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1-12-13 16:00:00
編者按:2019年8月25日,中共中央正式印發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此次修訂的《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做到 “兩個維護”作為根本政治要求,聚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有利于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牢記初心使命、負責守責盡責,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為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理解《條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編寫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釋義》,對《條例》逐條分款進行詳細解讀。本網陸續推出釋義內容,敬請關注。
第十四條被問責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干部及其所在黨組織應當深刻汲取教訓,明確整改措施。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加強督促檢查,推動以案促改。
【釋義】
本條是關于問責整改、以案促改的規定。
問責不但要發現問題,更要推動解決問題,形成發現問題、及時糾偏的有效機制,防止一問了之。問責工作是嚴肅的政治工作,一方面,要通過問責警醒失職失責的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促使其認識錯誤,深刻汲取教訓。另一方面,要通過問責督促問責對象切實采取措施積極整改,避免問題重復發生。被問責的黨組織、被問責領導干部及其所在黨組織,都要把抓好問責整改作為落實問責要求的有力抓手,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確保事事有著落,確保整改到位。
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加強督促檢查,推動以案促改。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明確要求,“做實同級同類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釋德、以案釋紀、以案釋法”。《條例》開宗明義,在第一條中明確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作為《條例》的重要立規目的;在第二條中明確規定,“督促各級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負責守責盡責,踐行忠誠干凈擔當”。本條具體貫徹這些要求,對問責整改、推動以案促改作出明確規定,體現問責工作的最終目的和綜合效應。推動以案促改,關鍵在“改”。作出問責決定的黨組織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督促指導問責對象的整改工作,比如紀委可以通過紀律檢查建議書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問責對象落實整改要求。
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要從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認識問責工作,必須努力做到問責一個對象、剖析一類問題、堵塞一處漏洞、教育一批干部。前車之覆、后車之鑒。各級黨組織要創新方式方法,把警示教育做深做透,既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從問責中汲取教訓、引以為鑒,又積極查找癥結、堵塞漏洞,扎緊制度籠子,防止同類問題反復發生,真正做到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實現問責工作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
(摘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編寫、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