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02-07 10:00:21
????1.館陶縣第一中學違規收取貧困戶家庭學生費用問題。2016年,館陶縣一中違規收取126名貧困戶家庭學生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等共19.15萬元,返還有關費用時少退學費3.15萬元。校長王明照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副校長冀成軍、財務室副主任焦萬軍和趙殿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魏縣財政局農財股負責人楊玉英、縣扶貧辦工作人員王振忠在扶貧項目驗收工作中失職問題。楊玉英、王振忠在對某合作社申報的“舊水果儲存庫改造扶持項目”審驗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該合作社假借他人冷庫通過驗收,騙取財政補助資金10萬元。楊玉英、王振忠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3.廣平縣平固店鎮丁村村委會主任顧得山在工作中失職問題。顧得山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丁村2016年確定的37戶貧困戶中有3戶不符合貧困戶條件,違規享受貧困戶優惠政策。顧得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邱縣梁二莊鎮龔堡村黨支部書記李洪武騙取脫貧幫扶資金問題。2016年4月,李洪武在該村貧困戶艾某沒有養貂的情況下,利用他人養貂廠,騙取脫貧幫扶資金1萬元。李洪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邯鄲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