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施策深化改革 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19-07-20 09:08:28
“今年上半年,參加領導班子會議61次,紀檢監察組從紀律角度提出監督建議28條,均被重視和采納。”駐中央組織部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組對標改革要求,探索形成了列席民主生活會、駐點監督等10類監督措施,推動日常監督不斷落細落實。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提出,分類施策推進派駐機構體制機制創新,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派駐機構深入貫徹落實全會精神,改革派駐機構領導體制,完善派駐監督工作機制,賦予派駐機構監察職能,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分類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分類分領域召開黨政機關、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和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會,進一步明確思路舉措和工作要求。同時,制定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推進改革的實施意見,印發黨政機關分工方案和中管高校任務清單,進一步明確了改革的路徑和時間表、路線圖。中管企業設立企業紀檢監察組或者監察專員辦公室,由國家監委賦予監察權;15家中管金融企業內設紀檢機構陸續改設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領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過召開駐“一行兩會”和15家中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碰頭會等,加強日常聯系與指導,增強派駐監督權威;中管高校紀委書記的提名、考察、任命,改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同主管部門黨組進行,武漢大學、中山大學、蘭州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廈門大學等相繼迎來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意任命的新任紀委書記……
31省區市紀檢監察機關與中央改革同頻共振,改革派駐機構領導體制,完善派駐監督工作機制,向全面完成派駐機構改革邁出堅定步伐。浙江省出臺關于深化浙江省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先后印發對派駐(出)機構工作人員工資及退休等事項實行統一保障等通知,明確實現派駐機構與機關在干部選調錄用、選拔任用、輪崗交流、教育培訓、黨建工作和經費保障方面“六個一體化”,從體制機制上保證派駐機構監督權威。近日,湖北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省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改革的意見》,明確健全省紀委常委會統一領導、省紀委監委統一管理,省紀委副書記(常委)、省監委副主任(委員)分管,相關職能部門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派駐(出)工作領導體制。
本輪改革中,國企、金融企業、高校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是推進派駐監督全覆蓋的重點領域。福建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省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分類施策推進省管企業、省管金融企業、省屬公辦本科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明確省管企業紀委書記由省紀委監委任命為監察專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紀委合署辦公;將省管金融企業紀委改設為省紀委監委派駐省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組,撤銷企業內設監察部門,充實派駐紀檢監察組;省屬公辦本科高校紀委書記由省紀委監委任命為監察專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紀委合署辦公。
實現組織機構全覆蓋,只是派駐監督全覆蓋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提高派駐監督全覆蓋質量。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的首要職責。如何發揮近距離、全天候、常態化的特點,提升監督實效,是派駐機構改革需要解決的重點課題。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堅持把體制機制、制度規定制定好、調整好、建設好,提升派駐監督制度化規范化水平。駐商務部紀檢監察組制定《問題線索處置和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關于做好誡勉談話工作的意見(試行)》等,規范其他單位移交違規違紀問題處理、信訪件和問題線索辦理文書和審批程序、函詢說明文書格式等,推動派駐監督更加成熟規范。“參加或列席被監督單位的會議,在會前要準備什么,會上重點聽什么,會后要查什么?”前不久,湖南省長沙市紀委監委31家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相關紀檢監察室都領到了一本《派駐監督工作指導手冊》。工作規范、工作流程圖、相關工作表格和工作模板都在其內,如何突出監督重點、如何規范監督程序、如何讓監督成果見效變得一目了然。
派駐監督本質上是政治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機構以強化政治監督作為深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兩個維護”,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扎實履行監督第一職責。駐國家電網公司紀檢監察組探索建立一套以“日常監督、通報報備、專項監督、定期報告、責任追究”為手段的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監督機制,已嚴肅問責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中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相關人員7人次。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緊緊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先后就服務實體經濟、減稅降費、金融扶貧、普惠金融等工作到基層調研。改革以來,該組已向總行黨委成員、總行部門、一級機構發送提醒函、監督整改建議書65份。(本報記者 李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