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檢察機關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24234人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0-05-26 08:29:31
5月25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工作報告指出,2019年,檢察機關受理各級監委移送職務犯罪24234人,同比上升50.6%。起訴18585人,同比上升89.6%。對秦光榮、陳剛等16名原省部級干部提起公訴。
監檢辦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責任。憲法第一百二十七條和監察法第四條規定,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監察法和刑事訴訟法對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的審查起訴、留置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之間的銜接機制、退回補充調查等都作出相關規定。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先后出臺銜接辦法、證據材料移送清單、與“兩高”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會議紀要等規范性文件,初步實現了監察機關與司法執法機關的有效對接。2019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規定》與《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相互貫通,落實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要求,明確了互涉案件的管轄原則,以及與檢察機關在案件移送銜接、提前介入、退回補充調查等方面的協作機制。同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還會同“兩高”研究出臺相關規定,對國家監委調查的職務犯罪案件商請最高檢辦理指定管轄以及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等工作進行規范,并建立了專家咨詢委員會制度、監察人員旁聽庭審制度、日常聯絡員制度等工作機制,加強對移送司法機關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后續處理情況的跟蹤掌握。
“對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到監委辦理的案件當中來,能夠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一些問題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才發現。同時,此舉對監察機關規范取證工作、完善證據體系、準確適用法律等都具有積極意義,有利于保證職務犯罪案件的調查質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此前表示,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還體現了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之間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約,這也是貫徹落實憲法和監察法要求的一項具體舉措。
據最高檢新聞發言人介紹,目前,監檢銜接逐步規范,互相配合順暢有序,互相制約行之有效。2018年,最高檢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制定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銜接辦法、職務犯罪案件證據收集審查基本要求與案件材料移送清單,實現了平穩對接。去年,最高檢又及時出臺《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監察委員會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工作規定》,從提前介入的案件類型、介入時間、介入主體,商請提前介入的程序、介入的工作方式等方面進行明確,為規范開展提前介入工作提供了標準和依據。此外,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結合監察體制改革的實踐經驗,經充分征求國家監委意見,從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的證據及相關問題、指定管轄、留置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的銜接等方面作了細化規定,確保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辦案程序無縫銜接,提高反腐敗工作合力。
“目前,國家監委辦理的中管干部職務犯罪案件,最高檢件件提前介入。”最高檢新聞發言人介紹,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監檢銜接工作機制,合力把反腐敗斗爭推向深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徐夢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