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12-01 08:59:08
“我辜負了黨組織的教育培養,辜負了領導的信任,對不起父母家人?!苯K省南京市高淳區交通運輸局安全監督科原科長張閻后悔不已。
2020年12月25日,張閻因犯受賄罪被高淳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張閻雖然職位不高,但是受賄金額卻高達688萬元,單筆受賄金額226萬元,在當地引起不小震動。
張閻家境殷實、性格豪爽,喜歡交朋友,對于身邊人的請托,他都盡心盡力,“慷慨”施以援手,是很多人心中的“大好人”。然而,正是他的這一性格特點,給了一些別有用心的老板可乘之機。
1980年出生的張閻,畢業后進入當地交通局工作,從公路站技術員干起,歷經工程科、安全監督科等崗位鍛煉,聰明好學、精通業務,在組織的培養和自身努力下,成長為單位業務骨干。但他沒有珍惜組織的培養和信任,反而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作為區交通局建設方的業主代表和評委,張閻多次參與工程項目評標。因為手上有評標權這個“香餑餑”,他也成為老板們爭相“圍獵”的對象。高淳當地工程老板芮某就是其中的典型。張閻和芮某相識多年,私交甚密。知道張閻迷戀豪車,芮某就將自己的豪華座駕借給張閻,經常邀他一起吃喝玩樂。在芮某多年的感情投資下,張閻對他逐漸卸下心理防備,與他以兄弟相稱,模糊了政商關系界限,“理所當然”地把權力尋租當成了朋友之間的互幫互助。
2016年6月,芮某想投標高淳區通景區道路照明工程,找到張閻幫忙,張閻隨即應允,并積極出謀劃策,伙同一家公司職工劉某,將兩個標段即將招標的信息透露給芮某,讓其提前借用多個有資質的企業參與投標。到了項目評審環節,張閻作為甲方業主評委,又給芮某借來的投標企業打了高分,幫助芮某中得兩個標段的路燈施工工程,工程總造價約4000萬元。
單單這一次中標,張閻和劉某共同收受芮某給予的452萬元,兩人各分得226萬元。芮某重金行賄,目的就是一擊即中,打通權力與金錢之間的變現通道。2017年上半年,芮某又參加高淳區干線公路道路照明工程項目投標,張閻再次幫忙,并以甲方評委身份參與評標,為芮某借用來的投標企業打高分,最終幫助芮某順利中標兩個標段,工程造價合計2600多萬元。作為“感謝”,芮某一次性送了100萬元給張閻。
“當時因為這么大的數額,送給我的時候,其實心里也很害怕。”張閻被貪欲沖昏了頭腦,盡管覺得緊張、不安,但他還是收下了這筆巨額賄賂。之后,張閻通過相同手段,幫助多名工程老板謀取利益,又受賄100余萬元。
“收錢的時候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就覺得也不一定被發現。后來次數多了,就有點麻木,認為是理所當然了,最后自己也搞不清楚收了多少錢。”手上有了錢,張閻花起錢來更是大手大腳,夫妻倆開豪車,花錢買訓練賽車,在賽車場訓練一場就要花費幾千元。他還借給親戚朋友100多萬元投資經營飯店……受賄所得贓款大部分被他揮霍殆盡。
2020年7月17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南京市高淳區紀委監委對張閻立案審查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1月,因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張閻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走到今天這一步是我咎由自取,希望黨員干部以我為鑒,端正權力觀、耕好責任田、不碰高壓線?!睆堥惐涣糁煤?,幡然醒悟。(通訊員 張棟梁 余柳 張俏 || 責任編輯 徐夢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