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發布時間:2017-11-10 11:56:20
????1.高邑縣大營鎮后莊頭村薛瑞貞利用職務便利侵占扶貧專項資金問題。薛瑞貞在后莊頭村主持全面工作期間,通過虛報養羊扶貧項目材料,獲批養羊扶貧項目資金共16萬元,薛瑞貞違規從中支取1.1萬元用于個人開支。2017年8月15日,薛瑞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靈壽縣燕川鄉馮官莊村村委會主任張少軍未及時在扶貧項目中向入股貧困戶分紅問題。2015年6月,靈壽縣成立豐農養殖公司,村委會主任張少軍任法人。同年8月,豐農養殖公司與該村189戶貧困戶簽訂《扶貧幫扶協議》,將肉驢養殖扶貧資金55萬元作為股金投入到公司。豐農養殖公司至今未按協議規定在2016年底給入股的貧困戶分紅。2017年9月24日,張少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靈壽縣狗臺鄉孫家莊村黨支部書記劉平均等人在危房改造中不正確履職問題。孫家莊村D級危房改造指標為1戶,該村申報D級危房改造的有閆某等14戶村民。村“兩委”召開會議,在沒有評出危房改造戶的情況下,決定以閆某的名義申報危房改造項目。時任村主任閆建芳(群眾)將上級撥付的危房改造款14676元分給閆某1676元,其余13戶村民每戶1000元。2017年9月18日,村支部書記劉平均、副書記劉喜林、支部委員兼會計劉彥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石家莊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