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2-07-14 08:51:30
1.辛集市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劉雄違規向企業借用車輛、錢款問題。2019年10月至2021年10月間,劉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多次借用轄區企業車輛用于家庭使用,并向多家企業借款用于個人消費,損害執法隊伍形象和公信力。2022年5月,劉雄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所借款物責令退賠。
2.辛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蘇旭峰執行國家減免政策不到位問題。2021年9月,蘇旭峰在國家已出臺免費檢定政策情況下,仍介紹相關企業到第三方機構對電子地磅付費進行檢定,加重企業負擔。2022年4月,蘇旭峰受到警告處分。(辛集市紀委監委)