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7-11-21 08:58:03
????干部受到紀律處分,期滿之后該如何使用?受處分同志和人員所在黨組織又該承擔怎樣的責任?這些疑問在四川省成都市紀委監察局近日出臺的相關辦法中有了具體回答。該辦法對受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同志及人員的教育管理、關心關愛作出明確要求,程序化、制度化、可操作的規定,為各地進一步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提供了有益借鑒。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首先就要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作為黨的根本大法,新修改的黨章明確要求,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指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可以說,對受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同志及人員進行“提前回訪”,教育疏導,細化管理,不僅是對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細化探索,也是對依規治黨、從嚴治黨的具體貫徹。
????嚴管就是厚愛,治病是為了救人?!皯颓氨押?、治病救人”,這是我們黨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深刻的歷史教訓中總結的重要方針。懲治、救人是辯證統一的,決不能割裂來看。早在1942年,毛澤東同志就曾指出,“我們揭發錯誤、批判缺點的目的,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把人整死”。換言之,“懲前”“治病”只是手段,“毖后”“救人”才是目的。對于犯錯誤的同志,不該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或“置之死地而后快”,而應幫助其改正,“使他變為一個好同志”。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一個黨員干部違反了紀律,犯了錯誤,自然要受到紀律處分;但若一味強調錯誤,甚至對其全盤否定,不但難以讓其“心服”,甚至容易產生偏激認識,從而自暴自棄、心灰意冷。相反,在管理中加強關心關愛,在教育中做好疏解引導,才能推動違紀黨員干部在思想深處“祛風驅寒”“舒筋活血”,助其解開心結、放下思想包袱,增強“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站起來”的勇氣,鞏固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的正向效果。
????習近平總書記曾語重心長地說,我們國家培養一個領導干部比培養一個飛行員的花費要多得多。一個黨員干部,從起步到成長,凝結了組織、社會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和大量投入。培養不易,能修不棄。黨員干部違紀,確實令人心痛,但絕不意味著就應對其徹底否定。只要有挽救的余地,能積極改正,“我們就要歡迎他”,就應該為其提供繼續為黨和人民工作、積極干事創業的機會。(林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