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縣包案 提級辦案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9-06-26 08:15:00
“現在宣判:被告人于東海犯串通投標罪、尋釁滋事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被告人胡剛犯串通投標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被告人白金犯串通投標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近日,河北省秦皇島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案宣判。該市某區城市管理和交通局局長于東海、綜合執法局局長胡剛、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白金等3名“保護傘”被打掉。
2018年3月,秦皇島市紀委監委接到反映社會人員韓書愷糾集多人毆打他人致傷、疑似背后有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問題線索后,立即與公安機關對接,并成立專班,同步開展案件核查工作。經研究,市紀委監委決定提級辦案、直查直辦,以韓書愷犯罪團伙攫取經濟利益問題為突破口,深挖背后的公職人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
經查,2014年至2017年間,以韓書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采用暴力、脅迫等違法犯罪手段,侵犯多人人身、財產權利。于東海、胡剛、白金在從事公務及接受政府委托從事招投標期間,通過濫用職權、串通投標等方式為韓書愷黑社會性質組織承攬多起政府性工程、項目提供便利,幫助該組織牟取非法經濟利益,壯大了經濟實力,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2018年9月,該案移交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秦皇島市紀委監委采用提級辦案、交叉辦案等模式,累計立案審查調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案件13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5人,移送司法機關5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追責問責43人,問責基層黨委2個,在全市樹起了“有案必查、除惡務盡”的聲威和震懾。
建立健全聯縣包案制度,市縣兩級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對中央巡視組、中央督導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省紀委監委等上級交辦的98件問題線索進行了包聯督辦。堅持對重點案件一天一調度、一周一匯報,各包案領導全部參與分析研判案情,確定核查方案,聽取匯報,按照“兩個一律弄清”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督導核查。
針對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錯綜復雜、關系網隱蔽勾連的特點,秦皇島市紀委監委研究確立了涉黑線索提級辦理,涉惡線索指定辦理,案情交織復雜線索交叉辦理的辦案工作思路,出臺了《指定管轄、異地辦案實施辦法》,目前,已提級辦理6件涉黑線索,指定辦理36件涉惡線索,交叉辦理4件,全部涉黑涉惡線索均實現了有效查辦。
該市紀委監委壓緊壓實縣區紀檢監察機關責任,對該排查不排查、該查處不查處、逾期不查、該查實查否、查實不處理、該移交不移交等問題進行嚴肅問責,強力倒逼責任落實。截至目前,已約談縣區紀委書記19人次,內部通報懲腐打“傘”辦案不力人員1人次。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繼續擔起在掃黑除惡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重大責任,聚焦黑惡勢力背后的腐敗問題,強化監督、鐵面執紀、嚴肅問責,對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秦皇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劉新宏說。(記者 尹健 通訊員 楊大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