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19-08-28 08:25:00
“在啟動問責或責任調查過程中,對存在的失誤性問題的性質、程序、后果等也要多方面綜合分析研判,同步開展容錯調查核實,同步與相關部門溝通會商,同步提出容錯認定、免責、減責建議。”近日,廊坊市委修訂《廊坊市鼓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問責、容錯、糾錯“三同步”機制是這次修訂的一大重點。
“為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2017年我市出臺《廊坊市鼓勵改革創新干事創業容錯糾錯辦法(試行)》,但從執行情況看,存在著重問責輕容錯、問責易容錯難、不敢用不會用用不好等問題,弱化了制度規定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負責起草修訂《辦法》的該市紀委監委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辦法》既遵循上級文件精神又吸納基層意見建議,堅持“誰負責問責誰考慮容錯”原則,倒逼、督促相關部門推動容錯機制的落實,同時規范細化了容錯糾錯的程序、受理期限,提高了容錯糾錯精確度和可操作性。
據悉,新修訂的《辦法》,根據監察體制改革后的新形勢、新任務,將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全部納入適用范圍,明確了11項“容”和6項“不容”,對防錯機制、問責機制、溝通會商機制和澄清保護機制進行了修改完善,確保《辦法》可操作、易施行,容錯糾錯機制有人用、有人負責。
“廊坊在京津冀協同發展中需要不斷改革創新,《辦法》的修訂,為推動廊坊發展的敢想敢干者開了‘綠燈’,激發干部創新創業活力。”廊坊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容錯糾錯絕不意味著紀律“減壓”和作風“松綁”,今后更要強化監督管理、精準把握尺度,保證該《辦法》在陽光下運行,防止把容錯糾錯機制當成“擋箭牌”。
“容錯糾錯機制是對干部的嚴管厚愛,消除了后顧之憂,讓我們干事創業更踏實了。”“問責與容錯糾錯同步啟動,無疑給了我們吃了定心丸,有組織給我們撐腰,真的能甩開膀子放心干了。”《辦法》下發后,該市一些基層干部發出這樣的感慨。(廊坊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