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0-03-22 16:05:52
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在2020年主要工作部分第六條 “完善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格局,促進巡視巡察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融合”中,提出要全面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指導督導,及時傳導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落實中央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工作指導意見,結合實際需要和行業、領域特點分類推進;壓實市縣黨委巡察主體責任,推動市縣巡察與紀檢監察機關和派駐機構監督相互協同,把監督落實到基層。
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監督網、完善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格局,是黨的十九大部署的重要任務,也是完善黨內監督體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要抓手,根本目的在于加強黨中央對巡視巡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層層落實責任,整合監督力量,提高監督質效,做到橫向全覆蓋、縱向全鏈接、全國“一盤棋”。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巡視巡察一體推進,健全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體制機制,以中央巡視為主體、省區市和中央單位巡視為支撐的“一體兩翼”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中央、省、市、縣四級巡視巡察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2019年3月,黨的十八大以來首次全國巡視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對完善巡視巡察格局、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進行了部署。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對河北、遼寧、福建等3省開展指導督導試點,對省委巡視機構工作進行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指導督導。2019年5月,全國市縣巡察工作推進會在武漢召開,強調市縣巡察是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本任務是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底。2019年6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中央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為中央和國家機關開展巡視提供了制度指引。
2019年,巡視巡察工作一體推進。各省區市黨委和部分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對134個市、1011個縣、1945個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開展巡視。全國各市縣均開展巡察工作,覆蓋1.1萬個鄉鎮、5.9萬個部門和企事業單位、22.5萬個村級黨組織。
貫徹落實四次全會精神,做好巡視巡察工作任務,今年要加強頂層設計,制定建立巡視巡察上下聯動機制意見,健全體制機制,建立指導督導機制,明確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和具體抓手,推動構建更完善、更嚴密、更高效的巡視巡察格局。同時,探索巡視巡察與其他監督貫通融合的有效路徑,推動形成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監督工作機制。
全面加強對省區市巡視工作指導督導。省級巡視是上下聯動的關鍵環節,發揮著承上啟下的作用。指導督導,既傳導中央精神,又教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督促壓實責任。全會工作報告提出“全面加強”,就是要及時總結相關經驗做法,將指導督導工作全面推開,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指導督導,促進巡視質量整體提升。通過指導督導,進一步強化省區市對黨中央關于巡視工作的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特別是巡視方針以及政治巡視要求在思想上的理解、實踐中的落實,通過專題培訓輔導、工作調研督導、現場跟進指導等方式,推動執行到位、提高質量。省區市巡視機構要及時落實黨中央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重點加強對本地區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堅持巡視帶巡察,統籌區域聯動,推動省區市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
加強分類指導,推動中央和國家機關巡視工作規范發展。中央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開展內部巡視是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重要環節。《關于中央部委、中央國家機關部門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為中央和國家機關開展巡視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要按照全會精神,督促中央和國家機關落實好《指導意見》要求,結合實際需要和行業、領域特點分類推進巡視工作。要根據工作需要開展巡視,堅持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不能為搞巡視而巡視。要在巡視工作高質量發展上下工夫,牢牢把握政治巡視職能定位,突出監督重點,把發現問題作為巡視工作生命線,推進工作創新,強化成果運用,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巡視,加強規范化建設,切實發揮利劍作用。
壓實市縣黨委巡察主體責任,利劍直插基層,打通“最后一公里”。市縣巡察,承接中央和省區市巡視監督,是構建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監督網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壓實市縣黨委巡察主體責任,切實把巡察工作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任務、重要載體,認真組織實施,在一屆任期內實現全覆蓋。要推動市縣巡察與紀檢監察機關和派駐機構監督相互協同,在更大范圍內整合運用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力量,攥指成拳,重點解決好政治監督泛化簡單化、熟人社會監督難、巡察整改不實等問題,不斷提高巡察工作質量。要把監督落實到基層,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進村入戶聽取群眾意見,加大扶貧領域、民生領域等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力度,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蘭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