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時間:2021-10-13 08:28:14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做到處理恰當,需要充分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做好量紀平衡。量紀平衡并不是指各違紀行為要給予一樣的處分,而是要根據違紀的具體情況,實行區別對待,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如何做好量紀平衡,確保處理恰當?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把握。
注重與同案人的量紀平衡。對存在同案人的案件,需要在各違紀人員之間對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等作出區分。區分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一般根據違紀行為對危害后果所起的作用以及違紀的危害程度確定。區分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一般根據被處分人的工作職責確定,工作職責起直接、決定性作用的是直接責任,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等職責的是領導責任。案件審理過程中,要根據證據情況確定被處分人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再針對責任大小精準提出量紀意見。
注重與同類型案件的量紀平衡。對于常見的違紀行為,要充分考慮同類型案件的處理結果,仔細研究擬處理案件與已處理案件的異同,對同時期、同類型、同情節的差異不大的案件,一般應保持量紀穩定。對于常見的如收受禮品禮金等主要在時間、數額方面存在差異的違紀行為,可以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參考性文件,規范量紀尺度,避免畸輕畸重。需要注意的是,紀檢監察工作的查處重點是與時俱進的,量紀參考僅在一段時間內具有適用價值,案件審理部門需要根據本時期內的工作重點及政策變化情況對量紀參考作出適當調整。
注重用大數據手段實現量紀平衡。案件審理遇到疑難復雜案件,難以找到完全類似的同時期已處理案件作為參照時,則需要對違紀行為的本質進行解構,再利用大數據對違紀類型進行篩選,確定參照性案例。例如,對工作中不負責任、疏于管理,導致工作出現嚴重隱患的行為,綜合分析其違紀行為的本質不僅僅是違反工作紀律,而是用形式上的“表面文章”代替扎扎實實的落實,應認定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此認定的基礎上,利用大數據篩選出同時期內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處理情況,以篩選出的案例幫助本案量紀,實現量紀平衡。案件審理部門要注重收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導性案例、上級紀委監委的案例參考、本級紀檢監察機關近幾年的生效案例等,建立審理案例數據庫,為量紀平衡奠定信息庫基礎。
注重量紀證據的收集以及充分闡釋量紀理由。案件審理過程中,應注意對量紀證據的判斷,要分析被審查人違紀的證據,也要分析其沒有違紀或不應承擔責任的證據,以及從重、加重、從輕、減輕情節的證據。審查部門的意見、被審查人所在單位的意見、被審查人的認識和態度等,都應該在審理過程中予以考慮。如果要適用從重、加重或從輕、減輕情節,則應當在審理文書中充分闡釋量紀理由。集體審議時需要對量紀情節及最終處分檔次進行討論,對不同案件中相同情節所導致的從輕減輕、從重加重幅度等,也要注意平衡把握。
(作者:應夢卿 單位:廣東省廣州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