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8-03-17 08:33:43
監察法草案規定,各級監察委員會可以向本級中國共產黨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和單位以及所管轄的行政區域、國有企業等派駐或者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監察機構、監察專員對派駐或者派出它的監察委員會負責。派駐或派出的監察機構、監察專員根據授權,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對有關單位和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依法對公職人員進行調查、處置。
監委向相關主體派駐或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這與紀委的派駐監督有相得益彰之效。派駐監督是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改革和完善紀檢監察體制,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派駐機構起到了“探頭”作用。
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前,雖然實現了黨內監督全覆蓋,但依照行政監察法規定,行政監察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沒有做到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資格參選并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這就是說,在廣大農村基層,有部分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并未被納入到執紀監督和行政監察的范圍之內。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強調,“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嚴厲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監察法草案明確了6大類監察對象,其中就包括“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縣級監委可以依法向所轄基層派出監察機構、監察專員,這就做實做細了監委的監察權,強化了對基層公職人員的監督,使全面從嚴治黨、強化監察監督覆蓋到“最后一公里”。
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將“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列為2018年重點工作。各級紀委監委要切實把這一重大政治任務承擔起來,依據憲法和監察法賦予的職責和權限,積極探索監察權向基層、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徑,強化對基層組織中履行公職人員的監督。(記者 田國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