗,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聯系電話:0312-5065548(工作時間);郵政信箱(地址):保定市蓮池區蓮池北大街50號市紀委5號樓418室;郵政編碼:071000;電子郵箱:bdxszgzqyjx@163.com。
中共保定市委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