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0-05-15 16:50:36
“我同意加蓋公章,只是想做個順水人情,卻嚴重違反了黨的工作紀律……”不久前,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紀委監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查處的海門街道東方紅實業總公司弄虛作假、幫助出具虛假證明為他人辦理養老保險的典型案例,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處分和處理。
一份虛假證明如何順利加蓋多枚公章,成功套取養老保險?多部門層層把關,卻又如何層層失守?看似嚴密的手續背后漏洞百出,令人驚嘆之余又引人深思。
得知新政,自作聰明搭“便車”
海門街道東方紅村,由于土地全部被政府征收,2003年村集體改制為東方紅實業總公司。
2015年4月,政府出臺新的社保政策,規定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可以一次性補足剩余年限的養老保險費,退休后即可享受政府發放的養老金,但必須“人地對應”。
長期在東方紅實業總公司做工程的張某,考慮妻子楊某沒有工作,便向該公司監事長尹某打招呼,請求將楊某(戶籍為章安街道回浦村)也作為該村村民辦理養老保險。
尹某將此事匯報給公司總經理陳某,陳某礙于情面,便應允下來。
層層失守,虛假證明順利“轉正”
2019年4月20日,尹某將楊某與其他村民的身份信息一道填入《海門街道東方紅村土地征用在冊人員》表格,并找到文書朱某蓋上東方紅村委會的印章,又將該表格提交給海門派出所,準備辦理戶籍地證明。
時任派出所內勤王某,在未經認真核實的情況下,就在該表格上寫下“以上兩人戶籍地址在椒江海門街道衙門巷社區”的證明,并加蓋“臺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海門派出所”印章。
隨后,尹某將表格送至海門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看到上面已有東方紅村委會和海門派出所的公章,不加思索直接在表格上加蓋了海門街道辦事處印章。
第二天,尹某又要求文書朱某開具一張虛假證明,朱某也礙于情面,明知楊某不符合“人地對應”條件,仍然出具“楊某的糧戶還在我村冊簿”等虛假證明,并再次加蓋東方紅村委會印章。
就這樣“集齊”四個印章后,楊某搖身一變,“正式”成為東方紅實業總公司的職工。
接下來,尹某和張某把事先準備好的虛假證明材料,提交給區社保中心辦理被征地農民的社保補繳手續。該中心審核材料后,認為楊某符合參保條件并為其辦理補繳手續,補繳金額54137.16元,由張某支付。2015年10月,楊某開始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以案促改,標本兼治糾“四風”
2019年5月,臺州市審計局在臺州市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實情況審計中發現,楊某不符合“人地對應”要求在海門街道東方紅實業總公司違規參保,遂將此事移交給椒江區紀委監委進一步調查處理。
最終,東方紅實業總公司黨支部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陳某,黨支部副書記、監事長尹某,文書朱某,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海門派出所內勤的王某被誡勉談話;海門街道黨政辦負責人邱某被警示約談。楊某的養老保險待遇被終止,并追回其2015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間已發放的基本養老金73273.5元,同時清退2000年10月至2008年12月的補繳額54137.16元。
“我作為東方紅實業總公司的總經理,輕視了這件事帶來的嚴重后果,認為只是做個順水人情,自己又不貪不占,沒有什么關系,殊不知弄虛作假損害了群眾利益,違反了工作紀律。”在收到處分決定時,東方紅實業總公司總經理陳某懊悔不已。
公章姓公,代表的是公權力。再小的公權力也要受到監督,讓公章蓋得明明白白,切莫讓公章成為順水人情的工具。
國家出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新政,旨在提高被征地農民養老待遇水平,保障其長遠生計,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但個別干部因礙于情面,不敢較真和擔當,致使審核形同虛設,讓鉆空子者得利,真正有需要的群眾卻被擠占名額,造成不良影響,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針對此案暴露出的問題,椒江區紀委監委開展扶貧、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著力發現和查處突出問題,嚴肅處理了3起“人地對應”違紀違規問題線索,給予黨內警告6人、組織處理7人、警示約談6人,通報曝光3起7人次。健全有關制度,完善審核流程,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痼疾頑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趙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