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2-03-26 08:27:00
2022年元旦,這個本該闔家歡慶的時刻,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總工會原報賬員黃琳琳卻身陷囹圄。“我對不起我的父母,也對不起我的女兒,我的錯誤將是她一輩子的污點……”
2020年1月,自知無法隱瞞犯罪事實的黃琳琳在區總工會領導的陪同下,來到區監委投案。
“你第一次挪用單位賬戶上的錢是什么時候,為了什么?”辦案人員問她。
“到總工會后不久,我在工作之余和朋友一起打麻將,沒想到一段時間后,我就把信用卡上的錢刷完了。為了還信用卡,我第一次挪用了單位賬戶上的錢。”
據黃琳琳交代,單位的銀行卡一直在她手上,申請了網上銀行之后,網銀U盾也一直由她一人保管,沒有他人監督。黃琳琳利用單位賬務監管上的漏洞,多次通過結算卡取現、自助取款機和柜臺取現以及網上銀行轉賬的方式,轉移、使用單位賬戶上的錢款。
“這些錢主要是用于打麻將、出門游玩和家庭開支,還有一部分錢給家人還高利貸和信用卡了。”黃琳琳因打麻將輸了很多錢,聽朋友說買彩票回錢很快,便寄希望于中獎后用獎金補上單位賬戶缺口,結果卻越陷越深。
令辦案人員不解的是,單位賬戶被挪出了這么大的一個“窟窿”,為何一直沒有人發覺?
2018年4月和2019年9月,三亞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曾分別審計了天涯區總工會銀行賬戶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收支情況。為應付審計,黃琳琳制作了虛假銀行對賬單,因此兩次審計均未發現其擅自動用單位錢款的問題。
2020年初,因單位賬戶余額不足,未能及時向市總工會上繳2019年工會經費,黃琳琳挪用款項的犯罪行為才最終敗露。
經查,2016年7月至2019年11月,黃琳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擅自動用區總工會賬戶錢款合計726萬余元。最終,黃琳琳因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責令其退賠違紀違法所得。
針對黃琳琳案暴露出的失職失責問題,該案負有領導責任的天涯區總工會3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3名工作人員,因未能及時發現天涯區總工會賬戶收支異常,受到批評教育。(通訊員 王瑜 李雅文 || 責任編輯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