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07-27 14:52:44
????1.衡水市桃城區交通運輸局公路路政管理站趙圈超限監測站原負責人李陽非法收受財物問題。李陽在執法過程中,采取通風報信或查到車輛超限超載時予以放行的方式,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8萬元。2018年5月4日,李陽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武強縣殘疾人聯合會原理事長霍永彪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霍永彪于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在海科衡水建材有限公司兼任臨時負責人,在該縣殘疾人聯合會領取工資的同時,違規領取兼職薪酬3.96萬元。2018年6月22日,霍永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武邑縣橋頭鎮光明村村委會主任董樹春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董樹春任職期間,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違規為其不符合條件的母親申請了危房改造項目,領取危房改造資金1.43萬元。2018年5月2日,董樹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4.安平縣西兩洼鄉國土所所長李建林在糾正違法占地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李建林在執法巡察中,對2016年11月發現的中佐村張某違法占用耕地問題,采取措施不力,致使該違法占地問題未得到及時糾正,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15日,安平縣監委給予李建林記過處分。(衡水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