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8-10-31 17:00:35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視組于 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5月15日對南皮縣進行了常規巡視,7月5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南皮縣委將巡視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嚴格對照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和提出的要求,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勇于擔當、壓實責任,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實推進整改工作。
(一)統一思想認識。收到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以后,南皮縣委高度重視,縣委書記當晚召集相關常委對落實整改工作進行研究。南皮縣委深刻認識到,省委第十三巡視組來南皮開展巡視工作,是對南皮縣各級黨委(組)以及全縣黨員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體檢”,巡視組反饋指出的問題,實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見建議務實中肯,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必定會對南皮改革發展各項工作起到巨大推動作用。
(二)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反饋巡視意見以后,我們立即成立了以縣委書記為組長,縣政府縣長和縣委副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縣委常委為成員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以縣委副書記任主任的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分設相關縣級領導任組長的7個專項整改落實小組。各相關部門也都相應成立了以單位“一把手”為組長的巡視整改領導小組。
(三)細化方案舉措。根據省委巡視反饋的7個方面、16類、43個具體問題,我們制定了《南皮縣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關于省委第十三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任務分解表》等文件,將所有具體整改任務全部落實一名牽頭縣級領導,并逐一明確了責任單位、整改舉措和完成時限。同時,明確要求全縣各部門,都要主動認領任務、積極推進整改,確保省委巡視組反饋問題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時限。
(四)領導以身作則。縣委書記積極承擔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整改工作進行部署、研究、督辦,并將省委巡視組交辦的具體問題一一交給有關縣領導承辦,定期過問進度和成效,確保了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及時高效落實;縣委、政府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也都按照責任分工對號入座,主動認領,牽頭研究措施,督促落實、帶頭整改;各整改責任單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實。
(五)強化督導問效。兩個月來,縣委常委會和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先后5次專題研究部署巡視整改,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嚴格執行“一周一匯總、半月一調度”工作制度,建立了巡視整改動態跟蹤臺賬,各責任單位每周上報整改進展情況,各牽頭縣級領導每半月對承擔的整改任務進行研究調度,督促各有關部門如期完成整改任務。對整改不力的問題,堅決“回爐”補課,直到整改到位為止;對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堅決按程序追責問責,切實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實效。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經過近兩個月的集中整改,我們針對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梳理出的43個具體問題,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的要求,結合南皮實際,壓實工作責任、強化整改措施,扎實推進整改落實各項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43個具體問題,已整改完成33項,基本完成整改9項,未完成1項。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
1、關于“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執行和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一些重大事項不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問題。整改措施:一是7月13日召開縣委常委會議,對5個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進行了研究。二是重新修訂了《中共南皮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明確規定縣財政列支超過5000萬元的建設項目,必須召開縣委常委會進行充分的醞釀和討論,必須實行民主表決。三是加強會議記錄的規范化管理,明確要求會議記錄人員忠實記錄會議情況,做到要點清晰、保持原意、反映原貌。四是將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班子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按年度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并接受群眾的監督。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縣委個別決策事項得不到有效落實”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扎實推進安順路南延工程。該工程已于5月份正式開工,目前已經竣工通車。二是在每年年初制定出臺工業、城建和民生“三個十”重點工程,經政府常務會、縣委常委會研究,對項目進行嚴格篩查、充分決策論證,并在縣“兩會”上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建議,確保項目切實可行。三是落實重要決策和重點項目分包制,制定《縣委、縣政府關于貫徹落實<關于實行省市縣鄉領導干部包聯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將重點項目企業明確承辦單位和分包縣級領導干部。
(3)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違規決策,有的項目不走招投標手續”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嚴格執行招投標法,進一步規范全縣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二是安排發改局、行政審批局、財政局組織招投標和政府采購培訓會,加強培訓,嚴肅紀律。三是全面加強扶貧項目管理,建立扶貧項目庫,確保整合資金到位后即可匹配項目,并嚴格按照項目招投標程序進行申報審批,提高項目推進效率,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合規。
2、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不力”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重點改革任務推進緩慢”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尚未劃轉的128項行政許可事項進行認真梳理,其中屬于垂直管理部門審批事項19項(按相關規定無須劃轉)。在充分考慮行政審批局容納空間的基礎上,決定將應劃轉的109項中的66項劃轉到行政審批局。二是已經印發通知督促職能未劃轉的部門將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行政審批科室集中。因縣公安局現有行政許可事項,分為消防、機動車及道路運輸、戶政出入境及其他審批等,結合公安局現有條件及企業群眾辦事習慣實際需要,參照滄州市行政審批局、滄州市公安局現有做法,縣公安局審批事項分為3個審批大廳分別集中辦理,目前已實現“一集中、一到位”。三是加快推進行政服務中心大樓建設,目前項目進展順利,正在進行開槽,預計2019年下半年投入使用,屆時可實現應劃盡劃。四是已經完成對經濟開發區班子成員和中層正副職的聘任制各項手續。目前《南皮縣經濟開發區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印制完成。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環境污染問題嚴峻”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環境問題涉及的利升汽車配件廠、順馳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穆三卜家用電器總廠3家企業進行核查,并下達了《停產整改通知》,責令以上企業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停產整改,整改完成,通過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目前,穆三卜家用電器總廠完成整改通過專家驗收,恢復生產,剩余2家企業也已整改完成,進入驗收程序。二是加大寨子鎮董北村案件查辦力度。完成對劉峰填埋危險廢物的挖掘清理稱重工作,總計挖掘危險廢物245.78噸。7月10日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劉峰抓獲,7月24日,經縣人民檢察院批準,對劉峰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對清理出的危險廢物在妥善看管的同時,經縣政府專題會議研究,準備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環保公司進行處理。三是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縣公安局環安大隊駐環保局合署辦公,環安大隊隊長列席環保局局長辦公會,進一步加快環境行政、刑事案件移交進度,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四是針對巡視組交辦的問題,舉一反三,結合我縣金屬表面處理企業尤其是電鍍企業較多的實際情況,聘請專家對電鍍問題進行把關指導,召開了電鍍行業整改動員會。要求各電鍍廠停產整改,并對整改技術規范、注意事項進行了詳細講解。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逐一通過專家驗收。
3、關于“黨委抓脫貧攻堅工作不扎實”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南皮縣于2017年11月脫貧出列,‘摘帽’后有松勁、歇腳思想,部分縣級干部年度述職沒有涉及脫貧攻堅工作,深入群眾解決問題不多,幫扶責任心不強,‘輸血式’‘救濟式’‘慰問式’扶貧多,幫扶觀念沒有根本轉變”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從7月10日開始,連續3周舉辦3期精準扶貧培訓班,累計培訓黨員干部300余人。二是7月12日,組織召開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對精準脫貧工作進行專題研究。7月27日,召開第二期鄉鎮黨委書記脫貧攻堅擂臺賽暨問題整改“回頭看”推進會議,9個鄉鎮的黨委書記和住建局、民政局、衛計局的“一把手”就問題整改“回頭看”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發言,介紹經驗,查找不足,明確措施。三是制發《關于壓實工作責任強力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的通知》,對各級黨員干部工作任務進行再明確、再落實。四是轉變幫扶觀念,重點抓好產業扶貧、就業扶貧、光伏扶貧等扶貧措施。目前,全縣23個光伏電站全部并網發電,盈利所得已發放到各鄉鎮,各鄉鎮正在為貧困戶分紅。投資2400萬元的大坊子智能化養豬場,正在積極建設,預計年前能投產達效。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的效果不夠好,監督的有效性和執紀的主動性不強,本輪巡視又發現違規擠占項目管理費、騙取國家補貼款、以虛報手段騙取扶貧資金等25件違規違紀問題”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巡視組指出的25件問題線索(20件包含于移交問題線索),省委巡視組收回2件,余下23件問題線索已查結20件,3件正在辦理,挽回資金6.8萬元。二是出臺《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責任分工方案》,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進行責任分工,明確規定建立“兩個清單”臺賬、時間點任務量、責任追究等問題,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責任。三是強化執紀審查工作,主動查糾,加強線索摸排和查處力度,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今年3月份以來,發現扶貧領域問題線索145件,立案41件,處分78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留黨察看4人,移送司法3人。四是加強對于執紀監督審查成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震懾作用,使黨員干部增強敬畏感,達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果。自整改以來,共召開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2次,針對典型案件印發通報6期,充分發揮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達到了問責一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
1、關于“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縣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次數少”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縣委中心組于4月4日、8月10日和8月17日組織開展了三次集中學習。其中,8月17日,圍繞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分別邀請市網信辦主任趙樹新舉辦了縣委中心組成員參加的鄉科級干部網絡輿情知識集中培訓會,邀請縣委黨校吳秀文老師就“鄉村振興戰略”授課和交流研討。二是及時為縣處級領導理論自習室提供了《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之江新語》等30余種書目。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落實學習制度不實”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在縣委原有安排部署的基礎上,縣委宣傳部又下發了提醒通知,要求涉及到的8名縣委班子成員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聯系南皮發展現狀,重新撰寫了心得體會。二是結合市委宣傳部組織的理論學習征文活動和省市委關于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活動,在縣處級領導干部中進行征文。目前已收到心得體會文章21篇,擇優篩選上報市委宣傳部6篇。
(3)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學習效果不明顯”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縣委組織部對知識測驗得零分的5名同志進行了提醒談話。二是5月21日至6月22日,舉辦了5期全縣鄉科級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輪訓班,每期5天,對全縣鄉科級干部進行了輪訓。培訓堅持理論教學、自學研討、實地調研和閉卷考試“四位一體”模式。制定了學分量化管理辦法,建立干部培訓紀實檔案,把干部在培訓期間紀律考勤、請銷假和考試等情況量化為學分,記入學習培訓檔案,把學分作為考評參訓學員課堂表現和培訓效果的重要依據。每期培訓班結束時,對學員考試考勤學分情況進行通報,收到良好效果。三是邀請專家教授來我縣開展講座。省委黨校副校長李勝茹教授,黨的十九大代表、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會長張鈺晶就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行專題輔導,省委黨校政法部副主任楊福忠教授對全縣領導干部進行《憲法》專題輔導講座。四是持續開辦黨員夜校。縣委組織部下發《關于發揮黨員夜校陣地作用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通知》。目前,各鄉鎮結合農村“兩委”換屆已經開辦黨員夜校136期。對年老體弱不能參加集中學習的黨員,縣委組織部為其購買了mp3,錄制了《黨章》和《黨的十九大報告》音頻文件,保證了黨員學習全覆蓋。五是健全完善了科級領導班子理論自習室制度。
2、關于“意識形態工作有短板”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思想認識不到位,主動謀劃的自選動作少”問題。整改措施:針對這一問題,要求縣委班子成員根據自身職責,提升思想認識,增強主動意識,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意識形態專題調研活動,每年至少撰寫一篇意識形態調研報告。縣委宣傳部已于8月13日印發了通知,要求縣委領導班子成員做好下半年的調研活動和調研文章的撰寫工作。目前,班子成員都已開展了調研活動,并撰寫了調研報告10篇。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陣地建設薄弱”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縣廣播電視臺對《南皮新聞》和《鄉約》等自辦欄目進行了創新改版,進一步提升質量品味,貼近生活,提高收視率。二是對農村有線電視臺進行改制,完成廣電網絡和廣播電視分離,將南皮臺納入Iptv的傳輸范圍,提升信號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三是縣文體廣新局對農村書屋明確一名專職管理人員,公示管理制度、服務措施、開放時間等,確保提高基層服務站點的功能績效,積極補充更新有利于滿足群眾需求的出版物,提高農村書屋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四是9個鄉鎮從各自實際出發,采取不同的模式將農村書屋與村級辦公活動場所、黨員活動室、農村遠程教育室等結合起來,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提高農村書屋的利用率。如大浪淀鄉強化管理方式,配備了28名專業圖書管理員,投入2萬元加強文化站及基礎設施建設,改善閱讀環境。五是各鄉鎮制定了村戲臺文藝演出計劃,利用戲臺組織開展了各種文藝活動。如馮家口鎮通過積極聯系送戲下鄉,聘請專業劇團定期到農村演出等形式提高戲臺使用率;南皮鎮在桃源、東街等村利用村戲臺開展了廣場舞、秧歌等文藝活動5次,參加群眾達上千人。六是扎實推進農村“大喇叭”全覆蓋工程,通過“大喇叭”傳播黨的聲音、宣傳惠民政策、講授實用技術,增強了服務基層群眾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干部隊伍弱化”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為寨子鎮、鮑官屯鎮兩個鄉鎮配齊黨委宣傳委員。二是為電視臺招聘2名專業人才,補充新生力量。三是制定《南皮縣廣播電視臺專業人才培訓方案》,采取舉辦“廣電大講堂”、“崗位大練兵”、選派業務人員外出培訓等形式,通過內部挖潛,進一步增強業務本領,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廣電隊伍。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
1、關于“執行組織人事紀律不嚴、干部管理不規范”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違規設置機構”問題。整改措施:縣編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相關單位的“三定方案”,8月17日提交縣編委會研究通過,三個單位核定領導職數13名。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超機構規格配備干部”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滄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04年10月13日下發《關于對縣部分機構規格和干部配備的處理意見》,明確設在有關部門內,對外保留名稱的機構如機要局、保密局、法制辦、文明辦等,其機構規格為股級,正職可配副科級。依據此精神,我縣文明辦主任可按副科級干部配備。二是根據《關于重新核定南皮縣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通知》規定,中醫院為副科級規格,現院長配備為正科級。通過對中醫院班子進行調整,予以整改。
(3)針對巡視組指出的“超職數配備干部”問題。整改措施:一是通過干部調整,完成農工部、商務和工業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委宣傳部、人社局5個單位的副職超配問題整改。二是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職數配備干部,制定我縣《科級干部選拔任用預審備案實施細則》,并嚴格落實,防止超職數配備干部情況的發生。
(4)針對巡視組指出的“貫徹落實《黨組工作條例》不規范,沒有執行黨組織成員一般配備3-7名的規定”問題。整改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強對《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的深入學習,增強運用《條例》做好黨組工作的能力。二是通過干部調整,完成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教育局、衛計局黨組(黨委)成員超配問題整改。
(5)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免職保留待遇干部較多”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嚴格程序。對于鄉科級干部因身體原因自愿辭去職務的,嚴格按照本人主動申請,所在單位黨組織同意,同級組織部門考察考核認定后,報上一級組織部門批準方可執行的程序進行,并嚴格控制人數。二是科學考核。制發《關于充分發揮不再擔任科級職務干部作用的通知》,加強對免職保留待遇人員的管理、考核工作,充分發揮好免職保留待遇人員的作用。三是認真落實《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考核辦法,積極運用考核結果,準確把握政策界限和程序規定,理順干部的入口和出口,疏通能上能下的渠道。
(6)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個別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申報不實,存在漏報、瞞報投資型保險和少報房產面積的情況”問題。整改措施:滄州市委組織部已對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同志做出了處理。邀請市委組織部專業人員對縣處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專題培訓,及時解答申報中的問題,對領導干部填報工作實行一對一指導。同時印發填報說明、填報注意事項等相關材料,做好填報提醒。
(7)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對領導干部出國(境)審核把關不嚴,有1名領導干部兩次出國(境)未經組織審批”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縣紀委按照相關規定,對兩次出國(境)未經組織批準的領導干部進行處理,處理意見已上報市紀委等待批準。二是制定《關于規范因私出國(境)證照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證照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報備人員證照及時收繳到位,完善專人專柜保管、證照登記等制度。三是在出國(境)審批中,繼續實行“七審簽”制度:由所在單位黨組織、縣紀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防范辦和保密局對出國(境)申請人進行逐一審核把關,最后由組織部門審核。四是簽訂申請出國(境)領導干部承諾書,要求出國(境)人員遵守政治紀律、保密紀律和法律法規,回國后十日內將證照交組織部集中保管。
2、關于“黨委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力度小、不深入”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基層黨組織戰斗力不強”問題。整改措施:一是確定的99個后進村,全部納入“百日攻堅”臺賬,由縣級領導分包、鄉鎮班子成員主抓、駐村工作隊蹲點整治,落實一村一策,責任到人,2018年6月28日已全部整治完成。二是對后進村進行驗收。組織3個驗收組,通過走訪、座談、測評等方式,對99個后進村整治情況逐村進行驗收,目前已全部驗收完成,確保了整治效果。三是以村“兩委”換屆為抓手,持續鞏固整頓成效。將99個后進村全部列入縣級領導干部村“兩委”換屆聯系點,指導制定實施方案,及時掌握換屆選舉動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村“兩委”換屆圓滿成功。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3年以上不發展黨員村較多”問題。整改措施:一是通過最新數據比對,全縣3年以上不發展黨員村共計154個,完善《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村工作臺賬》,制發《關于進一步解決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村工作的通知》。二是6月15日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培訓入黨積極分子112名,截至目前發展黨員73名,解決了70個村的三年不發展黨員問題。其中寨子鎮董南村、烏馬營鎮高橋村10年以上不發展黨員問題已解決。三是剩余84個(新增57個)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村,對于有發展對象的63個村,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每村今年能夠發展1名以上新黨員。對于黨員后備人選不足的21個村,在年內至少培養并推薦確定1名入黨積極分子,確保2019年底前發展成為預備黨員。
(3)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村集體經濟弱”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根據全縣農村實際情況,制發《關于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實施意見》,明確具體的目標,細化集體經濟發展舉措,明確保障措施。并將發展村集體經濟納入鄉鎮黨委書記述職內容,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二是7月23日,縣委組織部組織貧困村駐村第一書記和鄉鎮組織委員到衡水饒陽學習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先進做法。7月23日—7月28日,農業局對全縣9個鄉鎮農經站及312個村會計進行培訓,傳達了上級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等相關政策精神。三是按照省市委組織部要求標準,責成各鄉鎮按照新統計口徑重新核查,目前已全部消滅集體經濟空白村。對110個5萬元以下的村,采取措施,持續增加集體收入。四是已完成村黨組織換屆的232個村,全部成立由新一屆村黨組織書記任組長的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村黨組織書記兼任集體經濟的總負責人,具體行使管理和發展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職責。
(4)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宗族派性和村霸惡勢力影響農村‘兩委’換屆,多個村宗族派性矛盾嚴重,選情復雜”問題。整改措施:對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的18個村逐一進行了調查,摸清村情選情,建立工作臺帳,并根據各村的情況,分別制定了整改方案。對情況復雜的村,由所屬鄉鎮派出了專項工作組,集中攻堅、全力化解。嚴格按照省委、市委“五選”“十不選”條件,出臺了《關于候選人預備人選資格審查相關問題的解釋》,堅決把涉黑涉惡及宗族惡勢力人員擋在選舉程序之外。成立了村“兩委”換屆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由紀檢、政法、組織、公安、檢察、國土、環保等11部門按照“十不選”要求,對換屆預備人選逐一“過篩子”。 截至目前,已對623名村“兩委”候選人進行了資格審查,累計排除問題候選人41名。堅決維護選舉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沖擊會場、威脅恐嚇選民、拉票賄選等操縱、干擾、妨害、破壞選舉行為,嚴防黑惡勢力插手村“兩委”選舉,嚴防黑惡勢力擾亂基層治理。目前,18個村均已提前物色好人選,9月底前全部完成換屆。
(四)關于黨的作風建設方面
1、關于“工作作風不嚴不實,政績觀有偏差”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有的工作虛報浮夸,統計數據水分大。有的工作調門高、落實差”問題。整改措施: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建立健全推動工作落實長效機制確保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落地見效的意見》要求,在全縣大力弘揚“踏實務實抓落實”工作作風,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一是舉辦全縣統計業務培訓班,針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業務人員進行培訓,著力提升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二是制發《南皮縣企業入統審核工作方案》,實行入統審核責任制,確保入統企業不虛不漏,數據真實可信。三是建立經濟運行定期調度制度,及時分析研判經濟運行情況,有的放矢的開展好統計工作。四是根據“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進行統計執法檢查,目前已與全國第四次經濟普查工作同步部署推進,認真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檢查、核查。五是推進城鄉環境保潔、垃圾處理一體化項目,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聯合對各鄉鎮環境治理情況進行督導并通報全縣,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建立健全督導運行長效機制。六是印發《南皮縣城鄉環衛市場一體化考核辦法》,實施每月一督導、每月一評比,力促我縣城鄉環境衛生情況持續改善提升。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工作作風散漫,違反工作紀律問題突出”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重申和嚴肅工作紀律的通知》,對違反考勤制度的12個單位進行全縣通報批評,并責令寫出深刻檢查。目前,各單位已經上交了檢查報告。二是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完善考勤、請銷假制度,并做好本單位職工考勤情況記錄。三是在全縣窗口服務單位推廣工作人員去向牌制度,在機關每個科室外設置人員去向牌,公開工作人員去向,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四是建立完善定期督導制度,通過電話查崗、實地查看等方式,不定期對各單位工作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全縣。
2、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有的單位違規為領導干部發放移動電話補貼問題。根據《滄州市市直機關公務移動通訊費用補貼管理辦法》(滄市財行[2016]23號)有關規定,凡超過市直規定標準的,差額部分由本單位負責追回,交入財務部門記賬,并研究制定《關于規范黨政機關移動電話費支出的暫行規定》。二是對有的單位發放伙食補助和為職工發放加班費問題。制發《關于規范發放津貼補貼的通知》,嚴肅收入分配紀律。在沒有制定新的文件規定前,嚴禁機關單位發放伙食補助和加班費,對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三是對有的單位為司機發放出車補助、為職工發放下鄉補助問題。重新修訂了《南皮縣機關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南皮縣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南皮縣機關單位國內差旅住宿費和伙食補助標準》,并嚴格執行。四是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單位負責人進行追責,累計給予誡勉談話4人、批評教育4人、政務警告10人。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干部利用職權和影響力為家人或親屬安排調動工作”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經濟開發區違規調入5名工作人員,已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調出開發區回原單位。二是對2016年1月-2018年5月期間選調人員重新進行梳理,形成書面報告。三是嚴格執行《南皮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五)關于黨的紀律建設方面
1、關于“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縣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嚴肅性不足,批評與自我批評不認真”問題。整改措施:制定《南皮縣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則(試行)》。2018年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共收集到對縣委常委班子的意見建議46條,縣委常委個人意見建議339條,已原汁原味反饋給各縣委常委;縣委書記逐一審核各縣委常委的對照檢查材料,對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修改或限時重寫;按照省市要求,于8月18日召開縣委領導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個別單位的領導干部不按規矩辦事,不經集體研究,也不走政府采購程序,直接確定項目承辦單位”問題。整改措施:一方面修訂完善《南皮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督促各部門按規矩辦事;一方面對政府采購流程重新進行梳理優化,加大對各部門負責人的培訓力度,制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嚴格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2、關于“運用執紀監督‘四種形態’不到位”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縣委沒有建立與‘四種形態’相適應的配套制度,運用不夠自覺。2015年以來,縣紀委處置問題線索運用第一種形態明顯偏少,抓早抓小的要求落實的不好”問題。整改措施:制定《關于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施辦法(試行)》,對所有執紀監督人員加強培訓,自覺運用“四種形態”。2015年,縣紀委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0人次;2016年,縣紀委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27人次,占比24.5%;2017年,縣紀委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188人次,占比54%;2018年1-7月份,縣紀委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146人次,占比56.6%。
3、關于“縣委警示教育不夠,震懾作用不明顯”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2015年以來,縣委沒有運用自辦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對查辦案件剖析警示不夠,致使一些問題屢禁不止”問題。整改措施:一是2018年6月7日,組織召開了全縣領導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8月16日,再次組織召開了全縣領導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通過觀看《警鐘》專題片,通報縣內典型案例教育廣大黨員干部。二是利用網絡短信平臺,每周向全縣黨員領導干部發放廉政警示教育短信,切實做到警鐘長鳴。三是制定詳細計劃,分期分批組織機關鎮村黨員干部參觀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領導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運用自辦案件教育全縣黨員干部。
(六)關于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
1、關于“縣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重視不夠。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研究少,工作計劃和工作安排不具體”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主體責任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責任、健全制度、強化措施,將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任務指標分解落實,制定印發《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分解方案》、《縣級領導、黨委(組)書記運用第一種形態落實主體責任實施意見》。二是每年年初制定詳細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嚴格按照計劃推進各項工作。三是將黨風廉政工作納入《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規則》,明確規定每季度研究一次,并堅持做到對上級黨風廉政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第一時間傳達、第一時間貫徹落實。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第一責任人’意識不強。主要領導對黨風廉政工作過問不夠經常,對案件的督辦不多”問題。整改措施:以縣委書記名義,向全縣各黨委(組)書記下發了《關于壓實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提醒函》,進一步壓實黨風廉政“第一責任人”責任。同時,切實加大對重點案件的批示、督辦力度。巡視以來,縣委主要領導同志累計過問重大黨風廉政案件26起,涉及科級干部31人,其中單位主要負責人14人。
(3)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夠有效,有的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不扎實,部分重點部門、重點領域違紀問題依然多發”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制發《2018年南皮縣委、政府領導班子、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任務分解方案》,壓實“一崗雙責”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將分管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二是定期印發“一崗雙責”提醒函,提醒各級領導干部定期進行履責情況自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過程管理,促進責任落實。三是嚴格落實招投標法、《政府工作規則》《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從源頭堵塞漏洞,加強監督執紀辦案力度,強化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切實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環境。
2、關于“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寬松軟”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監督問責不嚴”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自查自糾,主動整改,圍繞重點問題進行自查,明確完成時限,確保按時整改完成。同時,強化問責,不管涉及到誰,該約談的約談,該問責的問責,絕不姑息。對2015年至今的省委巡視組交辦案件進行梳理,對2017年度的初核結案案件進行復核,組織12個復核組,復核初核卷68本,發現問題8個,正在積極整改。二是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使監督執紀問責由“寬松軟”變成“嚴實硬”。今年以來共處置問題線索300件,同比增長130.76%;立案134件,同比增長50.56%;處分人數126人,同比增長35.48%。其中,巡視整改以來共立案66起,黨紀政務處分78人,其中科級干部12人。縣直某科局違紀問題突出,2018年3月13日給予該局局長誡勉談話,8月24日給予該局副局長政務警告處分。劉八里鄉某村黨支部書記被判處緩刑仍長期擔任支部書記問題,2018年8月9日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并對縣法院黨組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要求法院黨組舉一反三,認真整改,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監督力量薄弱,全縣59個縣直單位均沒有派駐紀檢人員”問題。整改措施:一是自2008年開始,按照上級要求撤銷相關單位派駐紀檢組,成立6個紀工委履行監督職能。2018年以來,按照縣級紀檢監察機構改革要求,縣紀委成立四個紀檢監察室,分區域、分系統對縣直各部門、各鄉鎮開展日常監督工作,修改細化《關于印發紀檢監察室聯系責任區的通知》和《執紀監督工作職責及量化措施實施辦法(試行)》,做到監督全覆蓋、無死角。二是進一步完善中共南皮縣紀委、監委《關于常委、委員聯系鄉鎮紀委的意見》《鄉鎮紀委線索處置和紀律審查工作備案制度》。三是繼續完善鄉鎮紀委書記跟班學習制度、輪流信訪值班制度等舉措,切實提高鄉鎮紀委書記的辦案水平。四是組織對鄉鎮紀委書記“三轉不到位”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由紀委監委第一至第四紀檢監察室按照所分包的鄉鎮逐一排查,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實現“三轉”。
(3)針對巡視組指出的“紀律處分運用不到位”問題。整改措施:強化監督,制發《南皮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實施辦法》,建立干部日常監督聯席會議制度,紀委(監察委)、縣委組織部等組成單位,定期召開會議,及時準確了解科級干部和擬提任干部的有關情況,為正確識別、教育、使用干部提供情況,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
3、關于“巡察監督效果發揮不好”問題。
(1)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巡察工作不深入,群眾信任度不高”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在電視臺、微信客戶端、南皮發布等平臺宣傳巡察進駐時間、內容等,使巡察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二是設置意見箱。意見箱的設置不僅設在被巡察單位門口,也在人口密集區域或交通便利區域進行擺放。三是重新出臺《中共南皮縣委巡察工作人員守則》,進一步加強對巡察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四是規范巡察期間信訪件處理,重新制定了《中共南皮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規范信訪件處理的意見》,暢通信訪渠道。
(2)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巡察隊伍力量薄弱”問題。整改措施:一是配強巡察辦領導班子,為巡察辦配備1名副主任。二是按照《關于縣委巡察機構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實施方案》精神,對報名的4名同志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到巡察辦進行試用。三是從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借調24名具有黨建、法律、財務、審計等方面知識的優秀干部到縣委巡察組工作,充實巡察隊伍。
(七)關于巡視整改方面
1、關于“黨委、紀委重視不夠,缺乏擔當”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上輪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中,有7件尚未處理,其中1件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沒有快查快辦。‘回頭看’移交的問題線索,有49件轉到部門處理。縣紀委經辦的26件問題線索,有6件沒有重新調查核實,而是采用過去的初核結果予以了結;有4件沒有完成,正在辦理”問題。整改措施:一是對7件未處理的案件,具備可查性地馬上開展調查,快查快結。對某單位內部超市未公開招標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對其他舉報線索不詳的問題進行暫存。以上情況當時已向省委第九巡視組做了匯報。二是有49件案件轉到其他部門處理問題,截至2017年6月底,各單位均已完成整改。三是關于“有6件(含重復件2件)未調查核實”的問題。經核實,有3件(含重復件2件)與2015年第六紀工委進行初核核實的問題線索基本一致,且未發現違紀問題;2件未發現違紀問題,予以初核結案;1件發現村支部書記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四是關于反映南皮鎮某村原黨支部書記問題線索共4件(含重件3件),正在辦理。2016年12月18日、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九巡視組向縣紀委交辦了該黨支部書記涉嫌貪污等問題的短信舉報件2件、信訪舉報件1件與2015年省委第七巡視組交辦的反映件內容基本一致。2017年6月14日,該支部書記被縣紀委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因該村群眾多次非正常上訪,且案情復雜,涉及人員較多,縣紀委向市紀委監委做了匯報。目前,問題線索正在辦理當中。
2、關于“抓整改力度小,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
針對巡視組指出的“同一崗位任職超過10年的科級干部,仍有部分未交流調整。‘回頭看’指出的農村基層‘兩委’班子不夠健全問題,只完成任務的65%。有的鄉鎮多數村沒有村委會主任;鄉鎮換屆待安置人員中仍有數人沒有安置”問題。整改措施:一是7月13日召開縣委常委會議,對在同一崗位任職超10年的9名(含新增2名)科級干部進行了調整,對鄉鎮換屆待安置的4名同志進行了安排。二是制定《科級領導干部交流暫行辦法》,建立干部交流常態化機制,通過有計劃、分批次的進行干部交流,進一步激發干部隊伍活力。三是開展“百日攻堅”行動。對“兩委”班子不健全的村全面篩查,制定“百日攻堅”臺賬,建立完善縣級黨員領導干部聯系分包、鄉鎮黨委組織實施、駐村工作隊集中整頓的“三位一體”整治工作機制,集中攻堅。目前,“百日攻堅”行動確定的99個后進村,已全部完成轉后任務。四是8月18日召開全縣村“兩委”換屆動員部署與工作培訓會,全面啟動村“兩委”換屆工作。截至8月31日,全縣312個行政村,已完成村支部選舉232個,選出村支部書記218名;完成村委會選舉77個,選出村委會主任77名。
省委巡視組移交我縣紀檢監察機關112件問題線索。目前,共初核112件、立案43件、了結25件、其他處理方式36件、正在辦理13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0人,其中科級8人、科級以下52人;組織處理6人。采取第一種形態80人、第二種形態55人、第三種形態5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實運用和鞏固好省委巡視成果,著力在“常”和“長”上下功夫,加壓奮進埋頭干,務實擔當勇爭先,以整改為契機推進南皮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堅持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樹牢“四個意識”。旗幟鮮明講政治,時刻繃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根弦,始終把堅決維護和捍衛習近平總書記核心地位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大的政治,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四個服從”。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縣委領導核心作用,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規范“三重一大”事項討論決策程序,提高縣委議大事、謀大事的能力。
二是堅定扛起該扛的那片天,落實好“兩個責任”。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按照“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推動、宣傳教育、監督檢查,逐級持續傳導壓力,著力確保從嚴治黨的責任落到實處。強化紀委監督責任,盯住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崗位、重點領域,用好執紀監督“四種形態”,抓早抓小抓苗頭,切實用紀律管住大多數。
三是下足繡花功夫抓好巡視后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對巡視整改工作緊抓不放。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堅決防止問題反彈;還沒有完成的,強化時間節點,倒逼工作落實;對不能如期完成任務的,實施“責任倒查”,嚴格追責問責。同時,進一步建立完善各項長效機制,持續用力,長期堅持,以制度建設的成效固化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成果。
四是以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檢驗整改成效。堅持統籌兼顧抓整改,切實把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納入全局工作之中,與做好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城鄉建設、脫貧攻堅、信訪穩定、環境整治、兩委換屆等當前各項工作結合起來,集中精力抓整改,協調兼顧抓落實,以扎實整改促進工作,以完成任務體現成效,不斷開創新時代建設經濟強縣、美麗南皮新局面,向省委交上一份優異答卷。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征求意見時間為2個月(自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聯系方式:電話0317—8853989(工作時間);郵政信箱:南皮縣第188號信箱;郵政編碼:061500;電子郵箱:npxwzhk@163.com。
中共南皮縣委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