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2-06-30 09:56:27
根據省委部署,2021年9月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十五巡視組對衡水市開展了巡視“回頭看”,11月11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
衡水市委深刻認識到,此次省委巡視組對衡水的巡視“回頭看”是對全市工作的一次“政治體檢”,也是對全市黨員干部的一次深刻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巡視組反饋指出的問題切中要害、一針見血,提出的意見建議全面深刻、客觀中肯,市委完全贊同和誠懇接受省委巡視組反饋的每一條意見,嚴肅對待指出的每一個問題,堅決把整改落實工作作為推進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切實以整改求突破、以整改活全局,做到真認賬、真反思,真改實改、一改到底。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合力。市委充分認識到抓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政治意義,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于2021年11月16日召開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專題會暨整改落實推進大會,全面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巡視工作的部署要求,對全市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11月19日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研究通過了《關于省委第十五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方案》(以下簡稱《整改落實方案》),成立了以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第一副組長,市委副書記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相關市領導擔任副組長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切實強化組織領導,推動整改落實工作走深走實。2022年1月6日,召開市委常委班子黨史學習教育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市委各常委堅持以上率下,帶頭深入查擺問題、剖析思想根源、主動認領責任,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領全市黨員干部反躬自省、激發擔當,積極主動抓整改、促提升,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發展。市委主要負責人始終把“第一責任人”責任扛在肩上,11月30日主持市委全面工作以來,先后5次對相關問題進行專題調度,7次對巡視整改工作作出具體批示;12月7日,召開全市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推進會并講話,就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推動地下水超采治理和特色農業發展兩項整改任務作出具體指示;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每月專題聽取巡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黨史學習教育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上多次就整改工作作出具體指示,推動巡視整改工作不斷走深走實。2022年1月28日,在市委常委(擴大)會上再次對深入抓好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了強調。市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員、市政府各位副市長認真研究推動、積極協調調度巡視整改工作,嚴格履行“一崗雙責”責任,結合分管領域工作,加強指導調度,一線督導調研,促進整改工作升級加力,形成全市齊抓共管、系統推進的整改落實工作氛圍。
(二)優化頂層設計,壓實責任鏈條。為確保整改方案科學合理,根據省委第十五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市委整改辦對整改任務進行責任分解,將每一項任務明確到相關市領導和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經牽頭市領導把關后,形成《整改落實方案》。報請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后,按照分管市領導意見建議再次修改完善后印發,確定了4個方面13類整改任務。同時,在全市開展對照檢查整改落實活動,要求各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對照省委巡視反饋意見,立足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整改落實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措施清單,實現時序上到周到月、責任上到人到崗,穩步扎實推進巡視整改工作。2021年12月8日,印發《關于強化整改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對照檢查扎實推動整改任務落實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認真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牢牢扭住整改落實任務,集中開展自查活動,厘清責任鏈條,擰緊責任螺絲,實行清單式管理、項目化推進,以目標倒逼責任,以時間倒逼進度,切實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建強專班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在市委領導指導協調下,市委辦公室迅速抽調相關部門精干人員組建市委整改辦,實行集中辦公,確保人員力量有效整合、信息資源實時共享。完善整改落實工作臺賬管理機制,每周定期收集匯總、審核把關21個承擔牽頭整改任務的單位進展情況,對整改進度慢、整改標準低的,及時提醒督促,確保反饋問題解決到位。建立健全周調度機制,每周五會同市重點工作大督查辦公室,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和督導推進情況,研究確定下一步工作重點和推進措施。巡視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共組織召開10次周調度會議。及時對各單位制定的整改方案進行審核把關,對整改推進過程中存在問題的部門進行一對一督辦,調度、約談相關部門負責人,了解整改工作推進中的堵點難點,積極同相關部門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組織派出30余人次赴牽頭單位現場辦公,對臺賬填寫、完善制度等工作進行實地指導,對整改報告的撰寫、佐證材料的準備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并結合我市整改工作實際,起草印發了《關于做好巡視整改“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銷號相關工作的通知》《巡視整改專題報告及組卷指引》等,進一步規范了整改銷號的流程、格式及內容,確保工作細致嚴謹、整改高質高效。
(四)強化督導檢查,嚴肅追責問責。堅持把強化督導檢查作為高質量推動整改的重要抓手,按照市委《整改落實方案》要求,將市委整改辦、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和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各駐縣市區督查組力量有效整合,明確督查重點,細化督查分工,凝聚督查合力。市委整改辦負責督導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對照檢查整改落實情況,重點督導承擔牽頭整改任務的市直單位黨組(黨委)和4個縣、區黨委,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各駐縣市區督查組負責督導各縣市區委對照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加強日常監督,發揮系統力量,把巡視整改的督導監督力量延伸到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形成橫到邊縱到底的督導監督網絡。通過明察暗訪、聽取匯報、書面檢查、重點抽查等方式,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地對各級各部門整改落實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幫助解決問題,進一步傳導壓力、補齊短板,確保整改效果。每月印發整改落實工作情況通報,持續釋放“不抓整改是瀆職,整改不力是失職”的強烈信號,確保巡視整改工作全面展開,有序推進。同時,緊盯省委巡視反饋問題線索,強化追責問責力度,逐級倒查責任,舉一反三,開展自查。
(五)突出目標成效,狠抓建章立制。以目標成效為導向,堅持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把建章立制作為重中之重貫穿整改落實工作始終。印發《關于定期報送巡視反饋意見整改進展情況總結的通知》《關于報送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專題工作總結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及時對工作中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進行提煉總結、完善規范,努力在各個領域形成簡便易行、管用有效、相互銜接的長效機制,加快在“面上”推廣。為防止再次出現“以巡前制度代替整改措施”問題,要求所有填報的新建、修訂制度文件全部原文報備審核。集中整改以來,市政府辦公室、市紀委監委、市住建局等部門出臺《關于強化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推動巡視整改落實的規定》《市紀委監委加強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實施辦法(試行)》《商品房銷售場所統一規范標準》等長效機制24項,力爭從根本上堵塞漏洞、解決問題。同時,進一步細化完善頂層設計,研究出臺了《中共衡水市委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實施辦法》,在理論學習、責任傳導、長效推進、提醒督辦、成果運用等方面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推進常態化整改,著力解決巡視整改“一陣風”“走過場”等問題,確保在集中整改期后繼續鞏固拓展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衡水市委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現實檢驗,作為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的具體實踐,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堅定不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整改落實任務,整改落實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巡視整改任務落實方面
1.關于“有的問題整改不到位”問題。
(1)針對“‘地下水超采治理’攻堅力度不足”問題:一是實行市、縣、鄉、村四級書記抓壓采的工作機制,調整充實市、縣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強大工作合力。每月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重要事項,多次召開常委會、常務會、專題會、現場會等進行研究部署。制定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任務措施細化分解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等系列文件,將年度壓采任務細化分解到縣市區。指導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將壓采任務精準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建立聯合督導機制,成立聯合督導工作小組,每月由處級干部帶隊包縣實地督導,通報進展排名,及時解決難點問題,著力推動工作落實。二是市水利局組織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堅持“節、引、調、補、蓄、管”多措并舉,打好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組合拳。組織11個縣市區和衡水高新區、濱湖新區開展了縣級自查自評,組織市直相關部門核查縣級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開展情況、自評得分和佐證資料,并開展了市級自查自評,經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初步認定,2021年度完成壓采任務1.56億立方米,超額完成省下達的1.36億立方米約束性指標。2021年12月底,全市深、淺層地下水位平均埋深回升幅度均位居全省第一。縣市區深層水位回升排名,包攬全省前4名,在全省前10名中占據6席。我市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成績考核等次為“好”,比2020年“較好”上升一個等次,在全省排第4名。三是針對全市剩余壓采任務,2022年2月8日,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對1.08億立方米壓采任務進行逐項分解,把任務細化到項目,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推進機制,落實責任人和工作舉措,確保如期完成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任務,實現地下水采補基本平衡目標。四是在加快完成壓采量任務的基礎上,將南水北調江水消納、農業灌溉水源置換、機井關停等相關工作列入整改范圍,建立整改臺賬,每周報送整改進度,每月總結整改進展。
(2)針對“巡察工作專項檢查反饋的‘市委巡察機構干部年齡結構老化’問題整改用力不足”問題: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巡察辦召開專題協調會議,研究制定了《關于“市委巡察機構干部年齡結構老化”問題整改的具體推進措施》。一是到齡免職退休。為相關到齡人員辦理了退休手續。二是補充年輕干部。結合2021年度軍轉干部安置,將數名“80后”軍轉干部安排至市委巡察辦。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結合市縣政法機關領導干部交流、干部日常調整配備等工作,進一步加強市委巡察辦干部與市紀委監委、市縣政法機關等關聯性較強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暢通拓寬巡察干部交流渠道,優化年齡結構。
(3)針對“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房地產開發問題整改效果不佳”問題:一是落實周調度機制,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政策瓶頸問題。針對濱湖國際、鑫城廣場辦證情況進行核查,督促濱湖國際項目開發企業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加快辦證工作。已先后為鑫城廣場項目協調市中級人民法院、市行政審批局等單位解決非住宅部分“在查封狀態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地下非住宅部分房產性質不清”等問題。二是指導各縣市區組織開展房地產開發項目清理規范工作“回頭看”,對新發現的問題項目,逐項審核、逐級上報,及時納入動態監管臺賬,全程掛賬督辦。深入開展涉房地產信訪矛盾攻堅行動,壓實屬地責任,強化行業監管,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持續深入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制定印發《逾期交房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商品房銷售場所統一規范標準》《關于進一步規范新建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等文件,為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搭建了良好的制度平臺。
2.關于“存在紙面整改現象”問題。
(4)針對“個別部門虛假留痕”問題:一是將整改“虛假留痕”作為重點工作內容,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交辦,并提出明確要求。相關部門黨組對反饋問題及時研究,剖析根源,汲取教訓,進行了認真整改。二是市委整改辦會同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各駐縣市區督查組把“虛假留痕”問題作為重點問題之一,對各縣市區委、各市直部門黨組(黨委)加強督促指導,開展了兩輪全覆蓋督查,未發現同類問題。同時,印發了《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對照檢查扎實推動整改任務落實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堅持舉一反三,圍繞“虛假留痕、以巡前制度代替整改措施”等問題深入開展集中自查活動。三是制定印發了《中共衡水市委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實施辦法》,明確要求市紀委監委要加強對虛假留痕、制度執行不到位、對整改工作存在“過關”心態等問題整改落實的監督檢查。以制度為抓手,用機制作保障,防止“虛假留痕”問題反彈回潮。
3.關于“存在邊改邊犯、改了又犯現象”問題。
(5)針對“‘生態環境污染問題’出現反彈。巡視反饋的點對點問題整改完成后,推動面上問題整改不力”問題:一是針對巡視反饋“2019年環保部向衡水市下發督辦函14次”問題,我市對14次督辦函涉及的294個問題進行交辦,進一步規范問題核查反饋工作機制,明確問題整改責任單位、監督責任單位、核查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完成。截至2021年底,14個督辦函涉及的294個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通過了生態環境部審查復核,并在環境監管執法協同平臺完成銷號。同時,為保證整改效果,全面提高企業污染防治水平,建立完善生態環境部強化監督幫扶“六項工作機制”,從報告調度、申訴、整改交辦、責任倒查、舉一反三、公開曝光6個方面對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用制度約束防范問題反彈回潮。2021年12月,我市印發《關于對生態環境部2019年監督幫扶發現問題“回頭看”的通知》,組織各縣市區強化工作措施,對14次督辦函內的294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整改檔案進行自查,強化執法幫扶,經核查,294個問題均未出現反彈現象。二是針對“省生態環境廳通報衡水市2家企業”的問題,已于2021年5月、6月分別對責任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同年6月、12月,分別對有關企業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確保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未出現反彈現象。三是充分利用在線監控、分表計電等“非現場”監管手段,加強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及時排查環境安全隱患,深入查找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全市分表計電核查417家次,發現問題93個,所有問題全部建立整改臺賬,督促整改到位。四是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專項行動執法檢查以及開展夜查等多種形式,對全市工業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保持生態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及時開展整改復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對問題頻發的企業納入“特殊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督促幫扶企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全市共抽查排污企業524家,發現問題181個,督促企業全部整改到位,執法成效顯著。
4.關于“長效機制建設有短板”問題。
(6)針對“以巡前制度代替整改措施,整改報告中提出健全完善制度105項,經核實發現一些制度為巡視前制定”問題:一是將整改“以巡前制度代替整改措施”作為督導推進的重點內容,要求有關單位按照省、市巡視整改有關要求,迅速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二是市委整改辦會同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各駐縣市區督查組把“以巡前制度代替整改措施”問題作為重點問題之一,對各縣市區委、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加強督促指導,指導各單位結合巡視整改工作實際,認真歸納梳理、舉一反三,對整改中形成的好做法進行提煉總結,加強長效機制研究謀劃、審核管理。同時,印發了《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對照檢查扎實推動整改任務落實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堅持舉一反三,圍繞“虛假留痕、以巡前制度代替整改措施”等問題深入開展集中自查活動,堅決杜絕此類問題重復發生。三是建立整改資料審核機制,指定專門工作組建立完善整改臺賬資料,對完成整改任務的實行整改銷號,落實“三個一”機制(一個反饋問題、一個專題整改報告、一套佐證材料),經初審通過后,報牽頭市領導、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有關領導審簽,完成銷號。要求所有新建、修訂制度全部原文審核備案,審核通過一個,在臺賬中登記一個,確保不再出現以巡前制度代替整改措施問題。
(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落實方面
1.關于“落實主體責任有差距”問題。
(7)針對“對整改工作從政治高度重視不夠,存在‘過關’心態”問題:一是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通過市委常委會專題學習、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等形式,對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等進行了學習宣講,進一步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切實把巡視整改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來抓。二是2021年11月,市委組織召開了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專題會暨整改落實推進大會,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上來。三是2021年11月,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研究通過了《關于省委第十五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方案》,對反饋問題進行任務分解,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四是成立以市委書記為組長的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市委、市政府領導自覺承擔專項問題整改責任,以召開會議、調研指導等形式高頻次督促推動整改工作,市委常委會兩次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推動工作,并將進展情況全市通報。2021年12月24日,在全市經濟工作會上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重點部署,要求各級黨委認真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力爭在整改期拿出實實在在的成果。2022年1月6日,組織召開2021年度市委常委班子黨史學習教育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將巡視整改問題與其他問題一同檢視,剖析問題根源,一體推進整改。五是印發《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對照檢查扎實推動整改任務落實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嚴格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扎實推進問題整改。六是落實督導調度機制,將整改任務納入市委整改辦、市重點工作大督查駐各縣市區督查組重點督查內容,對市直部門和各縣市區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不間斷、全覆蓋式的督導檢查,對承擔牽頭整改任務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同時,根據工作實際,市委整改辦組織派出30余人次到牽頭單位進行現場辦公、實地指導。落實周調度機制,每周對巡視整改總體開展情況和督導情況進行調度,分析研判工作,協調解決問題,研究完善措施。七是制定出臺了《中共衡水市委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實施辦法》,建立完善了責任傳導、長效推進、提醒督辦、成果運用等制度機制,并把每年對涉及巡視整改的工作安排、工作重點、學習安排等事項以市委文件形式固定下來,保證強力有效落實,切實解決巡視整改“一陣風”“走過場”等問題。八是印發《關于做好巡視整改“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銷號相關工作的通知》《巡視整改專題報告及組卷指引》等,規范整改銷號流程、格式及內容,確保整改高質高效。
(8)針對“整改方案不夠合理。巡視反饋的‘生態環境治理基礎還不牢、基層組織建設弱化’等一些需長期推進的整改事項,整改方案將完成時限定為集中整改期內一個多月時間;而定為長期推進的事項,于2019年即報告完成”問題:一是市委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部署推進巡視整改重點工作,召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整改落實方案,并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黨史學習教育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等重要會議上多次就整改工作作出具體指示。相關市領導結合自身職責分工,對整改方案認真研究,嚴格把關,統籌推動,定期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二是為確保方案科學合理,市委整改辦優化方案制定流程,根據省委第十五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對整改任務及時進行責任分解,將每一項任務明確到牽頭部門,由牽頭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細化的整改措施,確定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形成了專項整改任務臺賬,經牽頭市領導把關后,匯總形成《省委第十五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方案》,確定了4個方面13類整改任務,明確了集中整改階段的重點任務、整改時限,完善了問題整改舉措,形成了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措施清單,報請市委常委會研究,按照各市領導意見建議再次修改完善后印發,確保整改方案符合工作實際,避免再次出現完成時限不合理等問題。三是安排專門力量負責各專項整改事項方案審核,把牢把嚴專項整改方案的“最后一道關口”。對21個牽頭單位制定的專項整改方案進行了全面審核,從形式到內容均嚴格把關,精心指導,有的單位制定的專項整改方案因措施不具體,或是把日常工作作為整改措施,被多次退回修改,從嚴從實保證整改方案質量。四是市委整改辦對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制定的整改方案開展了全面細致的督導檢查。督導過程中,全面審查了整改方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提出了指導意見,督促進一步修改完善,確保時限合理、措施可行、推進有序。同時,將整改方案制定工作納入市重點工作,由市重點工作大督查各駐縣市區督查組負責督導檢查各縣市區整改方案制定情況,形成了橫到邊縱到底的督導監督網絡。
(9)針對“一體推進有差距”問題:一是堅持做到巡視整改“四個融入”,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統籌結合、一體推進。2021年12月24日,在全市經濟工作會上對巡視整改工作同其他重點工作一同部署,要求各級黨委認真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加大整改力度,加強督促檢查,力爭在整改期拿出實實在在的成果。二是認真貫徹新形勢下黨內生活若干準則,2022年1月6日,組織召開2021年度市委常委班子黨史學習教育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將巡視反饋的需長期整改的問題納入市委常委班子年度民主生活會檢視問題一同檢視,剖析問題根源,一體推進整改。三是將整改任務納入市委整改辦、市重點工作大督查駐各縣市區督查組重點督查內容,對市直部門和各縣市區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不間斷、全覆蓋式的督導檢查,對牽頭整改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四是建立落實周調度機制,每周對巡視整改總體開展情況和督導情況進行調度,分析研判工作,協調解決問題,研究完善措施,推動整改落實工作扎實開展。五是印發《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對照檢查扎實推動整改任務落實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研究謀劃長效機制。六是制定出臺《中共衡水市委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實施辦法》,建立完善了巡視整改統籌安排、一體推進、責任傳導、成果運用等工作機制,明確要求把巡視整改工作列入市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納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列入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檢視問題;納入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干部教育培訓等學習內容,統籌開展各類學習活動;納入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日常監督范疇,實現巡視整改同其他重要工作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關于“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有欠缺”問題。
(10)針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有欠缺”問題:一是堅持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務實的作風全力抓好巡視整改工作。2021年11月16日,市委主要負責人主持召開了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專題會暨整改落實推進大會,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上來。二是2021年11月19日,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審議通過了《關于省委第十五巡視組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方案》,對反饋問題進行任務分解,明確清單,落實責任。成立以市委書記為組長的巡視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整改辦公室,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市委主要負責人多次在全市性大會上安排部署巡視整改工作,對整改的具體問題專題調度。市委常委會兩次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推動整改工作。2021年12月24日,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重點部署,要求各級黨委認真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力爭在整改期拿出實實在在的成果。2022年1月6日,在市委常委班子黨史學習教育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市委主要負責人帶頭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了檢視。2022年1月28日,市委常委會再次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部署推進。三是印發《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對照檢查扎實推動整改任務落實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委嚴格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重點圍繞“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有欠缺”等問題進行自查自糾,扎實推進問題整改。四是落實督導調度機制,將整改任務納入市委整改辦、市重點工作大督查駐各縣市區督查組重點督查內容,對市直部門和各縣市區整改落實工作進行不間斷、全覆蓋式的督導檢查,對承擔牽頭整改任務的單位進行重點督導。同時,根據工作實際,市委整改辦組織派出30余人次到牽頭單位現場辦公,進行實地指導。落實周調度機制,每周對巡視整改總體開展情況和督導情況進行調度,分析研判工作,協調解決問題,研究完善措施。五是著眼于解決巡視整改“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有欠缺”等問題,制定出臺《中共衡水市委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實施辦法》,建立完善了理論學習、責任傳導、長效推進等工作機制,明確提出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列入市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納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工作計劃。市委常委會原則上每季度專題研究巡視整改工作。建立提醒督辦機制,市紀委監委加強對“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有欠缺、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等問題的監督檢查,通過發放工作提示卡等方式,對相關市級領導給予提醒,推動整改落實。
3.關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問題。
(11)針對“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處置后,市政府分管領導未給予足夠重視,未在該領域深入排查、堵塞漏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該領域再次出現同類問題”問題,一是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9日,市政府黨組分別召開黨組會、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學習巡視整改及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制度規定,進一步深化認識。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深入查擺履行“一崗雙責”問題不足,結合實際明確今后努力方向,有效鞏固黨史學習教育和巡視整改工作成果。集中整改期間,市政府領導同志開展談心談話7次,講授廉政黨課11次。二是市政府黨組認真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聽取市政府領導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召開1月份市長例會,研究調度巡視整改工作,明確樹立“交賬”意識。執行周調度制度,市政府領導同志堅持一周一調度、一事一專班,集中整改期間先后召開30次會議、實地調研9次。市政府機關黨組先后7次召開黨組會研究整改落實、調度工作進展。三是2022年1月,出臺了《關于強化政府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推動巡視整改落實的規定》,提出健全完善學習機制、建立以上率下聯動機制、建立鞏固深化巡視整改成果機制、建立溝通對接機制等7條措施。四是虛心接受市紀委監委監督指導,市政府辦公室專門印發“提示卡”提醒市政府領導認真履行巡視整改“一崗雙責”,及時報送周工作進展情況,配合落實日常監督責任。
(三)巡視整改監督責任落實方面
關于“日常監督作用發揮不充分”問題。
(12)針對“主動監督巡視整改用力不足”問題:一是明確將巡視整改監督作為市紀委常委會固定議題,集中整改期內每半月研究一次,集中整改期后每季度研究一次。其間,共召開7次市紀委常委會(擴大)會議,聽取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監督工作匯報。二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把督促巡視巡察整改落實作為紀檢監察機關日常監督重要工作,制定印發了《市紀委監委加強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實施辦法(試行)》,聚焦監督對象明確、監督內容精準、任務分工清晰,進一步壓緊壓實日常監督責任。三是落實包聯制度。2021年11月29日以來,市紀委組織包聯委領導分別帶隊,對桃城區、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單位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進行督導,聽取相關工作情況匯報,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和意見建議,以實際行動推動巡視整改落細落實。各監督檢查室深入巡視整改部門進行實地督導,查閱《整改方案》《整改臺賬》等資料,通過發放工作提示函、聽取相關工作情況匯報等方式,督促整改部門單位切實把巡視整改與工作實際相結合,避免就整改抓整改,努力做到統籌兼顧,兩手抓、兩促進,把巡視整改作為提升工作成效的有力契機。
(13)針對“監督責任壓得不實。集中整改后,沒有對巡視整改日常監督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對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落實監督責任缺乏具體要求和指導”問題:一是將巡視整改監督作為市紀委常委會固定議題,集中整改期內每半月研究一次,集中整改期后每季度研究一次。其間,共召開7次市紀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審議通過《市紀委監委加強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試行)》),并聽取省委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監督工作匯報。二是切實壓實派駐機構監督責任。針對“抽查4個市直單位會議記錄,派駐紀檢監察組均未對駐在單位巡視整改落實進行跟進監督、全程監督”問題,向相關班子成員下發《工作提示卡》,由其對分包聯系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切實壓實巡視整改監督責任,要求派駐機構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一次在黨組(黨委)會上就巡視整改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切實壓實駐在部門黨組(黨委)巡視整改責任。各監督檢查室采取“室組聯動”“四查四到位”評估、集中座談、查閱支撐材料等多種方式,對聯系的各市直部門開展監督32次,發放提示函8份。三是制定出臺《實施辦法(試行)》,將黨委(黨組)履行巡視巡察整改政治責任情況、巡視巡察反饋問題及建議整改落實情況等五個方面作為監督內容,確定了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監督檢查室和派駐機構在巡視巡察日常監督中承擔的任務,在“成果運用”部分提出將巡視巡察整改情況作為對相關地區(單位)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為充分發揮派駐機構“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印發了《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監督巡視巡察整改任務落實工作暫行規定(試行)》,不斷增強派駐監督實效。
(14)針對“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不深不實。針對巡視反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只注重點對點問題整改,未結合反饋問題深入開展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問題:一是2021年12月1日,五屆市紀委2021年第19次常委會(擴大)會議專題研究了《開展作風紀律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緊盯重要時間節點,扎實做好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糾治“四風”工作。2021年12月29日,制發了《關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糾“四風”樹新風工作的通知》,綜合運用交叉互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借助大數據、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明察暗訪;從2022年1月13日起,市紀委組織2個監督調研組,到各縣市區開展督導調研,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同時,加大通報曝光力度,梳理篩選了4件2021年查處的“四風”問題典型案例。三是2021年11月16日,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教育引導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深刻汲取教訓,筑牢思想防線,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四是鍥而不舍治理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深入糾治教育醫療、養老社保、生態環保、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執法司法等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特別是組織開展了供熱領域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為,堅決懲處涉黑涉惡“保護傘”。先后下發提示函、提示卡36份,召開座談會9次,實地監督檢查31次,提醒各縣市區紀委監委和市直相關派駐機構,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督促當地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宗旨意識。
(15)針對“‘干部選任未執行試用期’問題整改后,2020年又出現提拔科級干部未嚴格執行試用期制度”問題:一是市委組織部對有關單位未嚴格執行試用期制度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并提出了處理意見和整改建議。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文件學習和對照檢查,制定了整改措施,對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處理。二是市委組織部對2020年以來全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試用期制度情況進行了“回頭看”,對問題相關單位整改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對個別干部試用期滿、尚未進行考核的個別部門進行了工作提醒。截至2021年底,均已履行了考核任職相關程序。三是2021年12月21日,舉辦了市直單位干部(人事)科長培訓班,就科級干部任免預審備案程序和檔案審核等工作進行了培訓。同時印發《市直單位科級干部任免常用文件選編》。四是2022年1月12日,市委組織部組織相關科室對干部選任相關政策進行了專題學習。五是2022年1月13日,制發《印發<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執行任職試用期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從溝通預審、規范備案、試用期管理、期滿考核、正式任職、做好檢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確措施和要求。六是結合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對各單位執行干部試用期制度的情況進行認真檢查。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整體安排,已抽調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制定了工作方案,待第一輪巡察開始后,選人用人檢查同步進行。
(16)針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不實’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問題: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衡水市委組織部《關于加強巡視巡察整改日常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推動巡視巡察整改常態化、長效化。二是對2019年以來查核情況進行梳理,對需要重點提示的人員一對一印發提醒函;對2017年以來未查核過的部分市管干部進行重點提醒,作為重點關注對象。三是認真做好2022年事項報告集中填報工作。①對2021年事項報告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對查核處理情況有關數據進行了統計分析,為2022年集中填報工作提供參考和依據;②2022年1月28日召開市委常委會學習傳達中組部、省委組織部通知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會后隨即下發通知,全面啟動2022年集中填報工作,目前正在推進中;③對近年來職能部門查詢反饋的股票、基金、投資型保險情況進行匯總,整理形成了相關產品名錄,供填報對象查詢參考;④研究制定了集中填報工作實施方案、培訓講稿、填報提醒二十條、告知函、承諾書、家屬知情書等相關材料,編印學習輔導資料、填寫樣版,錄制培訓視頻,發放給填報對象,提醒其更加準確規范填寫;⑤對2021年查核過的在職市管干部,逐人梳理職能部門反饋結果供其參考。四是編印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查核結果處理案例選編并通報填報對象,以案釋紀,進一步提升個人事項報告工作質量。五是2022年2月8日—10日,分類分批次對各地各單位組織(人事)干部開展了專題培訓,使之能夠更好地為領導干部提供填報指導服務;開通線上答疑,通過電話、微信為領導干部填報提供24小時咨詢服務。六是加強督導調度和后續審核把關,切實提高報告質量。
(17)針對“持續解決‘基層黨組織弱化’問題還有差距”問題:一是2021年12月28日,市委召開全市鄉鎮黨委書記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工作交流會暨“三基”建設年活動推進會,對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作出進一步部署。二是2021年11月23日,印發《督辦函》,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對省委巡視反饋的問題村,逐個核查整頓措施和成效。2022年1月5日至15日,市委組織部抽調力量逐村實地復核,41個問題村全部達到整頓標準。三是2021年11月24日,部署開展“集中整頓成果提升月”活動,印發《關于開展“軟弱渙散村黨組織集中整頓成果提升月”活動的通知》,對2018年以來排查整頓的后進村,開展整頓成果“回頭看”,同時對2021年度147個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全部達到整頓標準。通過鞏固集中整頓成果,后進村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進一步鞏固,服務群眾水平和推動鄉村振興能力進一步增強。四是2022年1月21日,市委召開全市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把后進村集中整頓工作納入縣(市、區)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重要內容,進一步傳導各級書記帶頭抓基層黨建的責任壓力。同時,督促各縣市區把集中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工作,納入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重要內容。五是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大力開展村“兩委”換屆后“開門一件事”活動,共解決1.4萬余件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開展村黨支部書記全覆蓋培訓,進一步建立健全村黨組織、村委會、村監會、服務站、合作社“五位一體”治理體系,持續加強村級基層黨組織建設。
(四)發現的新問題方面
1.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力度不夠,主導產業發展相對滯后”問題。
(18)針對“抓產業項目勁頭還不夠足,立市立縣的大項目、好項目少,主導產業帶動作用不明顯”問題:一是印發《衡水市主導產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圍繞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食品及生物制品三大主導產業,服務機器人和數字產業兩大未來產業,逐一明確發展目標、產業布局及發展方向,指導全市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推動主導產業轉型升級,引領經濟由高速增長向高速與高質并重發展。二是印發《衡水市2022年產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圍繞傳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縣域特色產業、未來產業四大領域,聚焦鏈條升級、骨干企業、技術攻關、項目建設、數字賦能、載體支撐、質量提升、綠色發展等方面,明確實施八大攻堅工程,推動全市產業轉型升級。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抓投資上項目促發展的意見》要求,圍繞“實、考、保、包、促、評”6個方面,以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為目標,堅持產業優先的原則,“以產業項目論英雄”為導向,全力推進各縣市區項目謀劃,力爭2022年產業項目占省市重點項目比例超70%以上。2021年12月24日召開的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對項目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市發展改革委先后3次進行項目培訓和調度。四是堅持規劃引領,印發執行《衡水市“十四五”重點項目建設指導意見》;加強制度保障,對省市重點項目逐項實行市縣領導包聯,保障項目順利建設實施;強化要素保障,在土地、環保等要素資源配置上給予重點項目傾斜支持;持續做好謀劃,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優勢特色產業、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及基礎產業、民生補短板等6個領域,堅持產業為主,堅持創新驅動原則篩選申報2022年省市重點項目。截至2021年11月底,重點項目各項年度任務目標均提前完成。
(19)針對“科技創新意識不強,投入偏低、質效不高”問題:一是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加大科技投入的若干措施》,繼續按照“一縣一場”原則和“規上企業全覆蓋”的原則,在全市開展大規模創新政策培訓活動12場,對規上企業和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科技創新政策和研發經費投入統計培訓。強化重點企業“一對一”業務輔導,深入企業幫助建立研發輔助賬、甄別研發費用和精準填報統計數據,確保研發經費應歸盡歸、應統盡統。加大財政科技投入,不斷提高科技支出財政占比。市財政科技支出比上年增長20.19%,占比1.60%,排全省第一位;全市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增長率達到40.26%,高于全省28.4個百分點。二是謀劃舉辦技術轉移和技術合同培訓會,強化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宣傳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簽訂技術合同、登記技術合同。。三是繼續實施科技型企業發展計劃,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后備庫。以規上非高新技術企業為重點,構建網格化、精細化、全程化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體系。同時,聘請高企評審專家組織舉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輔導會,有效提高高企申報通過率。今年以來認定備案3批次高新技術企業,共計263家,新增113家,高新技術企業總數達到635家。四是繼續實施引才引智行動,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吸引更多科研人才來衡創業就業;組織召開全市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工作培訓會,邀請專家對科技創新平臺申報、運行管理、驗收及績效評價等內容進行培訓,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建設創新平臺。新增省級技術創新中心8家,新增數量和秦皇島市并列為全省第9位;新增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2家,新增數量與保定市并列為全省第4位,全市共建成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科技平臺76家。五是聚焦縣域創新能力躍升,組織召開全市科技創新發展座談會,對照縣域創新能力躍升的17項指標,查短板,補弱項,指導每個縣(市、區)分別制定縣域創新能力提升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工作目標、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同時加強督導調度,狠抓任務落實。景縣、冀州區和棗強縣晉升A類縣,總數達到4個;武強縣和故城縣晉升B類縣,總數達到5個。六是科學編制《衡水市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明確“十四五”期間全市科技工作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實現路徑,配套出臺《關于加快建設京津冀科技創新支點城市的若干措施》。七是以打造京津冀科技創新支點城市為目標,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繼續做好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各項整改舉措做實做細,不斷提高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整體創新能力。
(20)針對“對縣域主導產業轉型升級指導不夠,安平縣絲網規上企業占比不足0.9%,高新技術企業占比僅0.3%,仍處產業鏈低端”問題:一是印發《衡水市縣域產業集群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了“9+5”縣域特色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任務,對安平縣絲網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指引。“十四五”期間,安平縣絲網產業集群以改造建設和絲網產業核心力提升為重點,努力構建絲網產業現代化產業體系。到“十四五”末,安平縣絲網產業集群力爭實現營收1000億元。二是成功舉辦了6場線上企業上市研討活動,共計培訓1929人。舉辦了7場河北省職業經理人培訓活動,共培訓300人。線上舉辦7場中小企業百場萬家公益服務活動,共服務規上企業490家以上。三是緊抓集中申報時間節點,印發《關于抓好2021年度小升規集中申報的通知》《企業入統申報明白紙》《關于做好2021年度小升規第二批補充申報工作的通知》等,全市共上報新增規上企業161家,其中新建入統企業19家、小升規企業142家,超額完成省定60家和市定80家的年度任務目標。截至1月17日,安平縣共計申報新增規上工業企業19家,其中絲網類企業16家,國家審核通過入統后,預計可拉動安平縣絲網規上企業占比提高約0.12個百分點,安平縣絲網規上企業占比提高至1.02%。四是市科學技術局組織8家企業負責人召開企業家座談會,解讀政策、了解需求、問計獻策。依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強服務和指導,安平縣完善高企后備庫,對備選企業采取培訓和輔導。安平縣委、縣政府出臺了《安平縣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試行)》,將對2021年新認定及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10萬元。2021年,安平縣通過審核的高新技術企業共計26家,超額完成年度任務的36.84%。安平縣高新技術企業占比從0.3%提高到0.44%,提高了0.14個百分點。五是組織開展2021年度市級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評審工作。按申報條件和程序,全市通過最終評審項目共計19個,擬采取補貼的方式對19個項目予以支持。
2.關于“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不到位,推進特色農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有短板”問題。
(21)針對“發展特色農業進展不快,生產規模小、技術引進和品種改良慢、專業化標準化生產水平低,市場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的農產品品牌比較少”問題:一是召開了全市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推進會,制定印發了《全市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工作推進會議重點任務責任分工方案》《衡水市“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將推進特色農業、補齊特色農業短板納入今后農業農村重點推進工作。一方面,堅持市場導向,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重點抓好10個產業集群、28個現代農業示范園區和20個高端精品,2021年度目標任務已完成,優質谷子、優質專用高粱、精品蔬菜、道地中藥材等發展勢頭良好。另一方面,實施現代農業園區提檔升級工程,按照“一縣一業、一園一牌”思路,堅持規模種養、加工轉化、品牌營銷和技術創新協調發展,不斷推動現有農業園區全環節升級、全鏈條增值,為特色農業發展提供支撐。二是深化與中化集團合作(“中化來衡”),探索中化與各縣各具特色的農業托管合作模式,武強縣、武邑縣、景縣、冀州區、深州市、阜城縣等6個縣(市、區)MAP技術服務中心托管服務功能和能力得到提升。三是提升新型經營主體規模實力,增強帶動能力。認定2021年度省級示范家庭農場31家,77家企業被認定為河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2021—2023年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394家。四是依托河北省農業產業體系創新團隊,開展了母豬批次化生產管理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大蔬菜新品種推廣試驗示范力度,在饒陽縣確定了蔬菜新品種示范區,召開了全市蔬菜新品種展示觀摩會。組織開展線上、線下冬季果樹技術培訓和果園冬季高效修剪技術指導,自巡視整改以來已累計組織25次果樹技術培訓指導,共培訓1022人次。收集整理了2019—2021年省級、市級農業地方標準并集印成冊,向規模種養企業發放。五是鞏固“果蔬進京”活動成果,拓寬合作渠道。全市與北京新發地簽約建設生產基地50個,面積4萬多畝;簽訂銷售協議62個,累計銷售優質農產品6.4萬噸,銷售額2.6億元。積極加強品牌宣傳,在河北新聞網全媒體平臺等省級以上媒體組織開展品牌企業和品牌產品宣傳推廣活動;積極走出去,組織企業參加省廳在京津滬等一線城市舉辦的農產品品牌萬里行、貧困地區專場產銷、品牌農產品產銷對接、北京市場“六進工程”等系列活動;鼓勵企業加大品牌宣傳投入力度,努力提高產品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積極推廣擴大具有影響力的品牌,認定衡水市農業領軍企業品牌30個,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10個。
(23)針對“城鎮化總體水平偏低,2020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比全省、全國平均水平低5.3、9.2個百分點,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為23527元”問題:一是組織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謀劃下一步全市將在提升主城區品質、加快縣城提質升級、加快園區發展等方面集中發力,進一步提升城鎮吸引力。科學謀劃2022年重點工作。對2021年新型城鎮化工作進行總結,初步提出2022年重點工作,主要包括提升城鎮能級、提升城市品質、加快園區能級提升、規范發展特色小鎮、推進城鄉融合發展5方面任務。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征求各界人士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專項規劃已形成審議稿。二是貫徹落實《關于做好202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大扶持創業創新力度,搭建對接平臺強化精準招聘,加大技能培訓;持續依托“衡水人才網”開展各類招聘活動;印發《關于提升就業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提出提升就業失業服務管理水平、提升創業服務能力等任務。持續開展根治欠薪專項治理行動,采用自查、日常排查、摸底排查、聯合懲戒、案件核處等多種形式,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完成“兩清零”目標。持續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全市流轉土地面積363.07萬畝,占家庭承包總面積的48.52%,間接增加農民收入。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10%,位居全省第3位,增速位居全省前列,超額完成2021年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5%的目標。三是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項目,全市共完成棚改開工3639套,完成棚改安置房基本建成任務5925套,發放租賃補貼286戶;發放補貼金額49.68萬元。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城中村改造38個項目全部啟動,啟動率100%,已完成2021年度省定城中村改造任務。提升老舊小區居民居住品質,全市312個老舊小區改造已全部完工,完工率100%;改造面積317.1345萬平方米,惠及29979戶,933棟;通過改造,桃城區衡中家屬院小區榮獲2021年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省級示范小區。
(24)針對“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仍需進一步提高,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還有許多短板”問題:一是參考河北省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委托專業機構編制了《衡水市城市精細化管理標準》《衡水市城市照明設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衡水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年)》《轄區容貌環境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等4項制度、規范,進一步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的制度規劃體系。二是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有關要求,健全完善“網格化”管理機制,文明城市測評期間,組織開展了精細化徒步踏查,共整改問題320余處次,圓滿完成首年測評工作。三是拓寬群眾反饋問題渠道,將12319城管熱線和“市民隨手拍”系統作為傾聽民意、解決民生問題的具體抓手,進一步優化系統,提升響應速度,累計收到市民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4064件,回復率達100%。“市民隨手拍”成功參選“2021年河北省踐行網上群眾路線典型案例”。四是以重點項目為抓手,持之以恒補短板。高標準完成市區主干道罩面維護,深入排查整治市區排水設施問題,深入開展“以克論凈、水洗機掃”作業模式,主城區日均PM2.5數值由2020年的49ug/m3下降為2021年的42ug/m3。開展市區道路不平專項整治行動以及城市“蜘蛛網”和廢棄線桿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持續開展沿街商戶私自圈占便道專項整治行動,整治隨意圈占便道、侵占公共場地,進一步明晰停車管理執法權限,我市將成為全省除邢臺以外第二個由城管部門管理路緣石以上機動車停放執法的城市。違法處理系統平臺建成后,將形成臺上臺下,城管、公安既分工明確又密切協作的執法工作機制,有效改善和緩解市區停車難、停車亂的現象。
3.關于“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有差距,衡水湖生態治理用力不足”問題。
(25)針對“落實省委關于加強衡水湖保護發展的部署要求不夠到位,衡水湖核心區內部分村莊未按計劃完成搬遷”問題:一是衡水湖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內未搬遷村莊為桃城區5個村(后韓家莊、崔家莊、前韓家莊、段村、南李莊)、冀州區1個村(孫鄭李村)。按照《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區范圍及功能分區優化調整前期有關工作的函》要求,結合2021年9月18日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視頻會議精神,研究制定了《衡水湖自然保護區優化調整方案》(以下簡稱《調整方案》),擬對衡水湖自然保護區進行優化調整,調整后的保護區范圍全部納入生態保護紅線,保護區內涉及桃城區和冀州區的非零星分布的村莊居住點和人類社會活動頻繁的區域,將調出衡水湖自然保護區不再啟動搬遷。二是密切聯系、積極對接省相關部門,協調推進自然保護區優化調整工作。《調整方案》已經省批準,國家林草局初審通過,報至國務院等待最終批復。三是如國務院批復同意《調整方案》,原計劃搬遷的村莊不再需要搬遷。桃城區、冀州區始終未停止做群眾工作,如不予批準,迅速啟動搬遷。
(26)針對“衡水湖附近漁場未按照要求完成生態養殖整改,多處養魚塘圍埝清除不徹底。衡水湖周邊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大量違規垂釣人員,存在生活污水沿管道直排入湖情況”問題:一是規范魚塘。按照生態養殖標準,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工作臺賬,重點分類施策。排查摸底后,對業主進行了見面溝通,做好思想工作,組織多臺機械對排查出的圍埝進行清理整治,養魚塘圍埝已全部拆除。建立定期巡查機制,對衡水湖附近原魚塘、養魚塘圍埝進行全面徹底“回頭看”,未發現新問題。二是清理垃圾。一方面,全面清理垃圾,桃城區在湖區村莊設置垃圾桶160個,保證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對中湖大道道路環衛進行常態化保潔,每天對道路人工普掃2次,車輛濕掃2次、灑水1次,及時撿拾清理垃圾;冀州區清理垃圾2.3萬m3、雜草4.7萬㎡、遺存建筑垃圾2000㎡、死樹雜樹650余棵,平整護坡8700㎡,清理修剪樹木1萬余棵,打撈蘆葦垃圾25船;濱湖新區調動環衛人員160余人次,清運船只42艘次,清理水域垃圾、雜草約4噸。另一方面,加強宣傳引導,設置垃圾禁倒宣傳牌20余個,張貼環境保護類條幅8條,利用宣傳欄、微信群、大喇叭等方式,大力宣傳湖區保護、垃圾治理的意義,提高群眾生態保護意識。三是整治垂釣。在轄區內重點區域安裝提示牌100余塊,并通過大喇叭、掛條幅、微信群等方式,加強違規垂釣行為勸導。組織人員每天開展拉網式排查,加大執法力度,發現一起、整治一起,確保實現垂釣“動態清零”。累計出動執法車輛340余輛次,執法人員560余人次,累計驅離釣魚人員385余人次。四是治理排污。采用無人機飛檢、徒步巡查等手段,圍繞傍湖村,對入湖排污口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對魚塘換水口立即采取泵房斷電、封堵水口等方式堅決進行封堵。為4個村居民住宅配置灰水收集桶,依托農村改廁收集生活灰水進行沖廁,并按照黑水收集、污水轉運等要求,對污水進行集中處理。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對湖區周邊村莊污水直排入湖問題進行定期巡查,確保不再出現污水直排入湖問題。
(五)省委巡視組移交的上次巡視反饋問題正在推進事項清單整改進展方面
1.針對“落實衡水湖保護措施不嚴。2020年8月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組又發現湖區畜禽養殖污染等問題18個”問題:一是定期對業主開展思想動員工作,進一步加大溝通力度,依法依規對問題魚塘采取措施,實現生態養殖。二是組織人員對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組發現的湖區畜禽養殖污染18個問題進行“回頭看”,經全面排查,未發現相關問題。同時,指導沿湖鄉鎮畜禽規模養殖場按照標準進行糞污設施提升改造,對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場(戶)760余家全部建立工作臺賬,強化日常巡查,加強業務指導,實行動態監管,確保不再發生畜禽養殖污染問題。四是制定《畜禽糞污整治和資源化利用再提升行動實施方案》,要求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建率達100%。
2.針對“攻堅克難能力不足,東部新區‘六村合一’工程7年未完成拆遷”問題:一是針對“投資8.9億元的東部新區‘三村合一’(原六村合一)工程7年未完成拆遷”的問題。①“六村合一”工程是冀州區2015年謀劃實施的五個新型農村社區之一,即對東部新區的張宜子、孫宜子、酒楊、劉楊、焦楊、前店6個村,分二期進行整體改造拆遷,第一期搬遷張宜子、孫宜子、酒楊。2016年7月,冀州撤市建區后,對城市規劃進行了優化調整,前店、焦楊、劉楊3個村已不屬于城市規劃區范圍,故不再啟動拆遷,“六村合一”事實成為“三村合一”。②健全完善了東部新區拆遷建設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協調會、調度會、一線辦公會,協調解決堵點難點。一方面組建入戶溝通小隊,鎮村兩級做細致調研,包村干部帶頭聽民情、講區情,“兩委”班子不分晝夜、聯系房主,做足思想工作,最大限度贏得群眾信賴、兼顧各方利益,最終得到絕大多數拆遷戶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組建房屋拆遷小隊,嚴格按照時間節點,組織施工隊伍爭分奪秒,全力推進孫宜子、張宜子、酒楊村拆遷安置各項工作。二是針對“攻堅克難能力不足”的問題。①2021年6月份新班子調整后,堅持把抓班子、帶隊伍、改作風、提效能、促落實作為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各級領導班子的攻堅克難能力。②嚴格紀律規矩。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強化作風建設提升工作效能的十條制度(試行)》,從理想信念、政治觀念、責任擔當、科學決策、會風會紀、精文簡會、剛性執行、工作紀律、廉潔從政、效能監督等10個方面明確了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應共同遵守、執行的29項工作制度,打造能征善戰的攻堅團隊。③完善工作推進機制。推行“清單式分解任務、契約式履行職責、審計式督查督辦、例會制匯報工作”工作法,做到“工作項目化、項目目標化、目標節點化、節點責任化”。④加強重項工作督導。實行“六步閉環”工作法,突出“發現、交辦、執行、反饋、驗收、考核”六步,構建“大閉環、大督查機制”,確保壓力層層傳導。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獎優罰劣機制,對工作排名落后的,單位“一把手”在區委常委(擴大)會上公開檢討或表態發言,連續三次排名落后的,由區委組織部、區紀委監委追責問責,對班子履職不力的,及時進行調整。⑤增強干部引領發展本領。啟動“三級干部進黨校、萬名干部大培訓”活動,通過組織“周三夜學”“周末課堂”“發展大講堂”等形式,提升干部綜合素質。通過一系列措施,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引領發展、攻堅克難、破解瓶頸的能力和水平實現了新的提升,促進了重項工作的全面突破。
3.針對“落實中央關于整治違法占地的要求打折扣”問題:一是對2017年以來違法占地案件逐案進行梳理排查,建立案件臺賬,分類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確保違法占地案件全部整改到位。截至1月17日,省委巡視反饋的2017年以來24件占地案件已全部處理完成,其中,已消除違法狀態案件22件,移交公安部門2件。二是嚴格落實上級一系列有關違法占地整治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整治違法占地行為,最大限度消減存量。2021年,整改違法占地457宗,涉及面積1167.92畝,在社會起到了教育一片、震懾一方的警示效應。三是嚴格落實日常監督巡查責任,充分利用衛星遙感、自然資源智能監管平臺等科技手段,及時發現和解決違法問題,將違法占地案件消滅在萌芽狀態。2021年,共出動巡查350多人次,制止違法行為20余起,全年無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案件,自然資源管理秩序持續向好。四是切實解決好群眾來信來訪,對收到的違法占地信訪案件分類建立臺賬,進行任務分解,層層壓實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查處到位。2021年以來,有效化解信訪累案、積案10件,全年接到的土地信訪案件較2020年減少24.2%,較2019年減少54.5%。五是制定出臺文件,進一步完善縣、鄉、村三級監管體系,形成多部門聯動制止違法占地、查處違法行為的強大網絡。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將始終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政治任務來抓,堅持問題導向和效果導向,持續深入推進整改落實,不斷鞏固拓展整改成效,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強市、美麗衡水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續興起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熱潮。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續興起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熱潮,深刻領會黨中央大政方針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持不懈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切實把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轉化為推動衡水高質量發展的思路舉措和實際成效。
(二)持續推進整改,堅決把巡視反饋問題全面徹底整改到位。嚴格落實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克服“過關”心態,鞏固整改成效,推進整改常態化長效化。對已經完成整改需長期堅持的問題,不斷鞏固整改成效,結合工作實際適時開展“回頭看”,堅決避免問題反彈回潮。對完成階段性任務需長期推進的問題,全面對標對表省委關于巡視整改各項要求,精準定位、靶向發力、綜合施策、常抓不懈。對基本完成整改的問題,進一步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施行“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機制,牽頭領導定期調度,責任單位狠抓落實,高質高效持續推進整改,確保不斷取得新的成效。
(三)堅持標本兼治,努力建立一批管根本、管長遠的制度機制。在做好“當下改”的同時,積極探索建立“長久立”的制度機制,不斷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把制度機制建設貫穿巡視整改工作始終,對推進整改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提升,固化為制度成果,推動各項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對集中整改期間出臺的《中共衡水市委關于強化巡視整改主體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的實施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機制,堅決抓好貫徹落實,以制度約束實現巡視整改長效化。
(四)堅持統籌推進,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推動衡水高質量發展。把持續推進巡視整改同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結合起來,同服務全市工作大局結合起來,著力抓好項目建設、科技創新、轉型升級、農業結構調整、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以重點難點問題的突破帶動整改落實工作全局,以整改落實的成效促進全市改革發展大局。按照“四個融入”要求,把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建設,切實把巡視整改的成果轉化為提高政治能力、改進工作作風、優化政治生態的實際成效。
(五)全面從嚴治黨,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一以貫之地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方針,堅決做到態度不變、決心不減、尺度不松、常抓不懈。加強黨組織建設,健全選人用人機制,落實好干部標準,為高質量發展夯實組織保障。深化糾正“四風”和作風紀律專項整治,聚焦重點問題、重點領域、重點部位,大力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持續優化黨風政風。持續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不斷實現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目標。進一步突出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綜合運用聽取匯報、干部考察、任職談話、調研督導、約談函詢等方式,對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生態等情況及時進行研判,針對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專項治理,堅持不懈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318-2859006;郵政信箱:衡水市委整改辦2202號專用信箱;電子郵箱:zhenggaiban1032@163.com。
中共衡水市委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