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20-08-09 08:19:09
在鄉鎮、街道,地域小、熟人多,紀檢監察干部平時與村干部接觸較多,辦案有時難免束手束腳。今年以來,為破解熟人社會案件突破難、處置軟等問題,河北省泊頭市紀委監委推行鄉鎮(街道)異地交叉辦案工作機制,對反映鄉鎮(街道)內設部門負責人、片區負責人等黨員干部以及村“兩委”負責人的問題線索,符合實施異地交叉辦理情形的,按照“一案一組”的原則,協調鄉鎮(街道)紀委實施異地交叉辦案。
為整合辦案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泊頭市紀委監委建立“1+1+N”工作模式,由1名市紀委監委班子成員牽頭,指定1個市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室進行工作指導,對口N個鄉鎮(街道)紀委異地交叉辦案,對涉及人員多、案情復雜或案發地鄉鎮(街道)紀委查辦有困難的問題線索啟動交叉辦案程序。
“異地交叉辦案,有利于打破地域界限,減少辦案干擾。”泊頭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目前,該市紀委監委已組織開展異地交叉辦案4件。(通訊員 崔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